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生产线用物料输送装置领域,特别是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
背景技术:
生产线就是产品生产过程所经过的路线,即从原料进入生产现场开始,经过加工、运送、装配、检验等一系列生产生产线活动所构成的路线。生产线是按对象原则组织起来的,完成产品工艺过程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即按产品专业化原则,配备生产某种产品(零、部件)所需要的各种设备和各工种的工人,负责完成某种产品(零、部件)的全部制造工作,对相同的劳动对象进行不同工艺的加工。
对于多个物料机来说,目前生产线基本采用的都是人工搬运物料,费时费力,同时效率不是很高,且增加公司的开支,所以非常有必要设计一种生产线用物料输送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包括一号物料机和二号物料机,所述一号物料机与二号物料机之间设置传送基座,所述传送基座上固定一对轴架,所述一对轴架上插装滚轴丝杠,所述滚轴丝杠上设置滑键,所述一对轴架两侧分别设置一对辅助架,所述每对辅助架上插装辅助轴,所述辅助轴和花键上共同安装走向台,所述走向台上设置物料架,所述轴架外壁安装驱动件,所述驱动件驱动端与滚轴丝杠端面固定连接,所述一号物料机和二号物料机上均安装有一对压力传感器,所述走向台两外壁面均安装一对触杆。
优选的,所述一对轴架沿传送基座长度方向安装。
优选的,所述每对辅助架与一对轴架的安装方向相同。
优选的,所述驱动件为伺服电机。
优选的,所述触杆与压力传感器配合制动。
利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制作的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本装置利用触杆与压力传感器进行有效制动,不需要人工进行控制进行停止,方便快捷,同时采用滚轴丝杠和伺服电机作用动力源,可有效保证物料运送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的局部俯视图;
图中,1-一号物料机;2-二号物料机;3-传送基座;4-轴架;5-滚轴丝杠;6-花键;7-辅助架;8-辅助轴;9-走向台;10-物料架;11-触杆;12-驱动件;13-压力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电路板生产线用智能物料运输设备,包括一号物料机(1)和二号物料机(2),所述一号物料机(1)与二号物料机(2)之间设置传送基座(3),所述传送基座(3)上固定一对轴架(4),所述一对轴架(4)上插装滚轴丝杠(5),所述滚轴丝杠(5)上设置滑键(6),所述一对轴架(4)两侧分别设置一对辅助架(7),所述每对辅助架(7)上插装辅助轴(8),所述辅助轴(8)和花键(6)上共同安装走向台(9),所述走向台(9)上设置物料架(10),所述轴架(4)外壁安装驱动件(12),所述驱动件(12)驱动端与滚轴丝杠(5)端面固定连接,所述一号物料机(1)和二号物料机(2)上均安装有一对压力传感器(13),所述走向台(9)两外壁面均安装一对触杆(11);所述一对轴架(4)沿传送基座(3)长度方向安装;所述每对辅助架(7)与一对轴架(4)的安装方向相同;所述驱动件(12)为伺服电机;所述触杆(11)与压力传感器(13)配合制动。
具体使用时:在本装置空闲处安装MAM-260A型控制器和电机驱动器,将该控制器的多个输出端分别与两对压力传感器13和电机驱动器连接,在将电机驱动器通过导线与驱动件12的输入端连接,具体工作原理如下:一号物料机1的看机人员将物料放置在物料架10上,通过控制器自带的显示器,按下开关后,驱动件12驱动滚轴丝杠5,滚轴丝杠5转动后,位于其上的花键6动作,那么位于其上的走向台9也会运动,这样物料架10向二号物料机2方向运动,当位于走向台9上的触杆14接触压力传感器13后,压力传感器13将信号输送给控制器,经过控制器处理后,驱动件12停止驱动,物料架10也停止运动,物料架10从二号物料机2向一号物料机1运动时,通过上述相同原理,即可实现,为了保证物料的安全,在一对轴架4两侧均安装一对辅助架7,在辅助架7上固定了辅助轴8,并且将走向台9套装在其上,这样走向台9相当于安装了在一对辅助轴8上和花键6,为此来保证物料的安装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