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6039阅读:1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



背景技术:

船舶的压载水舱的设置对船舶在运营过程中起到如下作用:调整船舶的吃水和船体纵、横向的平稳及安全的稳心高度;减少船体变形,以免引起过大的弯曲力矩与剪切力,降低船体振动,改善空舱适航性。当船舶在某些冰区航行时,由于气候寒冷,极易造成压载水舱结冰,压载水舱结冰造成的后果是压载水无法正常调驳,给船舶的安全航行带来致命的影响,因此提出一种压载水舱防冻的吹泡系统。

现有的船舶压载水舱的防冻吹泡系统包括低压气源装置以及供气管路,低压气源装置包括气室、压缩机以及置于气室内的气泵,供气管路的一端连接低压气源装置,另一端直接伸入压载水舱的底部。该吹泡系统需要增加气室,且增加气室到各压载水舱的无数供气管路,不仅增加成本,也会占用船舶上的空间,供气管路的一端直接伸入压载水舱的底部,使压载水产生的气泡较小,防冻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提供一种成本低廉,结构简单,利用压缩空气的压力在压载水舱中形成较大涡流来达到防结冻效果的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船舶的头部设有一压载水舱,同时前后两侧均设有多个压载水舱,船舶甲板的前后两侧分别设有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

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包括压缩机、气瓶、管道,压缩机与气瓶连接,该气瓶与管道连接,压缩机与气瓶置于船舶的机舱中,管道置于船舶甲板的一侧并从船舶尾部延伸至头部;

压载水舱包括边压载舱以及置于边压载舱下方的空舱,边压载舱内部由多根骨架与多根梁交叉形成;

压载水舱吹泡系统包括多个吹泡管,压载水舱内设有单个吹泡管,该吹泡管水平置于边压载舱内,多个吹泡管的一端分别通过支管与同侧的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的管道连接,吹泡管上设有多个水平且均匀设置的孔。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每个压载水舱内设有一个吹泡管,空气无穷尽使用,成本低廉,效果显著,利用空气无穷尽且流动性好的特点,通过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将甲板的杂用空气引入压载水舱,利用空气压力,使压载水形成涡流,继而达到避免压载水舱结冰的目的。

2、吹泡管上设有多个水平且均匀设置的孔,使压载水产生的涡流较大,防冻效果更加显著。

3、改变传统气室的设计,结构简单化,省去各个管路,不占用船舶的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压载水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压载水舱、2-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3-吹泡管、4-边压载舱、5-空舱、6-压缩机、7-气瓶、8-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船舶的压载水舱吹泡系统的一种实施方式,船舶的头部设有一压载水舱1,同时前后两侧均设有多个压载水舱1,船舶甲板的前后两侧分别设有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2;

如图3示出,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2包括压缩机5、气瓶6、管道7,压缩机5与气瓶6连接,该气瓶6与管道7连接,压缩机5与气瓶6置于船舶的机舱中,管道7置于船舶甲板的一侧并从船舶尾部延伸至头部,当船舶在冰区航行时,对气瓶6设定一定压力的预定值,启动压缩机5,压缩机5开始向气瓶6内充气,当气瓶6内的压力低于预定值时,压缩机5自动感应向气瓶6内继续充气,能够保证各个压载水舱1持续恒压;

如图2示出,压载水舱1包括边压载舱4以及置于边压载舱4下方的空舱5,边压载舱4内部由多根骨架与多根梁交叉形成,边压载舱4内装压载水,空舱5的作用是增加船舶浮力;

压载水舱吹泡系统包括多个吹泡管3,压载水舱1内设有单个吹泡管3,该吹泡管3水平置于边压载舱4内,多个吹泡管3的一端分别通过支管与同侧的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2的管道连接,吹泡管3上设有多个水平且均匀设置的孔,使压载水产生的涡流较大,防冻效果更加显著。

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2是船舶的常规系统,一般用作甲板的吹洗和杂用,设计压力为1.0Mpa,利用空气无穷尽且流动性好的特点,通过甲板压缩杂用空气系统2将甲板的杂用空气引入压载水舱1,利用空气压力,使压载水形成涡流,继而达到避免压载水舱1结冰的目的,改变传统气室的设计,结构简单化,省去各个管路,不占用船舶的空间。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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