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属于水上交通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船体及驳船。
背景技术: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驳船市场需求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驳船为没有动力推进装置,无自航能力,靠机动船带动的船,主要用于客货运输。其特点为设备简单、吃水浅、载货量大。
3.但目前,驳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来说驳船的主尺度确定通常会依照规范指导,尺度比受规范制约,大型宽大尺寸驳船其型深吃水也相对较高,不利于干驳起坡作业和浅水域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4.本技术旨在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大型宽大尺寸驳船其型深吃水也相对较高,不利于干驳起坡作业和浅水域作业的技术问题。为此,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船体及驳船。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船体,所述船体包括:
6.船身,所述船身的型宽和型深之比为a,所述a≥6;
7.配重部,设置于所述船身的甲板,且沿所述甲板两侧的长边设置。
8.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甲板包括:
9.支撑部,分别沿所述甲板的两侧长边设置,所述支撑部支撑连接所述配重部;
10.加强部,与所述支撑部连接,并位于所述甲板两侧长边处的所述支撑部之间。
11.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加强部包括:
12.甲板层;
13.支撑件,包括第一支撑梁和第二支撑梁,所述第一支撑梁和所述第二支撑梁均连接于甲板层,所述第一支撑梁连接在所述第二支撑梁的中部。
14.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船身包括:
15.底板,与所述甲板相对设置;
16.桁架,所述桁架竖直连接在所述底板和所述甲板之间。
17.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船身包括:
18.侧板,连接在所述甲板和所述底板之间,所述侧板包括与所述甲板连接、且竖直设置的侧部。
1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配重部包括:
20.配重甲板室,位于所述甲板上,沿所述甲板的两侧长边设置;所述配重甲板室包括封闭式走道和若干仓室,所述封闭式走道与若干所述仓室连通。
21.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配重甲板室的上方设置生活居住甲板室,所述生活居住甲板室包括发电机室;
22.所述仓室包括配电室;所述船身的内部设置机泵仓;其中,
23.所述发电机室、所述配电室和所述机泵仓由上至下依次排列设置,且所述发电机室、所述配电室和所述机泵仓依次连通。
24.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a=6.58。
25.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甲板上设有顶推作业区域和吊拖作业区域;其中,
26.所述顶推作业区域的位置设置在所述配重部和所述甲板上的一侧宽边之间,所述顶推作业区域上设置顶推装置;
27.所述吊拖作业区域的位置设置在所述配重部和所述甲板上的另一侧宽边之间,所述吊拖作业区域上设置吊拖装置。
28.一种驳船,包括上述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船体。
29.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船体,所述船体包括:船身,所述船身的型宽和型深之比为a,所述a≥6;配重部,设置于所述船身的甲板左右两侧上方,且沿所述甲板的两侧长边设置;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驳船,包括船体;这样在使用时,通过增加所述船身的宽深比,使得所述船体的初稳性好、干舷低、吃水浅,并通过在所述船身甲板的两侧设置配重部来改善所述船身的动稳性。
附图说明
3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船体的示意图;
32.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船体的示意俯视图;
33.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船身的底仓示意图;
34.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船体的典型结构剖面图。
35.附图标记:
36.1、船身;11、机泵仓;2、甲板;21、支撑部;22、加强部;221、甲板层;222、支撑件;3、配重部;31、封闭式走道;32、仓室;321、配电室;33、生活居住甲板室;331、发电机室;4、桁架;5、侧板;6、顶推装置;7、吊拖装置;8、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37.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8.此外,本技术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技术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39.下面结合附图并参考具体实施例描述本技术:
40.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船体,如图1~4所示,所述船体包括:船身1,所述船身1的型宽和型深之比为a,所述a≥6;配重部3,设置于所述船身1的甲板2,且沿所述甲板2两侧的长边设置。
41.这里,所述船身1的型宽和型深之比大于或等于6,所述船身1呈扁平状,具体地,所述船身1为箱型结构。这样所述船身1在使用时,所述船身1的干舷低、甲板2进水角小,且货物重心高,船舶的初稳性好。
42.但这样设置时,所述船体的动稳性较差,在大幅度横向摇摆时容易出现倾覆等问题,因此,为了提高所述船体的动稳性,故在所述船身1甲板2的两侧长边方向设置配重部3,所述配重部3一方面增加所述船身1的配重,另一方面能提高所述船身1的水位线,增加储备浮力,从而方便所述船身1进行调整。
43.具体地,如图2所述示出的,所述配重部3有两个,且相对设置在所述船身1甲板2长边处的中部,更具体地,所述配重部3的外侧壁与所述船身1的侧板5共面设置。这样在使用时,所述甲板2上的配重部3提高了整个船体的配重,进而增加了稳定性,当所述船身1出现倾斜问题时,所述配重部3能提高所述船身1的高度避免出现船身1倾斜后进水的问题。
44.实际地,所述船身1甲板2的最短宽度和所述船身1的最大深度之比包括但不限于是6、6.5、6.68、7或者更大;较优地所述船身1甲板2的最短宽度和所述船身1的最大深度之比为6.68。在使用时,货物可以从所述船体的宽边处进行装卸,货物可以装卸在所述甲板2两侧的所述配重部3之间。
45.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支撑部21,分别沿所述甲板2的两侧长边设置,所述支撑部21支撑连接所述配重部3;加强部22,与所述支撑部21连接,并位于所述甲板2两侧长边处的所述支撑部21之间。
46.所述加强部22包括:甲板层221;支撑件222,包括第一支撑梁和第二支撑梁,所述第一支撑梁和所述第二支撑梁均连接于甲板层221,所述第一支撑梁连接在所述第二支撑梁的中部。
47.这里,所述甲板2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支撑配重部3,另一部分用于承载货物或其他设备;具体地,用于支撑所述配重部3的为支撑部21,用于承载货物或设备的为加强部22。
48.为了进一步地提高所述甲板2的载货能力,故提高了所述甲板2上加强部22的强度,具体地,所述加强部22为为纵向连续通敞甲板2,设计载荷12.5t/m2,货物可采用滚装、吊装方式装卸,更具体地,所述加强部22的大小可以为拥有840m212m
×
70m的宽大载货甲板2面积,这样能用于装载特大特重的货物。
49.更具体地,所述支撑件222为t型材。
50.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船身1包括:底板8,与所述甲板2相对设置;桁架4,所述桁架4竖直连接在所述底板8和所述甲板2之间。
51.所述船身1包括:底板8,与所述甲板2相对设置;桁架4,所述桁架4竖直连接在所述底板8和所述甲板2之间。
52.这里,区别于传统的箱型驳船,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所述甲板2结构设计,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所述船身1内部取消了常规的斜撑桁架4结构形式,采取了无桁架4结构设计。这样能大大的优化提升所述甲板2下舱室空间,并且增加建造和维护过程中的便捷
性。
53.具体地,所述船身1包括上下设置的甲板2和底板8以及连接在所述甲板2和所述底板8之间的桁架4,其中,所述桁架4竖直设置。
54.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船身1包括:侧板5,连接在所述甲板2和所述底板8之间,所述侧板5包括与所述甲板2连接、且竖直设置的侧部。
55.这里,所述船身1的外侧面为侧板5,为了方便所述船体的靠泊,并为滚装货物提供便利,故所述侧板5上设置所述侧部,所述侧部竖直设置用于实现所述船体的全方位无缝靠泊,为滚装货物提供便利。
56.具体地,所述船体呈长方体状,所述船体的四周均为竖直设置的侧板5。
57.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配重部3包括:配重甲板室31,位于所述甲板2上,沿所述甲板2的两侧长边设置;所述配重甲板室31包括封闭式走道31和若干仓室32,所述封闭式走道31与若干所述仓室32连通。
58.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配重甲板室31的上方设置生活居住甲板室33,所述生活居住甲板室33包括发电机室331;所述仓室32包括配电室321;所述船身1的内部设置机泵仓11;其中,所述发电机室331、所述配电室321和所述机泵仓11由上至下依次排列设置,且所述发电机室331、所述配电室321和所述机泵仓11依次连通配重部3。
59.这里,现有的船体在使用时,生活和居住设施的配备通常只满足船上船员必须,而运输大型特殊关键货物,往往需要配备更多的随行保障看护人员,运距远,运输时间长,船上人员生活居住设施的布置随之也有更高的要求。
60.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所述船体在使用时,利用所述配重部3的设置,将人员和设备分布在所述配重部3内,不仅节约了所述船体的空间,也能满足在远运程多随从人员居住环境设计的需要。
61.具体地,如图1中所示的,所述配重部3设置在所述甲板2的左舷墙和右舷墙,所述配重部3包括配重甲板室31和生活居住甲板室33,所述配重甲板室31和所述生活居住甲板室33。
62.更具体地,位于左舷墙处的配重甲板室31配置了厨房、餐厅、冷库、冷藏设备间、空调设备间等,位于右舷墙处的配重甲板室31配置了医务室、卫生间、洗衣房、淋浴间、配电板间、蓄电池间;左舷墙处生活居住甲板室33的和右舷墙处的生活居住甲板室33为居住区域,配置了电机室、休息室、货物值班室、8个船员双人间、2个高级船员单间、1个单人套间及雷达室等。
63.进一步地,为了满足所述船体在离水和运行中的使用,故在所述甲板2下的所述船身1内部设置机泵仓11,具体地,所述机泵仓11设置在所述甲板2下艉部右舷处,所述机泵仓11内布置有一台水冷式柴油发电机组;而在居住所述甲板2右舷墙处的配重甲板室31设有发电机室331,所述发电机室331的内部布置有一台风冷式柴油发电机组。两台发电机组可应对水上和离水不同工况下船上设备用电需求。其中,所述机泵仓11内还布置了油水泵、油水分离器等船舶辅助设备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热水柜等船员生活设备。所述甲板2左舷墙和右舷墙各设一个空调机室,为左右舷的生活舱室提供空调送风。所述甲板2左舷墙艏部设有冷库及冷藏设备间。
64.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甲板2上设有顶推作业区域和吊拖作业区域;
其中,所述顶推作业区域的位置设置在所述配重部3和所述甲板2上的一侧宽边之间,所述顶推作业区域上设置顶推装置6;所述吊拖作业区域的位置设置在所述配重部3和所述甲板2上的另一侧宽边之间,所述吊拖作业区域上设置吊拖装置7。
65.这里,所述船体上设置的顶推作业区域和吊拖作业区域可以实现对所述船体上货物装卸才用滚装和吊装。
66.具体地,在使用时,通过在所述甲板2的四角位置各配备的锚泊系泊设备,从而满足所述船体停靠时的系泊、锚泊工况。
67.所述顶推作业区域设置在所述船身1的尾部,所述顶推装置6包括但不限于是承推梁、导缆器、带缆桩、勾座等顶推设施,所述吊拖作业区域设置在所述船身1的首部,所述吊拖装置6包括但不限于是拖带眼板、导缆器等拖曳设施,这样在使用时,通过设置在所述船身1尾部的顶推作业区域内的顶推装置6推动所述船体和设置在所述船身1首部的吊拖作业区域内的吊拖装置7拖动所述船体航行。
68.进一步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驳船,包括上述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船体。
69.这里,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驳船为适用于国内近海及内河拖带航行的无动力超扁平型甲板2驳船,采用超规范尺度比、超低型深、超浅吃水、纵向全通敞式甲板2设计,拥有宽大的载货甲板2面积,可实现全方位无缝靠泊,货物装卸可采用滚装、吊装方式。
70.同时,本发明实施例中驳船设计定员29人,自持力20天,在船两舷各设置两层甲板2室并配备足量的居住和生活设施。
71.另外,本发明实施例解决了超规范低型深船舶的总体体性能设计、全通敞滚转甲板2及全船结构设计核算、水冷风冷双发电机机舱布置、远运程多随行人员居住环境设计、全方位靠泊能力设计和多方式拖带设施布置等技术难题。
72.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73.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74.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75.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76.另外,在本技术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所述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7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78.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79.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技术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技术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