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01799发布日期:2019-04-13 01:20阅读:42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车技术等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



背景技术: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四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气(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EG)、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已经经历了两次交通能源动力系统变革,每一次变革都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同时也成就了先导国或地区的经济腾飞。第一次变革发生在18世纪60年代,以蒸汽机技术诞生为主要标志,是煤和蒸汽机使人类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的提升,开创了人类的工业经济和工业文明,从而引发了欧洲工业革命,使欧洲各国成为当时的世界经济强国。

而第二变革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石油和内燃机替代了煤和蒸汽机,使世界经济结构由轻工业主导向重工业转变,同时也促成了美国的经济腾飞,并把人类带入了基于石油的经济体系与物质繁荣。

今天,人类再次来到了交通能源动力系统变革的十字路口,第三次变革将是以电力和动力电池(包括燃料电池)替代石油和内燃机,将人类带入清洁能源时代,我们大胆的预测,第三次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变革将带动亚洲经济的腾飞,使亚洲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

在能源和环保的压力下,新能源汽车无疑将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如果新能源汽车得到快速发展,以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1.4亿计算,可以节约石油3229万吨,替代石油3110万吨,节约和替代石油共6339万吨,相当于将汽车用油需求削减22.7%。2020年以前节约和替代石油主要依靠发展先进柴油车、混合动力汽车等实现。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节约石油7306万吨、替代石油9100万吨,节约和替代石油共16406万吨,相当于将汽车石油需求削减41%。届时,生物燃料、燃料电池在汽车石油替代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结合中国的能源资源状况和国际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5年后,中国普通汽油车占乘用车的保有量将仅占50%左右,而先进柴油车、燃气汽车、生物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将迅猛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采用符合人体舒适度驾驶习惯的结构模式设置前叉组件结构,使得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更加舒适,提高了驾驶员的体验度。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设置有车龙头组件、前叉组件、前叉梁组件、车轮组件及脚踏板组件,所述车龙头组件设置在前叉组件上,前叉组件通过前叉梁组件固定在脚踏板组件上,且前叉组件与车轮组件相连接,前叉组件上的前叉呈20~25°的竖向夹角设置。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前叉组件包括前叉、减震组件、前叉下三角、前叉上三角及头管,所述前叉的下部通过减震组件与车轮组件相连接,前叉的上部通过前叉下三角和前叉上三角设置在头管上,且头管设置在前叉梁组件上,所述车龙头组件通过前叉上三角固定在头管上,前叉与头管呈20~25°竖向夹角设置。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前叉梁组件包括一端与头管相连接另一端设置在脚踏板组件上的主梁,在主梁上还设置有与脚踏板组件相连接的主梁侧加固件。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脚踏板组件包括由前横梁、副梁和前后脚踏横管所构成的支撑架及脚踏板,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支撑架上,所述主梁的下部连接在横梁与前后脚踏横管相交叉设置处,且主梁侧加固件与横梁相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主梁侧加固件为两根且分别设置在主梁的两侧,且任一根主梁侧加固件与主梁和前横梁构成三角形。优选的两根主梁侧加固件对称的设置在主梁的两侧。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脚踏板上还设置有脚刹弯管。优选的将脚刹弯管设置在脚踏板上主梁的右侧。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车轮组件包括前轴、前轮毂、刹车盘及车轮胎,所述车轮胎设置在前轮毂上,刹车盘配合在前轮毂上,前轴配合在前轮毂上,所述减震组件包括前减震公部和前减震母部,且前减震公部和前减震母部的一端设置在前轴两端上,前减震公部和前减震母部的另一端与前叉相配合。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车龙头组件包括通过前叉上三角设置在头管上的车龙头,在车龙头上还套设有车把手。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头管上还设置有前脸支架板。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头管与主梁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采用符合人体舒适度驾驶习惯的结构模式设置前叉组件结构,使得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更加舒适,提高了驾驶员的体验度。

(2)本实用新型前叉组件基于减震组件而设计,能够在车辆行驶中减小振动时对驾驶员手部的冲击力,从而使得驾驶员在长久驾驶的过程中也不会感觉到手部疲劳,避免由于手部疲劳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为:1-前横梁,2-副梁,4-主梁,5-前叉,6-前后脚踏横管,14-主梁侧加固件,15-脚踏板,16-头管,17-前脸支架板,19-脚刹弯管,25-脚踏装饰斜加固件,54-前叉轴下三角,57-前叉轴上三角,58-前减震公部,59-前减震母部,60-前轴,64-前轮毂,65-刹车盘,66-车轮胎,121-龙头,122-车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 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 “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 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设计出一种新能源车车头结构,采用符合人体舒适度驾驶习惯的结构模式设置前叉组件结构,使得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更加舒适,提高了驾驶员的体验度,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设置有车龙头组件、前叉组件、前叉梁组件、车轮组件及脚踏板组件,所述车龙头组件设置在前叉组件上,前叉组件通过前叉梁组件固定在脚踏板组件上,且前叉组件与车轮组件相连接,前叉组件上的前叉5呈20~25°的竖向夹角设置。

在设计使用时,将车龙头组件连接在前叉组件上,前叉组件通过前叉梁组件附着在脚踏板组件上,且将车轮组件配合在前叉梁组件上,在设置时,将前叉组件内的前叉5与水平面之间的最小夹角呈20~25°设置,优选的将前叉5与水平面之间的最小夹角呈22°设置。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前叉组件包括前叉5、减震组件、前叉下三角54、前叉上三角57及头管16,所述前叉5的下部通过减震组件与车轮组件相连接,前叉5的上部通过前叉下三角54和前叉上三角57设置在头管16上,且头管16设置在前叉梁组件上,所述车龙头组件通过前叉上三角57固定在头管16上,前叉5与头管16呈20~25°竖向夹角设置。

在设计使用时,前叉组件包括与车轮组件相连接的减震组件以及彼此配合设置的头管16、前叉下三角54、前叉上三角57及前叉5,前叉5的下部配合设置在减震组件上,前叉5的上部通过前叉下三角54、前叉上三角57连接在头管16上,且在头管16的上端部通过前叉上三角57固定车龙头组件;在设置时,前叉5与头管16之间的最小夹角呈20~25°设置,优选的,前叉5与头管16之间的最小夹角呈22°设置,在设置时前叉5分别穿过前叉上三角57和前叉下三角54的等边底角部位,头管16利用前叉下三角54、前叉上三角57的顶角部位固定。

实施例3: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前叉梁组件包括一端与头管16相连接另一端设置在脚踏板组件上的主梁4,在主梁4上还设置有与脚踏板组件相连接的主梁侧加固件14,在设置时,将主梁4的一端与头管16相连接,主梁4的另一端设置在脚踏板组件上,并在主梁4的两侧设置主梁侧加固件14,用于增强主梁4与脚踏板组件之间的强度。

实施例4: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脚踏板组件包括由前横梁1、副梁2和前后脚踏横管6所构成的支撑架及脚踏板15,所述脚踏板15设置在支撑架上,所述主梁4的下部连接在横梁1与前后脚踏横管6相交叉设置处,且主梁侧加固件14与横梁1相连接;在设计使用时,在脚踏板组件中设置由前横梁1、副梁2及前后脚踏横管6所组成的支撑架,其中,副梁2至少为2根,前横梁1近车轮组件设置,且前横梁1连接在两根副梁2之间,前后脚踏横管6设置在前横梁1的后方且置于两根副梁2之间,脚踏板15敷设在支撑架上,脚踏板15与前横梁1形成一个可供车轮组件活动的缺口,主梁4的下部设置在前横梁1的中部与前后脚踏横管2相交叉连接处,主梁侧加固件14的下部与前横梁1相连接,所述前后脚踏横管6的设置使其与前横梁1和副梁2相连接,从而将脚踏板15的重量传递到承重梁上。

实施例5: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主梁侧加固件14为两根且分别设置在主梁4的两侧,且任一根主梁侧加固件14与主梁4和前横梁1构成三角形,在设计使用时在主梁4的两侧分别设置一根与前横梁1相连接的主梁侧加固件14,并使得主梁4、前横梁1和其中一根主梁侧加固件14呈三角形设置。优选的两根主梁侧加固件14对称的设置在主梁4的两侧。

实施例6: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脚踏板15上还设置有脚刹弯管19。优选的将脚刹弯管19设置在脚踏板15上主梁4的右侧,脚刹弯管19为制动系统内的一个组件,用于连接后轮刹车件。

实施例7: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车轮组件包括前轴60、前轮毂64、刹车盘65及车轮胎66,所述车轮胎66设置在前轮毂64上,刹车盘65配合在前轮毂64上,前轴60配合在前轮毂64上,所述减震组件(一对)包括前减震公部58和前减震母部59,且前减震公部58和前减震母部59的一端设置在前轴60两端上,前减震公部58和前减震母部59的另一端与前叉5相配合;在设置时,前轴60贯穿设置在前轮毂64上,车轮胎66设置在前轮毂64上,刹车盘65亦设置在前轮毂64上,减震组件的前减震公部58和前减震母部59分别设置在前轴60的两端,且前减震公部58限制刹车盘65(即与刹车盘65同侧设置的为前减震公部58,相反前轮毂64的另一面设置为前减震母部59),刹车盘65与手刹相连。

实施例8: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车龙头组件包括通过前叉上三角57设置在头管16上的车龙头121,在车龙头121上还套设有车把手122,在设置时,前叉上三角57通过连接件将车龙头121固定在头管16上,在测量塔121上还设置车把手(左右各一个)121。

实施例9: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头管16上还设置有前脸支架板17。

实施例10:

本实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头管16与主梁4一体成型,能够增强车头结构的强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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