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露营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06335发布日期:2021-08-10 14:1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露营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露营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露营车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多人脚踏车,可以多人共同踩踏,多出现在旅游场所和游乐场所,通过多人共同合作驱动脚踏车前行,享受骑乘的乐趣。

现有市面上的双人脚踏车,如中国专利库公开的一种速度合成双人脚踏车(申请号:cn201620178120.5;授权公告号:cn205632891u),它包括相互对称且车体结构相同的上车体和下车体,所述上车体和下车体上分别安装有花盘,花盘中部扣接脚踏,所述花盘上设有链条,花盘和链条的一端通过相互啮合的齿轮连接在一起,链条另一端设有小飞轮,该小飞轮通过相互啮合的齿轮与链条扣接在一起,两个所述小飞轮之间设有前轴,小飞轮通过螺纹固定在前轴的两端,所述前轴中间安装有差速器,该差速器通过固定在前轴上的单向轴承与前轴相连,所述差速器通过链子连接并驱动多级分轮,所述多级分轮贯穿固定有后轴,该后轴两端分别通过相互啮合的齿轮扣接着大飞轮,所述两端的大飞轮通过链子分别与第三轮胎和第四轮胎相连。

上述双人脚踏车不能很好的供驾驶者休息,功能单一,不能收纳,占用空间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露营车结构,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露营车结构,包括结构相同的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所述第一驱动车体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通过连接支架连接,所述第一驱动车体的第一前叉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的第二前叉通过转向杆连接,所述第一驱动车体的第一横梁中部和第二驱动车体的第二横梁中部均设有第一固定组件以及与所述第一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的第一折叠座驾,所述第一驱动车体的第一后叉和第二驱动车体的第二后叉均设有第二固定组件以及与所述第二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的第二折叠座驾。

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所述连接支架包括第一连杆、第二连杆和第三连杆,所述第一连杆一端与所述第一驱动车体的第一前叉连接,所述第一连杆另一端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的第二前叉连接;所述第二连杆一端与所述第一横梁连接,所述第二连杆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横梁连接;所述第三连杆一端与所述第一后叉连接,所述第三连杆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后叉连接;所述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之间设有多根第一安装杆,所述第二连杆与第三连杆之间设有多根第二安装杆。

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所述第一安装杆上且靠近所述第二连杆处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杆上且靠近所述第二连杆处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杆上且靠近所述第三连杆处设有第三安装孔。

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所述第一固定组件包括第一固定座,所述第一横梁和第二横梁上均设有所述第一固定座。

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所述第二固定组件包括第二固定座,所述第一后叉和第二后叉上均设有所述第二固定座。

作为进一步改进的,该露营车结构还包括安装在所述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上的帐篷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支架将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连接,第一前叉与第二前叉通过转向杆连接,转向杆的设置使得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的车把转动角度一致,并在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之间将设置可拆卸的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其结构简单,便于收纳;可骑行,亦可组合成睡床供使用者使用,适合露营。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露营车结构骑行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露营车结构骑行状态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露营车结构骑行状态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露营车结构睡床状态的左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露营车结构睡床状态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

1-第一驱动车体;2-第二驱动车体;3-连接支架;4-转向杆;5-第一折叠座驾;6-第二折叠座驾;31-第一连杆;32-第二连杆;33-第三连杆;7-第一安装杆;8-第二安装杆;9-第一固定座;10-第二固定座;11-帐篷架;12-第一横梁;13-第二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参照图1-5所示,一种露营车结构,包括结构相同的第一驱动车体1和第二驱动车体2,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2通过连接支架3连接,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的第一前叉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2的第二前叉通过转向杆4连接,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的第一横梁12中部和第二驱动车体2的第二横梁13中部均设有第一固定组件以及与所述第一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的第一折叠座驾5,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的第一后叉和第二驱动车体2的第二后叉均设有第二固定组件以及与所述第二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的第二折叠座驾6。

具体实施时,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和第二驱动车体2并列设置,通过所示连接支架3连接,并通过所述转向杆4将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的第一前叉和所述第二驱动车体2的第二前叉连接,当其中一个驱动车体的前叉随车把转动时,在转向杆4的作用下,另一个驱动车体上的前叉和车把也转动同一角度;所示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可拆卸的设置在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和第二驱动车体2之间,便于所述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的收纳,所述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均可在中间位置搭载乘客,所述第一折叠座架底部设有底盘,增大所述第一折叠座架与所述连接支架3的安装面积,结构更稳定;当所述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拆卸后,在所述连接支架3上铺设垫板即可当睡床使用,该露营车结构便于骑行模式和露营模式两种状态的来回转换。

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支架将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连接,第一前叉与第二前叉通过转向杆连接,转向杆的设置使得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的车把转动角度一致,并在第一驱动车体和第二驱动车体之间将设置可拆卸的第一折叠座架和第二折叠座架,其结构简单,便于收纳;可骑行,亦可组合成睡床供使用者使用,适合露营。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支架3包括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所述第一连杆31一端与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的第一前叉连接,所述第一连杆31另一端与所述第二驱动车体2的第二前叉连接;所述第二连杆32一端与所述第一横梁12连接,所述第二连杆32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横梁13连接;所述第三连杆33一端与所述第一后叉连接,所述第三连杆33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后叉连接;所述第一连杆31与第二连杆32之间设有多根第一安装杆7,所述第二连杆32与第三连杆33之间设有多根第二安装杆8。

具体实施时,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连接支架3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所述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上均设有连接件,多根所述第一安装杆7通过所述连接件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杆31和第二连杆32可拆卸连接,多根所述第二安装杆8通过所述连接件分别与所述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安装杆7以及第二安装杆8均与所述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垂直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安装杆7上且靠近所述第二连杆32处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杆8上且靠近所述第二连杆32处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杆8上且靠近所述第三连杆33处设有第三安装孔。

具体实施时,在所述第三连杆上设置有第四安装孔,所述第一安装孔、第二安装孔、第三安装孔和第四安装孔均可设置多个,便于调节座位的合适位置,提高骑行者的舒适感。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组件包括第一固定座9,所述第一横梁12和第二横梁13上均设有所述第一固定座9。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固定组件包括第二固定座10,所述第一后叉和第二后叉上均设有所述第二固定座10。

具体实施时,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横梁12中部设有两个固定座,分别位于所述第一横梁12和所述第二连杆32连接处的两侧,所述第二横梁13中部设有两个固定座,分别位于所述第二横梁13和所述第二连杆32连接处的两侧,便于所述第一折叠座架的固定安装,结构稳定。所述第一后叉设有两个固定座,所述第二后叉设有两个固定座,便于所述第二折叠座架的固定安装,结构稳定。

进一步地,该露营车结构还包括安装在所述第一驱动车体1和第二驱动车体2上的帐篷架11。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在露营车结构上设置帐篷架11,用于支撑布料,便于遮风挡雨、防晒等,更适合休闲娱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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