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978419发布日期:2022-05-11 12:24阅读: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下仪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2.在进行水下地质探测、水文气象探测等工程项目时,常需将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布放在水下,定期需将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回收上船采集数据。
3.现有的一种方案中,采用布放于海底的声学回收装置采集数据,但是,声学回收装置的结构复杂,为装配带来难度。同时,水底地质环境不一,存在斜坡、水沟,容易造成各种声学回收装置倾斜或倾翻,进而导致回收失败。
4.因此,如何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便于回收的水下声学回收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目前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其结构简单、便于回收。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包括浮体、声学释放装置、绳仓和缆绳;
8.所述浮体中部上下贯穿设置安装孔;
9.所述声学释放装置固定插接于所述安装孔,所述声学释放装置上设置释放机构;
10.所述浮体盖合于所述绳仓的顶部开口,所述浮体和所述声学释放装置通过所述释放机构可释放地连接于所述绳仓,以使释放机构进行释放动作前,所述设备主体在水中能够处于所述浮体在上而所述绳仓在下的姿态;
11.所述释放机构进行释放动作后,所述浮体相对于所述顶部开口可上移;
12.所述缆绳卷绕于所述绳仓内部,所述缆绳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浮体且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绳仓。
13.优选地,还包括水面控制装置;所述声学释放装置上设置定位机构;所述水面控制装置通讯连接于所述声学释放装置,以通过所述水面控制装置控制所述释放机构的释放操作以及接收所述定位机构的定位信息。
14.优选地,所述水面控制装置上设置显示器。
15.优选地,所述绳仓的底部固定设置脱块;所述释放机构转动连接于所述声学释放装置的底部,所述释放机构与所述脱块螺纹配合,以通过所述释放机构相对于所述脱块转动带动所述浮体上移;所述浮体与所述绳仓之间设置浮体限转结构,以避免所述浮体相对于所述绳仓转动。
16.优选地,所述缆绳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浮体且另一端连接于所述脱块。
17.优选地,所述脱块的底部伸出于所述绳仓之下,且伸出部分挂钩和/或连接孔。
18.优选地,所述绳仓的底部贯穿设置绳仓孔,所述脱块设于所述绳仓孔中,且所述脱块通过法兰盘结构螺钉固定于所述绳仓。
19.优选地,所述浮体限转结构包括设于所述顶部开口上的凸起挡块和设于所述浮体底面的限转槽,所述凸起挡块插接于所述限转槽中。
20.优选地,所述浮体包括两个分体块;两个所述分体块对接固定,且中部形成所述安装孔,两个所述分体块夹紧固定所述声学释放装置。
21.优选地,所述绳仓开设有溢流口。
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包括设备主体,设备主体包括浮体、声学释放装置、绳仓和缆绳。浮体中部上下贯穿设置安装孔。声学释放装置固定插接于安装孔,声学释放装置上设置释放机构。浮体盖合于绳仓的顶部开口,浮体和声学释放装置通过释放机构可释放地连接于绳仓,以使释放机构进行释放动作前,设备主体在水中能够处于浮体在上而绳仓在下的姿态,释放机构进行释放动作后,浮体相对于绳仓的顶部开口可上移。缆绳卷绕于绳仓内部,缆绳的一端连接于浮体且另一端连接于绳仓。
23.声学释放装置可在水下接收释放指令进行释放动作,执行完释放动作后,浮体、声学释放装置浮出水面。绳仓及连接于绳仓的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置于水底,浮体与绳仓用一根缆绳连接。将浮体、声学释放装置打捞上船,可通过缆绳将绳仓及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回收上船。
24.浮体和声学释放装置连接成一体结构,通过释放机构实现与绳仓的连接与分离,且缆绳存放在绳仓中,结构简单。同时,由于浮体和声学释放装置可通过释放机构与绳仓连接在一起,在水中,具体地,设备主体的浮力大于自身重力,且浮心位于浮体端,重心位于绳仓端,使设备主体在水中能够处于浮体在上而绳仓在下的悬浮状态,避免了因水底地质环境不一而造成的倾斜或倾翻问题,便于布放、回收,提高了回收成功率。
附图说明
2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6.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具体实施例一的俯视图;
27.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具体实施例一的第一角度剖视图;
28.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具体实施例一的第二角度剖视图。
29.附图标记:
30.浮体1,分体块11,安装孔12,限转槽13;
31.声学释放装置2,释放机构21;
32.绳仓3,绳仓孔31,脱块32,凸起挡块33;
33.缆绳4。
具体实施方式
3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5.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是提供一种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其结构简单。
36.本实用新型所提供水下声学回收装置的具体实施例一中,请参考图1至图3,包括设备主体,设备主体包括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绳仓3和缆绳4。
37.浮体1由浮力材料加工而成,在水下提供净浮力。浮体1中部上下贯穿设置安装孔12。声学释放装置2固定插接于安装孔12,声学释放装置2上设置释放机构21。声学释放装置2的顶端安装换能器等装置,可接收、反馈声学信号。
38.浮体1盖合于绳仓3的顶部开口。绳仓3为圆柱桶型结构,具体由圆管及其下底盘一体成型而成,也可拼接而成。
39.释放机构21可释放地连接于绳仓3。在释放机构21进行释放操作后,浮体1相对于绳仓3的顶部开口可上移,具体地,声学释放装置2与浮体1可在浮力作用下上浮、与绳仓3分离。在释放机构21未进行释放操作时,声学释放装置2与浮体1通过释放机构21与绳仓3连接为一体,设备主体的浮力大于自身重力,且浮心位于浮体端,重心位于绳仓端,从而使释放机构21进行释放动作前,设备主体在水中能够处于浮体1在上而绳仓3在下的姿态。
40.具体地,根据对设备主体的形状、大小等参数的设置,设备主体在水下的浮力大于自身重力,浮心位于浮体1一端,重心位于绳仓3一端,以确保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入水后,浮体1总是位于设备主体上方。
41.缆绳4卷绕于绳仓3内部,缆绳4的一端连接于浮体1且另一端连接于绳仓3。缆绳4可承载重载荷。
42.声学释放装置2可在水下接收释放指令进行释放动作,执行完释放动作后,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浮出水面。绳仓3及连接于绳仓3的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置于水底,浮体1与绳仓3用一根缆绳4连接。将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打捞上船,可通过缆绳4将绳仓3及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回收上船。
43.本实施例中,浮体1和声学释放装置2连接成一体结构,通过释放机构21实现与绳仓3的连接与分离,且缆绳4存放在绳仓3中,结构简单。同时,由于浮体1和声学释放装置2可通过释放机构21与绳仓3连接在一起,在水中,设备主体的浮力大于自身重力,且浮心位于浮体端,重心位于绳仓端,使设备主体在水中能够处于浮体1在上而绳仓3在下的悬浮状态,避免了因水底地质环境不一而造成的倾斜或倾翻问题,便于布放、回收,提高了回收成功率。
44.进一步地,该水下声学回收装置还包括水面控制装置,用于在船板上发送指令远程控制声学释放装置2。声学释放装置2上设置定位机构,例如gps。水面控制装置通讯连接于声学释放装置2,以通过水面控制装置控制释放机构21的释放操作以及接收定位机构的定位信息。具体地,定位机构信息包括位置信息和与水面控制装置的距离信息。另外,水面控制装置上设置显示器,以显示定位信息。
45.通过定位机构的检测,可以对设备主体在水下位置进行准确定位,再通过适时控制释放机构21启动进行释放操作,使得声学释放机构21和浮体1与绳仓3分离并不断上浮。由于可借助水面控制装置、定位机构和释放机构21的交互实现水下定位、释放操作,操作方
便高效,自动化程度高,安全性较高。
46.进一步地,绳仓3的底部固定设置脱块32。缆绳4的一端连接于浮体1且另一端连接于脱块32。释放机构21转动连接于声学释放装置2的底部,释放机构21与脱块32螺纹配合,以通过释放机构21相对于脱块32转动带动浮体1上移。当释放机构21上移到与脱块32相分离后,浮体1与脱块32之间的连接状态解除,浮体1被释放,可在浮力作用下继续上移。具体地,脱块32的顶部设置脱块螺纹连接孔,释放机构21包括转动连接于声学释放装置2底部的旋转轴,旋转轴上的外螺纹与脱块螺纹连接孔螺纹配合。另外,释放机构还可以包括连接于旋转轴的电机,以通过水面控制装置等控制设备的指令驱动电机,控制旋转轴的旋转。
47.另外,浮体1与绳仓3之间设置浮体限转结构,以避免浮体1相对于绳仓3转动。
48.采用螺纹配合结构作为浮体1和声学释放装置2的释放结构,结构简单,且可通过螺纹推离方式将浮体1、释放机构21与绳仓3分离,能有效克服海生物附着所造成的浮体1、释放机构21与绳仓3的粘合。
49.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释放机构21也可以为电磁铁等设备,通过与绳仓3中的磁性件磁吸情况的改变实现连接与释放。
50.进一步地,脱块32的底部伸出于绳仓3之下,且伸出部分设置挂钩和/或连接孔,便于脱块32在水下与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连接。
51.进一步地,绳仓3的底部贯穿设置绳仓孔31,绳仓孔31具体为圆孔。脱块32设于绳仓孔31中,且脱块32通过法兰盘结构螺钉固定于绳仓3,便于脱块32在绳仓3上的拆装。
52.进一步地,浮体限转结构包括设于绳仓3的顶部开口上的凸起挡块33和设于浮体1底面的限转槽13,凸起挡块33插接于限转槽13中。具体地,凸起挡块33设置四个,限转槽13相应设置四个,限位槽具体为圆柱槽。通过插接结构的插接,可以可靠避免浮体1相对于绳仓3转动,且便于加工。
53.进一步地,浮体1包括两个分体块11。两个分体块11对接固定,且中部形成安装孔12,两个分体块11夹紧固定声学释放装置2,便于浮体1和声学释放装置2之间的拆装。
54.具体地,声学释放装置2的外周面为圆柱面,安装孔12为圆孔,安装孔12与声学释放装置2外径相同,在其他实施例中,两者外径也可以相近。具体地,浮体1为圆环体,其沿着一个通过安装孔12圆心线的表面一分为二,形成两个分体块11,两个分体块11端部相对的表面为平面,通过在分体块11上加工垂直于该平面的沉头通孔,再在沉头通孔穿过螺杆,并借助螺母锁定,以使两个分体块11连接于一体并抱紧声学释放装置2。
55.进一步地,绳仓3开设有溢流口,具体可在绳仓3的侧壁和底壁均开设溢流口。
56.本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工作流程如下:
57.一、整机组装:
58.1、脱块32固定在绳仓3上;
59.2、将缆绳4一端固定在脱块32的通孔内,将缆绳4另一端与浮体1连接;
60.3、将声学释放装置2的释放机构21旋入到脱块32的螺纹连接孔内,转不动为止;
61.4、将缆绳4有序卷绕在绳仓3内;
62.5、将两半分体块11放置到绳仓3上,确保绳仓3上凸起挡块33全部插入到分体块11底部对应的限转槽13内;
63.6、使两半分体块11抱紧声学释放装置2,使两半分体块11与声学释放装置2成为一
整体。
64.二、投放入水:将组装好的悬浮式水下声学回收装置投入水中。
65.三、水面控制装置操作释放:操作水面控制装置执行释放指令,悬浮式水下声学释放装置2执行释放动作,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上浮出水面。
66.四、回收:将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打捞上船,通过缆绳4将绳仓3、脱块32及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回收上船。
67.本实施例提供的水下声学回收装置,具有的水下待机释放、定位测距、浮体1上浮功能,水面控制装置操作释放,可配置于各种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能解决水下释放并准确定位回收的难题,同时提高了安全性,防止人为或船体破坏。整机水下悬浮功能可使该装置适用于各种水底地质环境,适应性广。
68.其中,设备主体可水下待机,具备定位测距功能,可在海面远距离操控其发生回收动作。设备主体底部脱块32系挂于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设备主体在水下处于悬浮状态,提供净浮力。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一体结构与绳仓3、脱块32释放分离,进而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一体结构浮出水面,绳仓3、脱块32仍置于海底与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连接。浮体1与脱块32之间系挂有缆绳4,未释放回收前,缆绳4卷绕在绳仓3内,释放回收后,缆绳4一端随浮体1浮出水面,缆绳4另一端系挂于脱块32置于水底。
69.该水下声学回收装置执行释放回收动作后,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浮出水面,可人工将浮体1、声学释放装置2打捞上船并通过缆绳4将绳仓3、脱块32及水下仪器设备、装置、系统等回收上船。
70.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71.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
72.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73.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74.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水下声学回收装置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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