一种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90115发布日期:2018-10-30 23:39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体车库停车板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



背景技术: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很多居住小区面临车位不足的情况,面对这个问题,尤其是高层住宅多数采用入户停车的方式,而消防安全管理的加强,高层小区走廊停放电动车将被视为是违规行为,电动车立体车库或将成为发展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停车板也得到了技术改进,但是现有技术电动车重量较大约55-60KG,采用独立悬挂的方式可行性不高,机动车的重量约1.0-3.5吨,与之相比,电动车自重较轻,没有外力固定易移出车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以解决现有技术电动车重量较大约55-60KG,采用独立悬挂的方式可行性不高,机动车的重量约1.0-3.5吨,与之相比,电动车自重较轻,没有外力固定易移出车位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包括金属材质底板、地锁、锁孔、固定板、充电桩、车体和第二固定板,所述底板顶端面前侧与第二固定板进行焊接,所述第二固定板右端面顶部内侧设置有地锁,所述底板右端内侧设置有锁孔,所述金属材质底板顶端面后部与固定板进行焊接,所述固定板后端设置有充电桩,所述固定板内侧设置有车体。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材质底板前侧中部为斜板,利于车体倒库推入金属材质底板顶端面内侧。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间宽度大于车体前端底部前轮,利于地锁将车体前端底部前轮固定于第二固定板内侧,防止车体前后移出位。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为垂直U形板,固定板内侧将车体后端底部将后轮夹住,防止车体左右移出位。

进一步的,所述锁孔为分散式分布,可适应不同类型的轮胎。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通过设置固定板在金属材质底板顶端面前侧,其中地锁将车体前端底部前轮平稳固定于第二固定板内侧,防止车体移出车位,地锁和停车板结合,没有增加使用者的程序,并且固定板内侧将车体后端底部将后轮夹住,采用倒车入库的方式防止车体左右移出位,解决了采用独立悬挂的方式可行性不高,电动车自重较轻,没有外力固定易移出车位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金属材质底板-1、地锁-2、锁孔-3、固定板-4、充电桩-5、车体-6、第二固定板-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自行车立体车库倒车停车板,包括金属材质底板1、地锁2、锁孔3、固定板4、充电桩5、车体6和第二固定板7,底板1顶端面前侧与第二固定板7进行焊接,第二固定板7右端面顶部内侧设置有地锁2,底板1右端内侧设置有锁孔3,金属材质底板1顶端面后部与固定板4进行焊接,固定板4后端设置有充电桩5,固定板4内侧设置有车体6。

其中,所述金属材质底板1前侧中部为斜板,利于车体6倒库推入金属材质底板1顶端面内侧。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7之间宽度大于车体6前端底部前轮601,利于地锁2将车体6前端底部前轮601固定于第二固定板7内侧,防止车体6前后移出位。

其中,所述固定板4为垂直U形板,固定板4内侧将车体6后端底部将后轮602夹住,防止车体6左右移出位。

其中,所述锁孔3为分散式分布,可适应不同类型的轮胎。

工作原理:首先将车体6背对于金属材质底板1,再将车体6倒车入库式进入金属材质底板1顶端后侧的固定板4,由于固定板4为垂直U形板,固定板4内侧将车体6后端底部将后轮602夹住,防止车体6左右移出位,再使用地锁2将车体6前端底部前轮601固定于第二固定板7内侧,防止车体6前后移出位,而充电桩5可为车体6提供充电服务,通过设置固定板4在金属材质底板1顶端面前侧,其中地锁2将车体6前端底部前轮601平稳固定于第二固定板7内侧,防止车体6移出车位,地锁2和金属材质底板1结合,没有增加使用者的程序,并且固定板4内侧将车体6后端底部将后轮602夹住,采用倒车入库式防止车体6左右移出位,解决了采用独立悬挂的方式可行性不高,电动车自重较轻,没有外力固定易移出车位的问题,将车体6固定在停车板,可以采用悬挂停车板实现立体停车或采用类似机动车立体车库平移式停车,车体6的后轮与车身是固定的,采用倒车入位的方式,将车体6的主体结构固定。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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