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体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36590发布日期:2021-06-01 13:27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厢体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厢体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厢体地板。



背景技术:

铝合金厢式半挂车包括牵引头和厢体,厢体包括厢体地板和厢体侧板。厢体地板为主要受力构件,因此对其的强度要求较高。相关技术中采用的方案为将地板厚度加厚。相关技术的不足在于,地板整体加厚后,增加了厢体的总重量,不利于车辆的轻量化,此外,由于地板的前端梁上方地板承受的较大的弯曲应力,局部受力较大,仍可能出现该处强度不够造成焊缝开裂的技术问题。

因此,实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厢体地板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有效避免地板焊缝开裂的厢体地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厢体地板,包括厢体地板总成;所述厢体地板总成包括:地板单元、厢体下边梁、地板横梁、地板纵梁,所述地板单元整体为矩形板状;所述厢体下边梁包括左下边梁和右下边梁,所述左下边梁设于所述地板单元长度方向的一侧边下方,所述右下边梁设于所述地板单元长度方向的另一侧边下方;所述地板横梁为多个,且多个所述地板横梁均分别垂直于所述地板单元长度方向设置,每个所述地板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下边梁和所述右下边梁相连;所述地板纵梁沿所述地板单元长度方向设置且固定于部分所述地板横梁的下方;所述厢体地板还包括底部加强总成,所述底部加强总成包括左加强组件和右加强组件;所述左加强组件为矩形框架结构,所述右加强组件为矩形框架结构;所述左加强组件设于所述地板单元的底部左端且分别与所述左下边梁、部分所述地板横梁、部分所述地板纵梁固定相连;所述右加强组件设于所述地板单元的底部右端且分别与所述右下边梁、部分所述地板横梁、部分所述地板纵梁固定相连。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和所述右加强组件为对称结构。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包括第一横梁、横板、底部加强垫板、下边梁连接板、连接纵梁;所述第一横梁、所述下边梁连接板和所述横板顺次连接成一端开口的矩形,所述横板与一个所述地板横梁相连,所述下边梁连接板与所述左下边梁相连,所述第一横梁与一个所述地板纵梁相连。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还包括第二横梁、第三横梁;所述第二横梁和所述第三横梁的一端固定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上,所述第二横梁和所述第三横梁间隔设置,所述第二横梁和所述第三横梁均设于所述第一横梁和所述下边梁连接板之间。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还包括侧面加强纵梁,所述侧面加强纵梁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平行设置且所述侧面加强纵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和所述第三横梁。

优选的,所述第一横梁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右加强组件;所述第二横梁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右加强组件,所述第三横梁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横板,所述第二横梁的横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第一横梁的横截面面积;所述第三横梁的横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第一横梁的横截面面积。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还包括侧面加强纵梁,所述侧面加强纵梁由钢板弯折而成。

优选的,所述左下边梁和所述右下边梁为对称结构。

优选的,所述左加强组件分别与所述厢体下边梁、所述地板横梁、所述地板纵梁通过螺纹连接件固定相连。

优选的,所述右加强组件分别与所述厢体下边梁、所述地板横梁、所述地板纵梁通过螺纹连接件固定相连。

与相关技术相比,本发明一种厢体地板中,将底部加强总成分为左加强组件和右加强组件,左加强组件和右加强组件均不与地板单元直接相连,而是与厢体下边梁、地板横梁、地板纵梁直接连接,通过该结构设计后,在厢体使用时,从前端梁传递过来的力不再直接作用于角件下方与地板连接的焊缝,而是传递到侧面梁结构上;大幅减少了前端梁上方地板承受的弯曲应力,降低地板发生弯曲变形、开裂的风险;从根本上杜绝了铝焊缝开裂的风险;同时降低了此处维修的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厢体地板的整体结构的俯视图;

图2为图1中i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厢体地板中的左加强组件的立体结构图。

图中:

厢体地板总成1,底部加强总成2;

地板单元11,厢体下边梁12,地板横梁13,地板纵梁14;

左加强组件21,右加强组件22;

左下边梁121,右下边梁122;

第一横梁211,第二横梁212,第三横梁213,横板214,底部加强垫板215,下边梁连接板216,侧面加强纵梁217,连接纵梁218,焊接板2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附图1-3,一种厢体地板,包括厢体地板总成1;所述厢体地板总成1包括:地板单元11、厢体下边梁12、地板横梁13、地板纵梁14,所述地板单元11整体为矩形板状;所述厢体下边梁12包括左下边梁121和右下边梁122,所述左下边梁121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长度方向的一侧边下方,所述右下边梁122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长度方向的另一侧边下方;所述地板横梁13为多个,且多个所述地板横梁13均分别垂直于所述地板单元11长度方向设置,每个所述地板横梁13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下边梁121和所述右下边梁122相连;所述地板纵梁14沿所述地板单元11长度方向设置且固定于部分所述地板横梁13的下方;所述厢体地板还包括底部加强总成2,所述底部加强总成2包括左加强组件21和右加强组件22;所述左加强组件21为矩形框架结构,所述右加强组件22为矩形框架结构;所述左加强组件21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的底部左端且分别与所述左下边梁121、部分所述地板横梁13、部分所述地板纵梁14固定相连;所述右加强组件22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的底部右端且分别与所述右下边梁122、部分所述地板横梁13、部分所述地板纵梁14固定相连。所述左下边梁121和所述右下边梁122为对称结构。

本实施方式中,本发明一种厢体地板中,将底部加强总成2分为左加强组件21和右加强组件22,左加强组件21和右加强组件22均不与地板单元11直接相连,而是与厢体下边梁12、地板横梁13、地板纵梁14直接连接,通过该结构设计后,在厢体使用时,从前端梁传递过来的力不再直接作用于角件下方与地板连接的焊缝,而是传递到侧面梁结构上;大幅减少了前端梁上方地板承受的弯曲应力,降低地板发生弯曲变形、开裂的风险;从根本上杜绝了铝焊缝开裂的风险;同时降低了此处维修的难度。

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所述左加强组件21和所述右加强组件22为对称结构。组成左加强组件21的零件和组成所述右加强组件22的零件为相同的零件,左右通用。可减少图纸量,提高标准化水平,降低售后备件压力。

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所述左加强组件21包括第一横梁211、横板214、底部加强垫板215、下边梁连接板216、连接纵梁218;所述第一横梁211、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和所述横板214顺次连接成一端开口的矩形,所述横板214与一个所述地板横梁13相连,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与所述左下边梁121相连,所述第一横梁211与一个所述地板纵梁14相连。

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所述左加强组件21还包括第二横梁212、第三横梁213;所述第二横梁212和所述第三横梁213的一端固定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上,所述第二横梁212和所述第三横梁213间隔设置,所述第二横梁212和所述第三横梁213均设于所述第一横梁211和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之间。所述左加强组件21还包括侧面加强纵梁217,所述侧面加强纵梁217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平行设置且所述侧面加强纵梁217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和所述第三横梁213。所述第一横梁211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211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右加强组件22;所述第二横梁212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211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右加强组件22,所述第三横梁213的横截面为“c”形,所述第一横梁211的c型开口端朝向所述横板214,所述第二横梁212的横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第一横梁211的横截面面积;所述第三横梁213的横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第一横梁211的横截面面积。该设计利于提高所述左加强组件21的整体强度,同时可与周围构件相连,为其它构件提供安装位。所述左加强组件21还包括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横梁211、所述第二横梁212及所述第三横梁213的远离所述下边梁连接板216一端的3块焊接板219。焊接板219用于与所述地板纵梁14卡接和焊接。

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所述左加强组件21还包括侧面加强纵梁217,所述侧面加强纵梁217由钢板弯折而成。该设计根据厢体前底部的受力特性,增加加强结构,利于提高所述左加强组件21的整体强度。

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所述左加强组件21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的底部左端且分别与所述厢体下边梁12、所述地板横梁13、所述地板纵梁14通过螺纹连接件固定相连;所述右加强组件22设于所述地板单元11的底部右端且分别与所述厢体下边梁12、所述地板横梁13、所述地板纵梁14通过螺纹连接件固定相连。本实施方式中,采用螺纹连接的结构,利于加工和制造,同时利于后续维修更换。

与相关技术相比,本发明一种厢体地板中,将底部加强总成分为左加强组件和右加强组件,左加强组件和右加强组件均不与地板单元直接相连,而是与厢体下边梁、地板横梁、地板纵梁直接连接,通过该结构设计后,在厢体使用时,从前端梁传递过来的力不再直接作用于角件下方与地板连接的焊缝,而是传递到侧面梁结构上;大幅减少了前端梁上方地板承受的弯曲应力,降低地板发生弯曲变形、开裂的风险;从根本上杜绝了铝焊缝开裂的风险;同时降低了此处维修的难度。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在此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改进,但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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