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共享电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73871发布日期:2022-09-28 01:34阅读:69来源:国知局
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共享电动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共享电动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共享电动车。


背景技术:

2.共享电动车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目前,部分共享电动车上设置有共享充电宝。使得用户在户外也可以进行共享充电宝的借用与归还。
3.目前的共享充电宝大多设置在电动车的车前架上,共享充电宝无论是采用内置、嵌入还是挂设的方式装在前车架上,都将在前车架上向车座方向凸起,需要占用骑车用户的部分腿部空间。如为了节省空间,则需要将共享充电宝的体积设计的更小,这样,使得共享充电宝装置上的充电宝的数量较少,另外,也使得单个充电宝的容量较小,不利于共享充电宝的推广使用。
4.因此,亟需解决充电宝的体积容量与共享电动车上骑行用户的腿部空间之间的矛盾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共享电动车。
6.一种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共享电动车,包括:电动车本体、车篮和至少一个充电宝本体;
7.所述车篮与所述电动车本体连接;
8.所述车篮上设置有充电宝装置,所述充电宝装置具有至少两个充电槽,每一所述充电宝本体插设于以所述充电槽内。
9.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动车本体包括前车架、后车架、踏板和车座,所述前车架与所述踏板的一端连接,所述后车架与所述踏板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车座设置于所述后车架上,所述前车架与所述车座之间间隔形成容置腔,所述车篮设置于所述前车架背向所述容置腔的一面。
1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车篮包括车篮本体,所述充电宝装置包括充电壳体、充电端子和充电控制板,所述车篮本体与所述充电壳体固定连接,所述车篮本体开设有篮腔,所述充电壳体开设有至少两个所述充电槽,每一所述充电槽内设置有所述充电端子,所述充电控制板与各所述充电端子电连接。
1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壳体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的底部。
1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壳体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的一侧。
1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壳体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与所述电动车本体之间。
14.在一个实施例中,各所述充电槽分别开设于所述充电壳体的两侧。
1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动车本体包括前车架、后车架、踏板和车座,所述前车架与所述踏板的一端连接,所述后车架与所述踏板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车座设置于所述后车
架上,所述前车架与所述车座之间间隔形成容置腔,所述车篮与所述后车架连接。
1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装置设置有至少两个仓门,每一所述仓门转动设置于所述充电宝装置上,且每一所述仓门活动封闭所述充电槽。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较于传统的共享电动车将共享充电宝设置于前车架上,本技术将充电宝装置设置于车篮上,避免朝向用户的腿部的方向凸起,避免占用骑行用户的腿部空间,能够有效利用车篮上的空间,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充电宝的容量,有利于共享电动车上共享充电宝的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19.图1为一实施例的共享电动车的一方向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一实施例的共享电动车的另一方向立体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一实施例的车篮的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另一实施例的车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如图1、图2和图3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共享电动车10,包括电动车本体100、车篮200和至少一个充电宝本体;所述车篮200与所述电动车本体100连接;所述车篮200上设置有充电宝装置300,所述充电宝装置300 具有至少两个充电槽311,每一所述充电宝本体400插设于以所述充电槽311内。
25.本实施例中,充电槽311用于容置充电宝本体400,充电宝本体400可供用户租用或者借用。充电宝本体400插设于充电槽内时,充电宝被充电槽内的电子锁锁紧,用户可手持移动终端,通过移动终端扫描共享电动车10上的二维码与服务器连接,进而控制充电宝装置300的电子锁解锁,从而从充电槽311内取出充电宝本体400。当充电宝本体400位于充电槽311内时,充电宝本体400 与充电槽311内的充电端子连接,从而实现对充电宝本体400的充电。
26.应该理解的是,关于该充电宝本体在充电槽内的锁紧、电子锁的结构、充电宝租用过程的实现,均可采用现有技术实现,本实施例中对此不累赘描述。
27.本实施例中,车篮本体210设置有篮腔,该篮腔用于放置物品,比如,该篮腔用于放置头盔。应该理解的是,该车篮200不仅具有载物的功能,还设置了充电宝装置,使得该车篮200能够提供载物和提供共享充电宝的功能。
28.相较于传统的共享电动车10将共享充电宝设置于前车架110上,本实施例中,将充
电宝装置300设置于车篮200上,避免朝向用户的腿部的方向凸起,避免占用骑行用户的腿部空间,能够有效利用车篮200上的空间,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充电宝的容量,有利于共享电动车10上共享充电宝的推广使用。
29.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电动车本体100包括前车架110、后车架120、踏板130和车座140,所述前车架110与所述踏板130的一端连接,所述后车架120与所述踏板130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车座140设置于所述后车架120上,所述前车架110与所述车座140之间间隔形成容置腔101,所述车篮 200设置于所述前车架110背向所述容置腔101的一面。
30.本实施例中,前车架110设置前轮,后车架120设置后轮,前车架110上设置有把手,用户骑坐在车座140上,腿部放置于踏板130上。由于车篮200 设置于前车架110的前方,使得充电宝装置300无需占用容置腔101,进而使得用户的腿部放置更为轻松,此外,能够使得充电宝装置300能够无需顾虑用户腿部而设置更多的充电槽,提供更多的充电宝本体。
31.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前车架110的正面设置有安装位111,该安装位111设置有多个螺钉孔112,如图3和图4所示,该车篮本体210设置有固定位211,该固定位211设置有多个固定孔212,这样,将螺钉穿过固定孔212插入螺钉孔112内,将螺钉与螺钉孔112的侧壁螺接,即可实现车篮本体210与前车架110的固定连接。
32.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车篮200包括车篮本体210,所述充电宝装置300包括充电壳体310、充电端子(图未示)和充电控制板(图未示),所述车篮本体210与所述充电壳体310固定连接,所述车篮本体210开设有篮腔,所述充电壳体310开设有至少两个所述充电槽311,每一所述充电槽311内设置有所述充电端子,所述充电控制板与各所述充电端子电连接。
33.本实施例中,车篮本体210与充电壳体310的连接可以是一体连接,或者是通过螺钉、卡扣的方式固定连接。本实施例中,充电槽开设于充电壳体310 上。每一充电槽内设置有三个充电端子,充电槽内的三个充电端子包括正极端子、负极端子和接地端子,充电宝本体上设置有与三个充电端子对应的充电极片,充电宝本体上的充电极片包括正极极片、负极极片和接地极片,当充电宝本体插入至充电槽后,充电宝本体的正极极片与正极端子抵接,负极极片与负极端子抵接,接地极片与接地端子抵接,从而使得充电宝本体与电源连接,从而实现对充电宝本体的充电,该充电控制板上设置有控制芯片,该充电控制板用于控制各充电端子的通电和断电,该电源可以是电动车本体100上的动力电池,也可以是独立于动力电池以外的电源,本实施例中对此不限制。此外,该充电宝装置300还包括移动通信模块和定位模块,移动通信模块为4g模块或5g 模块,定位模块为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模块或者北斗模块,该移动通信模块用于与服务器连接,且移动通信模块与充电控制板电连接,这样,用户通过移动终端扫码,即可控制充电控制板,实现对充电槽内的电子锁的解锁和上锁,定位模块用于获取位置信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上传服务器。应该理解的是,该移动通信模块和定位模块可以是设置在充电控制板上,也可以是设置在电动车本体100的行车电脑上的行车主板上,同样地,本实施例中对此不限制。
34.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充电壳体310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210 的底部。本实施例中,车篮本体210设置于充电壳体310的顶部,车篮本体210 的篮腔的开口朝上设置,该充电壳体310在本实施例中相当于该车篮本体210 的底座,用于支撑篮腔内的物品,
充电壳体310的两侧分别开设所述充电槽,比如,充电壳体310的一侧设置两个充电槽,充电壳体310的另一侧设置两个充电槽,这样,一个充电壳体310可以设置四个充电槽,每一充电槽内可以插入一个充电宝本体。能够极大提高单个共享电动车10提供的充电宝本体的数量。为了节省空间,比如,本实施例中,各充电槽的槽口的长度方向沿水平方向设置,这样,能够有效节省纵向空间。
3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壳体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的一侧。一个实施例中,该充电壳体设置于车篮本体的左侧,一个实施例中,该充电壳体设置于车篮本体的右侧,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该充电壳体310设置于车篮本体210的后侧,应该理解的是,各实施例中,前方、前侧或者前端指的是电动车本体100的前车架110所在的方向或者电动车本体100向前运动的方向,而后方、后侧或者后端则指的是朝向电动车本体100的后车架120的方向,即与前方相反的方向。
36.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充电壳体310设置于车篮本体210的后侧,所述充电壳体310设置于所述车篮本体210与所述电动车本体100之间。本实施例中,车篮200的前端作为车篮本体210,开设篮腔,车篮200的后端作为充电壳体310,这样,能够更合理地利用充电壳体310的空间,比如,各充电槽的槽口的长度方向沿竖直方向设置,这样,能够有效节省横向空间。
37.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各所述充电槽311分别开设于所述充电壳体310的两侧。本实施例中,充电壳体310的一侧设置一个充电槽311,充电壳体310的另一侧设置另一个充电槽,这样,充电壳体310的两侧分别设置充电槽,每一充电槽内设置一充电宝本体400,且充电宝本体400的垂直车篮本体 210的底部,这样,能够有效节省空间,使得车篮200的体积更小。
38.一个实施例中,充电壳体310的一侧设置两个充电槽,充电壳体310的另一侧设置两个充电槽,这样,一个充电壳体310可以设置四个充电槽,每一充电槽内可以插入一个充电宝本体,能够极大提高单个共享电动车10提供的充电宝本体的数量。此外,还能够使得用户从共享电动车10的两侧方便地拿取充电宝。
39.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动车本体100包括前车架110、后车架120、踏板 130和车座140,所述前车架110与所述踏板130的一端连接,所述后车架120 与所述踏板130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车座140设置于所述后车架120上,所述前车架110与所述车座140之间间隔形成容置腔101,所述车篮200与所述后车架120连接。
40.本实施例中,车篮200设置于后车架120上,比如,车篮200设置于后车架120远离踏板130的一端,一个实施例中,车篮200设置于后座的后方,这样,使得充电宝装置300无需占用容置腔101,进而使得用户的腿部放置更为轻松,此外,能够使得充电宝装置300能够无需顾虑用户腿部而设置更多的充电槽,提供更多的充电宝本体。
4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装置300设置有至少两个仓门,每一所述仓门转动设置于所述充电宝装置300上,且每一所述仓门活动封闭所述充电槽。
42.本实施例中,充电壳体310与各仓门转动连接,每一仓门转动设置于充电槽的一侧,且封闭对应的充电槽。每一仓门设置有磁吸件,充电壳体310于充电槽的边缘设置有电磁铁,该电磁铁在通电后产生磁场,因此,可通过控制电磁铁的通电,以实现电磁铁对磁吸件的吸附的控制,当仓门关上,将充电槽封闭后,电磁铁通电,吸附磁吸件,使得仓门紧闭,
当需要取出充电宝本体时,电磁铁断开,电磁铁的磁场消失,使得仓门可以打开。通过设置仓门,能够有效对充电槽进行封闭,避免充电槽内进水。一个实施例中,仓门的靠近边缘的位置设置有橡胶密封圈,橡胶密封圈活动抵接于充电槽的边缘,这样,通过设置橡胶密封圈能够有效对充电槽进行密封,并且起到更好的防水作用。
43.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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