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人机系统,包括无线通信连接的第一装置和第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装置上设有收容空间,所述第二装置收容并保持于所述收容空间内;所述无人机系统还包括使得所述第二装置可拆卸地保持于所述收容空间内的保持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装置为无人机本体,所述第二装置为用以控制所述无人机本体的遥控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装置为无人机本体,所述第一装置为用以控制所述无人机本体的遥控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空间为收容槽,所述第二装置收容于所述收容槽内;所述保持结构包括设于所述收容槽的相对两槽壁端部的卡扣部以及设于所述第二装置的相对两侧壁上的卡槽;所述卡槽与所述卡扣部相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空间为收容槽,所述第二装置收容于所述收容槽内;所述保持结构包括设于所述收容槽的相对两槽壁的内壁上的第一滑槽以及设于所述第二装置的相对两侧壁的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与所述第一滑槽相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沿所述槽壁的长度方向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空间为收容槽,所述第二装置收容于所述收容槽内;所述保持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装置活动连接的盖板,所述盖板封盖所述收容槽的开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结构还包括设于所述收容槽的相对两槽壁的端部的第二滑槽以及设于所述盖板的相对两侧的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与所述第二滑槽相适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槽沿所述槽壁的长度方向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结构还包括设于所述收容槽的一端部的枢转轴;所述盖板转动连接于所述枢转轴上。
11.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结构还包括容纳于所述第一装置内的抽屉盒结构;所述收容空间设于该抽屉盒结构内;所述第一装置的一侧设有一开口,所述抽屉盒结构通过所述开口从所述第一装置抽出或推进所述第一装置内。
12.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空间形成于所述第一装置内部;所述保持结构包括设于所述第一装置的相对两侧壁的内壁的第三滑槽以及设于所述第二装置的相对两侧壁的第三滑块,所述第三滑块与所述第三滑槽相适配;所述第一装置的一侧设有一开口,所述第二装置通过所述开口从所述收容空间抽出或推进所述收容空间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槽沿所述第一装置的长度方向设置。
1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装置上设有第一充电接口,所述第二装置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充电接口对接的第二充电接口。
1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装置上设有第一数据接口,所述第二装置上设有与所述第一数据接口对接的第二数据接口。
1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器包括多个可相互拆装的遥控器组件,所述收容空间包括与所述多个遥控器组件相对应的多个收容子空间,所述多个遥控器组件分别收容于对应的所述收容子空间内。
1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包括机身和与所述机身连接的螺旋桨组件,所述收容空间设置于所述机身上。
1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包括电池或云台,所述遥控器上设有用以收纳所述电池或云台的收纳空间。
1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器为移动通信设备。
2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包括多个可相互拆装的无人机组件,所述收容空间包括与所述多个无人机组件相对应的多个收容子空间,所述多个无人机组件分别收容于对应的所述收容子空间内。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组件包括机身和与所述机身连接的螺旋桨组件。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组件还包括与所述机身连接的电池或云台。
23.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器为移动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