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多功能自行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骑行设备及其转换拆装结构。
背景技术:
儿童滑步车是一种主要针对低龄幼儿设计的骑行车,其在滑行过程中需要用脚持续蹬地来提供滑行动力,以此锻炼幼儿的平衡能力,尤其适合2-5岁宝宝作为代步、运动和娱乐工具;而儿童自行车同样是应用广泛的儿童运动和娱乐设备。但是现有的儿童滑步车与儿童自行车功能均比较单一,无法实现两种车型的集成和互换,若希望得到两种车型的运动体验,则需要分别购置滑步车和自行车,成本较高。
因此,提供一种适用于儿童使用的骑行设备,使之能够在滑步车与自行车之间切换,从而提高设备的集成性能,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至少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之一,该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转换拆装结构,用于骑行设备,包括:
五通,所述五通包括与所述骑行设备的车架固定连接的固定部,和与所述固定部可拆卸连接的锁盖,所述锁盖与所述固定部围成容置孔;
滑步车脚踏组件;
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所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与所述滑步车脚踏组件中的一者通过所述容置孔安装于所述五通。
在使用过程中,当需转换为滑步车时,将五通的锁盖相对于固定部打开,将滑步车脚踏组件放置于容置孔后,将锁盖再次与固定部连接以锁紧滑步车脚踏组件,此时即为滑步车;当需转换成自行车时,将五通的锁盖相对于固定部打开,将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放置于容置孔后,将锁盖再次与固定部连接以锁紧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而后再连接其他传动部分实现链条正常工作,此时即为自行车。这样,该转换拆装结构由于设置了可开合结构的五通,使得骑行设备能够在滑步车与自行车之间自由转换,从而提高了设备的集成性能,实现了一车多用,进而降低了设备购置成本。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孔为圆形孔。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部朝向所述锁盖的表面为第一弧形面,所述锁盖包括安装部和容置部,所述容置部朝向所述固定部的表面为第二弧形面,所述第一弧形面与所述第二弧形面形成所述圆形孔。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部的两端相对于所述车架具有外延片,所述外延片上开设有定位槽;所述安装部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槽相配合的定位凸起。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部与车架螺钉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一螺钉,所述滑步车脚踏组件安装于所述容置孔内时,所述第一螺钉旋入所述骑行设备的后轮花毂。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二螺钉,所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安装于所述容置孔内时,所述第二螺钉依次穿过所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的后端飞轮和所述骑行设备的后轮花毂并锁紧;
所述第二螺钉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螺钉的长度;
其中,所述第二螺钉与所述第一螺钉以择一的方式固定于所述后轮花毂上。
进一步地,所述五通为偏心五通。
进一步地,所述后端飞轮与所述后轮花毂通过花键配合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骑行设备,包括车架、设置于所述车架上的前轮、后轮、车把以及如上所述的转换拆装结构。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处于滑步车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处于滑步车状态时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处于自行车状态时的爆炸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处于自行车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中五通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五通 11-固定部 111-定位槽 12-锁盖 13-容置孔
2-滑步车脚踏组件
3-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
4-第一螺钉
5-第二螺钉
6-后轮花毂
100-车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1-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转换拆装结构用于骑行设备,该骑行设备包括有自行车以及滑步车的主体结构,例如车架100、前轮、后轮、车把等。该转换拆装结构包括可开合的五通1、滑步车脚踏组件2以及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其中,五通1安装在车架100上,为用于将传动轴安装在车架100上以实现蹬踏传动的结构,该五通1包括与所述骑行设备的车架100固定连接的固定部11,和与所述固定部11可拆卸连接的锁盖12,所述锁盖12与所述固定部11围成容置孔13,即锁盖12能够与固定部11分离或固定连接,从而实现容置孔13的开合。滑步车脚踏组件2和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以择一的方式安装在五通1内,所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与所述滑步车脚踏组件2中的一者通过所述容置孔13安装于所述五通1。应当理解的是,当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安装在五通1时,该骑行设备转换为自行车,此时滑步车脚踏组件2可通过支架挂接在车辆旁侧或另外放置;而当滑步车脚踏组件2安装在五通1时,该骑行设备转换成滑步车,此时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可通过支架挂接在车辆旁侧或另外放置。
上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包括有能够实现自行车链条传动的必要零件,例如脚踏、曲轴、链罩、链条以及飞轮等,该部分具体结构可参考现有技术,在此不作赘述。上述五通1为偏心五通1,后端飞轮与所述后轮花毂6通过花键配合相连接。
在使用过程中,当需转换为滑步车时,将五通1的锁盖12相对于固定部11打开,将滑步车脚踏组件2放置于容置孔13后,将锁盖12再次与固定部11连接以锁紧滑步车脚踏组件2,此时即为滑步车;当需转换成自行车时,将五通1的锁盖12相对于固定部11打开,将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放置于容置孔13后,将锁盖12再次与固定部11连接以锁紧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而后再连接其他传动部分实现链条正常工作,此时即为自行车。这样,该转换拆装结构由于设置了可开合结构的五通1,使得骑行设备能够在滑步车与自行车之间自由转换,从而提高了设备的集成性能,实现了一车多用,进而降低了设备购置成本。
为了更好地与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传动配合,所述容置孔13为圆形孔。固定部11朝向所述锁盖12的表面为第一弧形面,所述锁盖12包括安装部和容置部,所述容置部朝向所述固定部11的表面为第二弧形面,所述第一弧形面与所述第二弧形面形成所述圆形孔。
在车型转换过程中,如缺少定位结构,可能会造成安装位置的不准确,因此导致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卡滞;若人工调整精度,则费时费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使得安装过程快速,安装位置准确,可在固定部11与锁盖12之间设置用于定位的结构。具体地,固定部11的两端相对于所述车架100具有外延片,所述外延片上开设有定位槽111,所述安装部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槽111相配合的定位凸起;在安装过程中,当定位凸起卡入定位槽111时,则提示位置准确,简单便捷。
具体地,上述安装部与车架100螺钉连接,以提高连接可靠性和拆装便利性。
在切换为滑步车时,位于后轮上的后轮花毂6处无需安装链条,侧此处的安装纵深较小,而在切换为自行车时,由于后轮花毂6处需要安装链条、飞轮等结构,导致安装纵深较大。为了适应不同的车型结构,滑步车脚踏组件2安装于所述容置孔13内时,通过第一螺钉4旋入所述骑行设备的后轮花毂6以固定,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安装于所述容置孔13内时,通过第二螺钉5依次穿过所述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的后端飞轮和所述骑行设备的后轮花毂6并锁紧以固定,所述第二螺钉5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螺钉4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二螺钉5与所述第一螺钉4以择一的方式固定于所述后轮花毂6上。
下面以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为例,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骑行设备的切换过程、安装形式以及技术效果。
如图2所示,将滑步车装配状态进行拆装,首先将锁盖12的螺钉拆卸后,把滑步车脚踏组件2取出,然后将后轴处杆长较短的第一螺钉4取出。如图3所示,将垫片放置花鼓培林处,再将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对准打开的五通1及后轮花鼓的花键槽后装入,而后利用锁盖12压住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后,用螺钉将其五通1锁住,后端用后轴处杆长较长的第二螺钉5锁住,通过偏心五通1进行链条调节后,将前后螺钉锁紧。
该转换拆装结构可将链盖及驱动部分快速安装到车架100上,快速组装时,利用五通1独特设计的车架100,将锁盖12拆下后,只需将已组配好的链盖驱动组的链轮组放在五通1里,盖上锁盖12,锁紧锁盖12螺钉即可;飞轮后端传动系统套在后花鼓壳体的花键上,利用独特设计的后轴杆螺钉锁紧即可,以上实现滑步车和自行车的快速转换。
该转换拆装结构还可实现快速转换,其可开合的五通1能够实现与之连接结构的更换与锁紧,后轴处的杆长不同的螺钉可兼顾与飞轮的双培林定位配合功能、轴芯防尘盖的锁扣功能;自行车链盖驱动组件3可采用全包式链罩,具有防掉链功能,独特的链盖驱动组与专项的开合五通1车架100在造型、功能面的相互补充、完美结合,实现整车结构安全牢固,表面无任何尖锐突出、流畅整洁,科技感十足。
除了上述转换拆装结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包括该转换拆装结构的骑行设备,该骑行设备包括车架100、设置于所述车架100上的五通1、前轮、后轮、车把以及其他能够实现自行车与滑步车两者使用功能的其他结构。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所述“第一、第二”等序数词,仅是为了区分相同名称的不同结构,仅为了描述方便,不表示某种顺序,更不应理解为任何限定。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