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5142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属于建筑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在建筑设备中,有的大部分建筑方式处于高空作业,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高空作业需要使用到大型的高空车,导致使用成本高,并且占用面积大,并且操作性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以解决需要使用到大型的高空车,导致使用成本高,并且占用面积大,并且操作性困难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其结构包括底座、电机、连接链、受力轮、动力轮、排气管、操作器、砥柱、第一活动杆、第二活动杆、伸缩顶杆、抬高杆、工作台、撑柱、爬梯、站台、第一防护栏、第二防护栏、放置板,所述电机设置在底座的下方位置,所述受力轮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动力轮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动力轮与电机活动连接,所述连接链与电机活动连接,所述受力轮通过连接链与电机活动连接,所述排气管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操作器与底座活动连接,所述砥柱固定在底座的上方位置,所述第一活动杆与砥柱活动连接,所述第二活动杆通过第一活动杆与砥柱活动连接,所述第二活动杆与伸缩顶杆活动连接,所述抬高杆通过伸缩顶杆与第二活动杆活动连接,所述工作台与抬高杆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台主要由撑柱、爬梯、站台、第一防护栏、第二防护栏、放置板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撑柱与站台固定连接,所述爬梯与站台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防护栏设置在站台的上方位置,所述第二防护栏与第一防护栏活动连接,所述放置板与站台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的对高空作业进行升降控制,并且能够做到高空安全防范,能够减少使用成本,并且占用面积小,操作方式简单,提高性价比。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工作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电机-2、连接链-3、受力轮-4、动力轮-5、排气管-6、操作器-7、砥柱-8、第一活动杆-9、第二活动杆-10、伸缩顶杆-11、抬高杆-12、工作台-13、撑柱-1301、爬梯-1302、站台-1303、第一防护栏-1304、第二防护栏-1305、放置板-130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行式建筑机械,其结构包括底座1、电机2、连接链3、受力轮4、动力轮5、排气管6、操作器7、砥柱8、第一活动杆9、第二活动杆10、伸缩顶杆11、抬高杆12、工作台13、撑柱1301、爬梯1302、站台1303、第一防护栏1304、第二防护栏1305、放置板1306,所述电机2设置在底座1的下方位置,所述受力轮4与底座1活动连接,所述动力轮5与底座1活动连接,所述动力轮5与电机2活动连接,所述连接链3与电机2活动连接,所述受力轮4通过连接链3与电机2活动连接,所述排气管6与底座1活动连接,所述操作器7与底座2活动连接,所述砥柱8固定在底座1的上方位置,所述第一活动杆9与砥柱8活动连接,所述第二活动杆10通过第一活动杆9与砥柱8活动连接,所述第二活动杆10与伸缩顶杆11活动连接,所述抬高杆12通过伸缩顶杆11与第二活动杆10活动连接,所述工作台13与抬高杆12活动连接,所述工作台13主要由撑柱1301、爬梯1302、站台1303、第一防护栏1304、第二防护栏1305、放置板1306组成,所述撑柱1301与站台1303固定连接,所述爬梯1302与站台1303活动连接,所述第一防护栏1304设置在站台1303的上方位置,所述第二防护栏1305与第一防护栏1304活动连接,所述放置板1306与站台1303固定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砥柱8与第一活动杆9与第二活动杆10、抬高杆12能够大幅度增加工作高度以及长度,并且通过爬梯方便工作人员出入,并且通过第一防护栏1304与第二防护栏1305能够提高安全防范,由放置板1306能够进行工作材料的放置,增加站台的活动空间。

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的对高空作业进行升降控制,并且能够做到高空安全防范,能够减少使用成本,并且占用面积小,操作方式简单,提高性价比。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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