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5586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船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拆卸船,属于船舶制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船是重要的水上运输和交通工具,传统的小型船舶,从船体上分为硬式和软式(充气式)两种,从结构上分为单体和多体,其中软式(充气式)船舶使用时存在安全问题;而硬式船舶由于尺寸和结构的限制,不易安装;在家用车的行李架上,难以由家用轿车直接运输,依照中国交通法规,也不能使用拖车由家用轿车拖曳运输,家用轿车在中国已经普及,帆船等水上娱乐运动还未普及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相关器械。

目前,现有的小型船舶一般多为整体式结构,由于受船体 尺寸的限制,船体一般多为金属材料或木质材料制成,由于船在水中使用,容易造成船体金属的腐蚀或木质材料的腐烂,给日常使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日常维护费用较高,所以小船的改进和创新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拆卸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拆卸船,它包含船头、第一船舱、第二船舱、第三船舱、第四船舱、固定件、卡扣连接孔、连接管、弹簧扣、可加装推进马达,船头、第一船舱、第二船舱、第三船舱和第四船舱的两侧上端船底两侧分别设有固定件,固定件的左右两端上分别设置有数个卡扣连接孔,其中船头与第一船舱、第一船舱与第二船舱、第二船舱与第三船舱、第三船舱与第四船舱上的固定件之间均通过连接管固定连接,连接管的两端上分别安装有数个与固定件两端上的卡扣连接孔相卡接的弹簧扣,连接管的两端分别通过弹簧扣与相邻两个船舱上固定件的两端卡接固定,可加装推进马达固定在第四船舱的一侧边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船头的长度比第一船舱的长度短,第一船舱的长度比第二船舱的长度短,第二船舱的长度比第三船舱的长度短,第三船舱的长度比第四船舱的长度短,这样才能方便折叠在一起,减少了体积,方便了运输,船舱的数量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增减。

作为优选,所述的船头、第一船舱、第二船舱、第三船舱和第四船舱的底部均为平底结构设计,具有很好的平稳性和安全性。

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一船舱、第二船舱、第三船舱和第四船舱的船板和船侧的角度大于90°,这样可以方便人们进行折叠。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结构设计合理,外形美观,造型新颖独特,安装简单,使用方便,通过采用分节组装式船体设计,不仅可以自由组合长度,还可以根据家用车的储存空间大小灵活组合,相邻两个船舱之间通过锁紧扣锁紧连接,方便快拆和安装,满足了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折叠后的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连接管与固定件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弹簧扣的结构示意图。

1-船头;2-第一船舱;3-第二船舱;4-第三船舱;5-第四船舱;6-固定件;7-卡扣连接孔;8-连接管;9-弹簧扣;10-可加装推进马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6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船头1、第一船舱2、第二船舱3、第三船舱4、第四船舱5、固定件6、卡扣连接孔7、连接管8、弹簧扣9、可加装推进马达10,船头1、第一船舱2、第二船舱3、第三船舱4和第四船舱5的两侧上端船底两侧分别设有固定件6,固定件6的左右两端上分别设置有数个卡扣连接孔7,其中船头1与第一船舱2、第一船舱2与第二船舱3、第二船舱3与第三船舱4、第三船舱4与第四船舱5上的固定件6之间均通过连接管8固定连接,连接管8的两端上分别安装有数个与固定件6两端上的卡扣连接孔7相卡接的弹簧扣9,连接管8的两端分别通过弹簧扣9与相邻两个船舱上固定件6的两端卡接固定,推进马达10固定在第四船舱5的一侧边上。

其中,所述的船头1的长度比第一船舱2的长度短,第一船舱2的长度比第二船舱3的长度短,第二船舱3的长度比第三船舱4的长度短,第三船舱4的长度比第四船舱5的长度短,这样才能方便折叠在一起,减少了体积,方便了运输,船舱的数量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增减;所述的船头1、第一船舱2、第二船舱3、第三船舱4和第四船舱5的底部均为平底结构设计,具有很好的平稳性和安全性;所述的第一船舱2、第二船舱3、第三船舱4和第四船舱5的船板和船侧的角度大于90°,这样可以方便人们进行折叠。

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设计合理,外形美观,造型新颖独特,安装简单,使用方便,通过采用分节组装式船体设计,不仅可以自由组合长度,还可以根据家用车的储存空间大小灵活组合,相邻两个船舱之间通过锁紧扣锁紧连接,方便快拆和安装,满足了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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