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飞行器的副翼舱结构,所述副翼舱结构至少由副翼舱上壁板(7)和副翼悬挂支臂(6)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翼舱结构未配备有固接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的副翼舱支撑隔板,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沿所述飞行器的机翼的伸展方向分为多个段并且利用所述副翼悬挂支臂(6)构成具有双支点的外伸悬臂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翼悬挂支臂(6)的固定端借助固定支座(8)固定到所述机翼的至少一部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翼悬挂支臂(6)的固定端利用销轴件(8a)连接到所述固定支座(8)并对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进行支承。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翼悬挂支臂(6)还配备有其第一端连接到所述机翼的至少一部分以共同形成双支点的支撑拉杆(9)。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拉杆(9)的第一端利用球铰件(9a)连接到所述固定支座(8),和/或所述支撑拉杆(9)的第二端利用球铰件(9a)连接到所述副翼悬挂支臂(6)的除所述固定端和自由端以外的至少一部分。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拉杆(9)在其第一端处布置有缓冲衬垫(10)。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的每个段在其垂向最大变形处形成有分离面(s)。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分离面的所述固定支座(8)还配备有能绕所述固定支座(8)转动并使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向上运动的变形补偿连杆(10)。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副翼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拉杆(9)的第一端设置成与所述飞行器的副翼(4)联动,以使所述副翼舱上壁板(7)与所述副翼(4)一起偏转。
10.一种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配备有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副翼舱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