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离车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96408发布日期:2022-07-09 17:28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离车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四轮摩托车的安全报警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离车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2.四轮摩托车由于驾驶灵活,能够应对各种复杂路况,且近几年产品性能和外观有了很大的提升,受到了用户的广泛青睐,用户群体日益增加。然而,现实驾驶过程中,一些关乎安全的问题是驾驶员容易忽视的,例如,驾驶员离车时并未启动驻车制动,这一方面可能是驾驶员离车时忘记启动驻车制动,另一方面可能是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没有认识到离车时驻车的必要性。离车时未驻车容易出现车辆自动溜车,严重时还会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如何能够提醒驾驶员在离车时启动驻车制动是目前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离车报警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驾驶员驾驶四轮摩托车,离车时并未启动驻车制动,导致容易出现车辆自动溜车,严重时还会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离车报警系统,包括离车报警器,所述离车报警器底部设置有引脚连接器,所述离车报警器通过引脚连接器与车辆电连接,所述离车报警器电连接有电源,所述离车报警器中设置有离车报警模块、异常提示模块、限速模块、闪光灯模块、车辆启动允许模块、倒车灯模块,所述离车报警模块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未接地、座椅开关断开时,该状态持续2s后,仪表的opc灯以2hz的频率闪烁,同时蜂鸣器报警,在报警状态下,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或者座椅开关导通,且持续2s后,退出报警状态,在报警状态下,当有车速信号时,立即退出报警状态,离车报警模块在钥匙电源关闭后的2分钟内,仍然处于工作状态,两分钟后停止工作,直到再次开启钥匙电后,重新开始工作。
5.优选的,所述离车报警器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安装座,所述离车报警器下侧设置有标签。
6.优选的,所述蜂鸣器采用12v直流蜂鸣器。
7.优选的,所述异常提示模块在有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蜂鸣器发出1hz报警信号,其它情况不报警。
8.优选的,所述限速模块在车辆处于h、l、n档位,系统将当前车速直接输出给车辆ecu,由车辆ecu实现限速功能,车辆处于r档位时,系统将当前接收到的车速信号倍频后发送给车辆ecu,由车辆ecu实现限速功能,若拔掉离车报警器,断开离车报警器的电源或者断开ecu车速控制线,则ecu断电无法工作,若拔掉车速传感器,则车速将限制在20km/h,将引脚连接器中的“限速解除”引脚悬空后,除倒挡外,其他档位不再限速。
9.优选的,所述闪光灯模块接收到左转信号时,左侧闪光灯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
次/分钟,当接收到右转信号时,右转闪光灯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次/分钟;当同时接到左、右转信号,左右闪光灯同时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次/分钟,当出现负载短路时,停止输出信号。
10.优选的,所述车辆启动允许模块当车辆处于n档和p档且发动机转速小于1200rpm时,需要踩下刹车方可允许车辆启动。
11.优选的,当utv车辆在倒挡时,需要同时点亮倒车灯,倒车灯功率最大为10w。
12.优选的,所述电源额定工作电压为dc12v,工作电压范围为dc10-15v,静态电流小于5ma。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4.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未接地、座椅开关断开时,该状态持续2s后,仪表的opc灯以2hz的频率闪烁,同时蜂鸣器报警,在报警状态下,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或者座椅开关导通,且持续2s后,退出报警状态,在报警状态下,当有车速信号时,立即退出报警状态,离车报警模块在钥匙电源关闭后的2分钟内,仍然处于工作状态,两分钟后停止工作,直到再次开启钥匙电后,重新开始工作,从而提醒驾驶员离车启动驻车制动,避免出现车辆自动溜车,提高车辆和自身安全。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发明侧视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发明仰视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发明离车报警器电路连接图。
19.图中:1、离车报警器;2、安装座;3、引脚连接器;4、标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1.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顶/底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套设/接”、“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3.实施例:
24.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离车报警系统,用于四轮摩托车使用,包括离车报警器1,所述离车报警器1底部设置有引脚连接器3,所述离车报警器1通过引脚连接器3与车辆电连接;
25.引脚连接器3一共有1-34共计34个引脚,引脚1为地线,引脚2为启动继电器接地,引脚3为安全带.引脚4为限速解除,引脚5为空,引脚6为钥匙电电源,引脚7为空,引脚8为ecu电源,引脚9为刹车信号,引脚10为右转向灯,引脚11为右转向灯信号,引脚12为左转向灯,引脚13为左转向灯信号,引脚14为opc灯,引脚15为蜂鸣器,引脚16为刹车手刹,引脚17为常电电源,引脚18为尾灯,引脚19为无,引脚20为调试脚,不可外接信号,引脚21为调试脚,不可外接信号,引脚22为调试脚,不可外接信号,引脚23为空,引脚24为发动机转速信号(接ecu),引脚25为车速输入信号(接ecu),引脚26为车速输出信号(接ecu),引脚27为空,引脚28为空,引脚29为座椅开关,引脚30为档位线组合1#,引脚31为档位线组合2#,引脚32为档位线组合3#,引脚33为蜂鸣器(此脚为接地),引脚34为地线,其中引脚4通过插头接地,引脚8考虑熄火开关作用,电路接线图如图4所示;
26.所述离车报警器1电连接有电源,所述离车报警器1中设置有离车报警模块、异常提示模块、限速模块、闪光灯模块、车辆启动允许模块、倒车灯模块,所述离车报警模块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未接地(未拉手刹)、座椅开关断开(电阻大于10k)时,该状态持续2s后,仪表的opc灯以2hz的频率闪烁,同时蜂鸣器报警,在报警状态下,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或者座椅开关导通(电阻小于200欧姆),且持续2s后,退出报警状态,在报警状态下,当有车速信号时,立即退出报警状态,离车报警模块在钥匙电源关闭后的2分钟内,仍然处于工作状态,两分钟后停止工作,直到再次开启钥匙电后,重新开始工作。
27.所述离车报警器1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安装座2,所述离车报警器1下侧设置有标签4。
28.所述蜂鸣器采用12v直流蜂鸣器。
29.所述异常提示模块在有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蜂鸣器发出1hz报警信号,其它情况不报警。
30.所述限速模块在车辆处于h、l、n档位,系统将当前车速直接输出给车辆ecu,由车辆ecu实现限速功能,车辆处于r档位时,系统将当前接收到的车速信号倍频后发送给车辆ecu,由车辆ecu实现限速功能,若拔掉离车报警器1,断开离车报警器1的电源或者断开ecu车速控制线,则ecu断电无法工作,若拔掉车速传感器,则车速将限制在20km/h,将引脚连接器3中的“限速解除”(即引脚4)引脚悬空后,除倒挡外,其他档位不再限速。
31.所述闪光灯模块接收到左转信号(高电平)时,左侧闪光灯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次/分钟,当接收到右转信号(高电平)时,右转闪光灯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次/分钟,以上接通钥匙电源有效;
32.当同时接到左、右转信号(高电平),左右闪光灯同时闪烁,闪烁频率为75-95次/分钟,当出现负载短路时,停止输出信号,以上不受钥匙电源影响。
33.所述车辆启动允许模块当车辆处于n档和p档且发动机转速小于1200rpm时,需要踩下刹车方可允许车辆启动。
34.当utv车辆在倒挡时,需要同时点亮倒车灯,倒车灯功率最大为10w。
35.所述电源额定工作电压为dc12v,工作电压范围为dc10-15v,具有反接保护功能,
静态电流小于5ma。
36.工作原理: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未接地、座椅开关断开时,该状态持续2s后,仪表的opc灯以2hz的频率闪烁,同时蜂鸣器报警,在报警状态下,当无车速信号时,驻车手刹接地或者座椅开关导通,且持续2s后,退出报警状态,在报警状态下,当有车速信号时,立即退出报警状态,离车报警模块在钥匙电源关闭后的2分钟内,仍然处于工作状态,两分钟后停止工作,直到再次开启钥匙电后,重新开始工作,从而提醒驾驶员离车启动驻车制动,避免出现车辆自动溜车,提高车辆和自身安全。
37.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8.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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