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定帽结构及船桨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256737发布日期:2022-08-24 09:34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定帽结构及船桨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船桨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固定帽结构及船桨叶。


背景技术:

2.船舶运输是商品物流的主要运输力量,船舶通常是由船桨叶驱动的,依靠安装在船尾下部的船桨叶在水中旋转,将发动机转动功率转化为推进力,使船舶移动。
3.传统的船桨叶结构包括船桨叶和固定帽,固定帽安装在船桨叶的桨毂端部,当船桨叶和固定帽旋转时会产生水流,流动的水流在固定帽上移动。船舶行驶时,船桨叶高速旋转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气泡,使船舶的预期速度没有达标,同时,水流运动中的船桨叶不断地受空化冲击,表面会出现变形和腐蚀现象。
4.因此,亟需一种固定帽结构及船桨叶,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固定帽结构,减少船桨叶气泡的产生,使船舶达到预期的速度要求,同时,对船桨叶起到辅助推进的作用。
6.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固定帽结构,包括:
8.主体,所述主体的外周壁设置有多个凹陷部,多个所述凹陷部沿所述主体的外周壁均匀间隔分布;
9.鳍板,所述鳍板设置有多个,多个所述鳍板凸设于所述主体的外周壁,且多个所述鳍板沿所述主体的外周壁均匀间隔分布。
10.优选地,所述鳍板的纵截面呈“t”字形。
11.优选地,所述鳍板相对于所述主体的中心线倾斜设置。
12.优选地,所述凹陷部包括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二侧面相交形成第一交线,所述第一交线的一端位于所述主体的第一端面且与所述主体的外周壁相交,所述第一交线的另一端位于所述主体的第二端面且位于所述主体的外周壁与所述主体的中心线之间。
13.优选地,所述第二侧面与所述主体的外周壁相交形成第二交线,所述第一交线和所述第二交线形成夹角a,所述夹角a的范围为15
°
~55
°

14.优选地,所述第一侧面和所述第二侧面分别与所述主体的第一端面相交形成第三交线和第四交线,所述第三交线和所述第四交线形成夹角b,所述夹角b的范围为35
°
~125
°

15.优选地,所述主体的第一端面的外径小于所述主体的第二端面的外径。
16.优选地,所述鳍板和所述主体一体成型。
17.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船桨叶,包括上述的固定帽结构,还包括船桨叶本体,所述主体的第二端面与所述船桨叶本体抵接设置,所述船桨叶本体与所述主
体同轴设置。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固定帽结构,在主体的外周壁均匀设置有多个凹陷部,多个凹陷部间隔设置,凹陷部与船桨叶产生周向旋转流体的相互作用,减少气泡的产生,进而提高船桨叶的推进效率,使船舶达到预期的速度要求。主体的外周壁凸设有多个鳍板,船桨叶在水中旋转,鳍板可以带来除船桨叶的推进之外的辅助推进,同时,吸收船桨叶尾流的旋转能量,使主体表面的水流沿着鳍板流出并向主体的后方离散,减小空化冲击对主体产生变形。
2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船桨叶,主体的第二端面抵接在船桨叶本体的后端面,船桨叶本体与主体同轴设置,对船桨叶起到辅助推进的作用,提高船舶前进的推动力。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船桨叶和固定帽结构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固定帽结构的示意图。
23.附图标记:
24.1、主体;11、凹陷部;111、第一侧面;112、第二侧面;113、第一交线;114、第二交线;115、第三交线;116、第四交线;12、第一端面;13、第二端面;
25.2、鳍板;
26.3、船桨叶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0.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31.现有的船桨叶结构包括船桨叶和固定帽,固定帽安装在船桨叶的桨毂端部,当船桨叶和固定帽旋转时会产生水流,流动的水流在固定帽上移动。船舶行驶时,船桨叶高速旋转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气泡,使船舶的预期速度没有达标,同时,水流运动中的船桨叶不断地受空化冲击,固定帽的表面会出现变形。对此,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固定帽结构,减少船桨叶气泡的产生,使船舶达到预期的速度要求,同时,对船桨叶起到辅助推进的作用。
32.如图1-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一种固定帽结构包括主体1和鳍板2,其中,主体1的外周壁设置有多个凹陷部11,多个凹陷部11沿主体1的外周壁均匀间隔分布,鳍板2设置有多个,多个鳍板2凸设于主体1的外周壁,且多个鳍板2沿主体1的外周壁均匀间隔分布。具体地,接下来以船桨叶顺时针旋转方向为例进行说明,在主体1的外周壁均匀设置有多个凹陷部11,多个凹陷部11间隔设置,船桨叶顺时针旋转时,凹陷部11与船桨叶产生周向旋转流体的相互作用,减少气泡的产生,进而提高船桨叶的推进效率,使船舶达到预期的速度要求。主体1的外周壁凸设有鳍板2,鳍板2位于任意两个相邻的凹陷部11之间,鳍板2的数量有多个,多个鳍板2以螺旋形式沿着主体1的外周壁均匀间隔设置,船桨叶在水中旋转,鳍板2可以带来除船桨叶的推进之外的辅助推进,同时,吸收船桨叶尾流的旋转能量,使主体1表面的水流沿着鳍板流出并向主体1的后方离散,减小空化冲击对主体1产生变形。
33.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鳍板2的纵截面呈“t”字形。具体地,鳍板2呈“t”形结构,船舶向前行进,主体1与船桨叶顺时针旋转,位于鳍板2右侧的水压相对鳍板2左侧较大,从而在主体1上形成前进方向的推动力,提高行驶速度。
34.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鳍板2相对于主体1的中心线倾斜设置。具体地,鳍板2以螺旋形式沿着主体1的外周壁设置,船桨叶在水里顺时针转动过程中,鳍板2相对于主体1的中心线倾斜设置,从而可以带来除船桨叶的推进之外的辅助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推进效率。
35.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凹陷部11包括第一侧面111和第二侧面112,第一侧面111与第二侧面112相交形成第一交线113,第一交线113的一端位于主体1的第一端面12且与主体1的外周壁相交,第一交线113的另一端位于主体1的第二端面13且位于主体1的外周壁与主体1的中心线之间,船桨叶和固定帽在水中转动过程中,船舶向前行进,形成的水流会沿着第一侧面111和第二侧面112流动,提高船桨叶的推动力。
36.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第二侧面112与主体1的外周壁相交形成第二交线114,第一交线113和第二交线114形成夹角a,夹角a的范围为15
°
~55
°
。具体地,第一侧面111沿主体1的轴线方向倾斜设置,从主体1的第一端面12到第二端面13,第一侧面111向下倾斜,船桨叶形成的水流会顺着倾斜的第一侧面111流动,推进效率提高,同时,减少固定帽的制造材料,降低成本。
37.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第一侧面111和第二侧面112分别与主体1的第一端面12相交形成第三交线115和第四交线116,第三交线115和第四交线116形成夹角b,夹角b的范围为35
°
~125
°
。具体地,第一侧面111和第二侧面112之间呈角度设置,即第三交线115和第四交线116形成的夹角b,在35
°
~125
°
的范围内,夹角越大,制造固定帽的原材料越少,成本越低,同时,与传统没有设置凹陷部11的固定帽相比,会推动船舶的行进速度,推进效率提高。
38.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主体1的第一端面12的外径小于主体1的第二端面13
的外径。具体地,主体1为圆锥台结构。与圆柱结构的主体1相比,主体1设置成圆锥台结构,减少制造固定帽的原材料使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减小固定帽对水流的阻力,提高船桨叶的推进效率。
39.进一步地,继续参照图1-图2,鳍板2和主体1一体成型。具体地,当船桨叶工作时,带动鳍板2旋转,通过铸造的方式将鳍板2与主体1一体成型,鳍板2与主体1的连接位置不易断裂,降低维修成本。
40.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船桨叶,包括固定帽结构和船桨叶本体3,主体1的第二端面13与船桨叶本体3抵接设置,船桨叶本体3与主体1同轴设置,对船桨叶起到辅助推进的作用,提高船舶前进的推动力。
41.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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