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后地板骨架总成和连接在所述后地板骨架总成上的后地板总成;
所述后地板骨架总成包括两条间隔设置的骨架纵梁和连接在两条骨架纵梁之间的多条间隔设置的骨架横梁;
所述后地板总成包括地板支架和安装在所述地板支架上的地板面板;
所述地板支架包括两条间隔设置的支架纵梁,所述地板面板具有两条地板长边,两条所述地板长边分别与两条所述支架纵梁固定连接;
在两条所述支架纵梁之间设置有用于安装座椅的座椅安装横梁,所述座椅安装横梁位于所述地板面板的上方,
所述地板面板连接在所述座椅安装横梁的下方;
两条所述支架纵梁分别与两条所述骨架纵梁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每条所述地板长边分别紧固在所述支架纵梁与所述骨架纵梁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地板面板上设置有朝向所述后地板骨架总成侧弯折的弯折部,在所述弯折部的上方形成有下沉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的底面位于所述骨架纵梁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在两条所述支架纵梁的后端之间设置有支架支撑部;
所述地板面板的后端紧固在所述支架支撑部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骨架纵梁与所述骨架横梁之间连接有加强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横梁的截面呈U型,U型的所述骨架横梁的开口向上;
所述座椅安装横梁的截面也呈U型,U型的所述座椅安装横梁的开口向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纵梁包括骨架纵梁竖板和骨架纵梁平板,所述骨架纵梁竖板与所述骨架纵梁平板连接呈L型;
所述支架纵梁包括支架纵梁竖板和支架纵梁平板,所述支架纵梁竖板与所述支架纵梁平板连接呈L型;
所述支架纵梁平板位于所述骨架纵梁平板的上方,所述支架纵梁竖板位于所述骨架纵梁竖板的内侧;
在所述支架纵梁平板上靠近所述骨架纵梁竖板侧的端部上设置有第一连接板,在所述支架纵梁竖板上靠近所述骨架纵梁平板侧的端部上设置有第二连接板;
所述第一连接板与所述骨架纵梁竖板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板与所述骨架纵梁平板连接,所述地板长边紧固在所述第二连接板与所述骨架纵梁平板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纵梁平板还包括有用于与所述第二连接板连接的平板连接部;
所述平板连接部包括设置在所述骨架纵梁平板的端部上,并朝向所述第二连接板侧延伸的第三连接板和连接在所述第三连接板上的第四连接板,所述第四连接板与所述第二连接板平行;
所述地板长边紧固在所述第二连接板与所述第四连接板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后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纵梁包括U型的纵梁主体,所述纵梁主体的开口向上;
在所述纵梁主体的外侧壁向上延伸有第五连接板,在所述纵梁主体的内侧壁水平向内延伸有第六连接板;
所述支架纵梁的截面呈L型,所述支架纵梁包括第七连接板和与所述第七连接板连接的第八连接板;
所述第七连接板向上延伸并与所述第五连接板紧固连接,所述第八连接板盖在所述纵梁主体的开口上,并与所述第六连接板紧固连接;
所述地板长边与所述第八连接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