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

文档序号:32282626发布日期:2022-11-22 23:34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

1.本实用新型属于输电线路巡检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


背景技术:

2.输电线路是用变压器将发电机发出的电能升压后,再经断路器等控制设备接入输电线路来实现;结构形式,输电线路分为架空输电线路和电缆线路;在输电线路中主要安装有杆塔、基塔、输电线、绝缘子等设施,且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巡检,以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现在在进行巡检时为了巡检人员的安全考虑,巡检人员通常会使用无人机搭配摄像头对这些设备进行实时的拍摄,然后巡检人员对拍摄下的图像中的设备进行观察,确保这些设备没有出现缺失,且设备上没有异物对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但是现在巡检无人机通常较大,尤其是螺旋桨以及螺旋桨的安装支架,这样就导致巡检人员需要携带较大的箱子对无人机进行存放,又由于对输电线路的巡检有时需要进入山区丛林内,较大的箱子无疑使得巡检人员携带不便,最后成为巡检人员的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旨在提供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通过对无人机本体上的u形支撑脚、四个l形机翼以及四个驱动件相对进行收纳,使得无人机本体的占地面积更小,从而使得需要存放无人机本体的箱子体积能够减小,这样使得人们在移动或运输装有无人机本体的箱子时更加便捷。
4.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5.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包括无人机本体,所述无人机本体左侧连接有摄像头,所述无人机本体设有四个可收纳的l形机翼,四个所述l形机翼均安装有驱动件,所述无人机本体可拆卸连接有两个呈八字形分布的u形支撑脚,所述无人机本体上下两端前后两侧均设有收纳槽,四个所述l形机翼分别设于四个所述收纳槽内,上端两个所述l形机翼弹性铰接分别设于上侧两个所述收纳槽的右侧,下端两个所述l形机翼弹性铰接分别设于下侧两个所述收纳槽的左侧,四个所述收纳槽内均设有阻挡组件,上侧两个所述阻挡组件与下侧两个阻挡组件相互对称设置,且四个所述阻挡组件均位于相对应收纳槽的边缘处;
6.所述阻挡组件包括滑板、两个弹簧、阻挡块以及限位构件,所述无人机本体内设有滑腔,所述滑板滑动设于所述滑腔内,两个所述弹簧均设于所述滑板远离所述收纳槽一侧与所述滑腔之间,所述阻挡块固定设于所述滑板上端,且所述阻挡块向上伸出所述滑腔,所述限位构件设于所述滑板与所述滑腔之间。
7.所述限位构件包括两个限位杆,两个所述限位杆均匀分布竖向设于所述滑腔内,所述滑板与两个所述限位杆滑动连接,两个所述弹簧分别与两个所述限位杆套设。
8.所述无人机本体右侧设有两个与所述驱动件相匹配的凹槽。
9.所述u形支撑脚的两个端脚处均转到连接有螺纹杆,所述无人机本体下侧中部设
有两组呈八字形分布的螺纹套筒,每组所述螺纹套筒分为设于左右两侧的两个螺纹套筒,且所述螺纹套筒与所述螺纹杆螺纹连接。
10.每个所述阻挡块均设有斜面。
11.本实用新型通过对无人机本体上的u形支撑脚、四个l形机翼以及四个驱动件相对进行收纳,使得无人机本体的占地面积更小,从而使得需要存放无人机本体的箱子体积能够减小,这样使得人们在移动或运输装有无人机本体的箱子时更加便捷。
附图说明
12.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实施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16.图4为图2中b处的放大示意图;
17.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18.无人机本体1、摄像头11、l形机翼12、u形支撑脚13、驱动件14、收纳槽15、滑板2、弹簧21、阻挡块22、滑腔23、限位杆3、凹槽4、螺纹杆5、螺纹套筒51、斜面6。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20.实施例一
21.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输电线路巡检设备,包括无人机本体1,无人机本体1左侧连接有摄像头11,无人机本体1设有四个可收纳的l形机翼12,四个l形机翼12均安装有驱动件14,无人机本体1可拆卸连接有两个呈八字形分布的u形支撑脚13,无人机本体1上下两端前后两侧均设有收纳槽15,四个l形机翼12分别设于四个收纳槽15内,上端两个l形机翼12弹性铰接分别设于上侧两个收纳槽15的右侧,下端两个l形机翼12弹性铰接分别设于下侧两个收纳槽15的左侧,四个收纳槽15内均设有阻挡组件,上侧两个阻挡组件与下侧两个阻挡组件相互对称设置,且四个阻挡组件均位于相对应收纳槽15的边缘处;
22.阻挡组件包括滑板2、两个弹簧21、阻挡块22以及限位构件,无人机本体1内设有滑腔23,滑板2滑动设于滑腔23内,两个弹簧21均设于滑板2远离收纳槽15一侧与滑腔23之间,阻挡块22固定设于滑板2上端,且阻挡块22向上伸出滑腔23,限位构件设于滑板2与滑腔23之间。
23.驱动件14主要由电机以及螺旋桨组成,螺旋桨安装在l形机翼12上侧,电机安装在l形机翼12下侧,且同时电机为螺旋桨提供动力(通过电机带动螺旋桨转动最后带动无人机本体1进行升降以及在空中运动为现有无人机常见结构,故此不再赘述);在初始状态下四个l形机翼12均未处于收纳槽15内,且四个l形机翼12处于展开状态(即四个机翼12上的驱动件14分别相对位于无人机本体1左侧下端的前后两侧,以及无人机本体1右侧上端的前后两侧),在对输电线路巡检完毕后需要对无人机本体1进行收纳存放时,先将两个u形支撑脚13拆下放入箱子内进行存放,然后推动上侧其中一个l形机翼12向左侧转动,使得l形机翼
12逐渐转入收纳槽15内,并且同时将相对应的收纳槽15内的阻挡块22向下推动,阻挡块22向下移动将带动滑板2在滑腔23内向下移动,滑板2向下移动将同时挤压两个弹簧21收缩,直至阻挡块22完全被压入滑腔23内后,人们即可顺利的将l形机翼12的较长一端完全收入收纳槽15内,此时松开阻挡块22与l形机翼12,松开阻挡块22后两个弹簧21将通过自身弹性复位,且两个弹簧21将同时向上推动滑板2,滑板2向上移动将推动阻挡块22向上移动复位,同时由于l形机翼12弹性铰接设于收纳槽15内,所以此时上侧对应的l形机翼12将向右转动复位,但在复位过程中将受到阻挡块22的阻挡使其在收纳槽15内无法转出,同理可将上侧另一个l形机翼12收入对应的收纳槽15内进行收纳,再可将下侧两个l形机翼12向反方向转动,且同时向上推动对应的阻挡块22即可将下侧两个l形机翼12分别收入下侧两个收纳槽15内进行收纳,l形机翼12在被收纳后相对应的驱动件14就会靠在无人机本体1的侧面,此时即可将无人机本体1放入箱子内进行存放;在需要将l形机翼12展开时只需将阻挡块22推入对应滑腔23内,此时阻挡块22不再对对应l形机翼12造成阻挡,使得l形机翼12通过自身回转力进行复位,重复上诉步骤逐个将阻挡块22推入滑腔23内即可逐个使l形机翼12回转复位,四个l形机翼12复位时将带动四个驱动件14复位,再将两个u形支撑脚13重新安上即可,最后通过驱动件14为无人机本体1提供动力即可,且在无人机飞行时可通过设置的摄像头11对输电线路上的杆塔、基塔、输电线、绝缘子等设施进行摄像,并将摄像所得的图片实时传输至地面,这样方便巡检人员对输电线路上的各个设备进行直观的检查;通过限位构件使得滑板2只能上下移动无法翻转,这样使得阻挡块22只能上下移动,避免阻挡块22发生偏转后无法伸出滑腔23对l形机翼12进行阻挡;本实用新型通过对无人机本体上的u形支撑脚、四个l形机翼以及四个驱动件相对进行收纳,使得无人机本体的占地面积更小,从而使得需要存放无人机本体的箱子体积能够减小,这样使得人们在移动或运输装有无人机本体的箱子时更加便捷。
24.限位构件包括两个限位杆3,两个限位杆3均匀分布竖向设于滑腔23内,滑板2与两个限位杆3滑动连接,两个弹簧21分别与两个限位杆3套设。两个限位杆3竖向设于滑腔23内,且同时滑板2与两个限位管3滑动连接,所以滑板2在上升与下降时均无法进行翻转,这样使得阻挡块22始终能够正常的上下滑动进出滑腔23。
25.无人机本体1右侧设有两个与驱动件14相匹配的凹槽4。驱动件14中的螺旋桨由多个较长的叶片组成,设置的凹槽4使得下侧两个驱动件14上的叶片可转入一部分进入凹槽4内,这样使得驱动件14上的叶片不会被无人机本体1阻挡。
26.u形支撑脚13的两个端脚处均转到连接有螺纹杆5,无人机本体1下侧中部设有两组呈八字形分布的螺纹套筒51,每组螺纹套筒51分为设于左右两侧的两个螺纹套筒51,且螺纹套筒51与螺纹杆5螺纹连接。在需要拆卸u形支撑脚13时,只需旋转螺纹杆5,使得u形支撑脚13两端的两个螺纹杆5分别从两个螺纹套筒51内旋出,即完成对一个u形支撑脚13的拆卸,同理可将另一个u形支撑脚13拆下,需要安装时只需重新将两个螺纹杆5分别旋入即可。
27.实施例二
28.作为上一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如图4所示;每个阻挡块22均设有斜面6。每个阻挡块22的斜面6从前后查看以及从上下查看,均由无人机本体1外侧向无人机本体1内侧倾斜;在l形机翼12逐渐转入收纳槽15内时,l形机翼12将先与斜面6接触,并通过斜面6的引导将阻挡块22向下推动,使得阻挡块22被推入滑腔23内取消对l形机翼12的阻挡,这样就可使得
在对l形机翼12进行收纳时无需人为的将阻挡块22推入滑腔23内取消对l形机翼12的阻挡,从而可使得人们在收纳l形机翼12时更加便捷。
29.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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