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开放的箱子,其在由模块的组合所构成的箱盖盖住箱子本体时,各模块平行地配置,而若为了开放箱盖而掀起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则各模块以不同角度和时间差逐一地掀起。
背景技术:
通常,可开放的箱子包括上部开口的箱子本体和用于盖住开口的箱子本体的上部的箱盖。箱子本体形成为在内部形成空间的箱体。箱盖呈板状,用于盖住箱子本体的上部。可开放的箱子通常具有可沿着开口的箱子本体的开口部形成的连接部件,而箱盖对应地与连接部件相结合。可在箱子本体的内部空间放入各种内装物之后,用箱盖盖住箱子本体而封闭箱子本体。
但根据以往的可开放的箱子,大部分箱盖的开放方式为铰链式,具有箱盖的开闭方式单调,使用非常不方便的问题。另外,可开放的箱子可能会影响其内部所包装的产品形象,因此以往的可开放的箱子其箱盖开放方式千篇一律,导致在使人们深刻记住可开放的箱子所包装的产品的品牌形象方面存在局限性。
作为一例,在韩国授权专利第1236077号公开了“摆动可开放式箱子”。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前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可开放的箱子,其在由模块的组合所构成的箱盖盖住箱子本体时,各模块平行地配置,而若为了开放箱盖而掀起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则各模块以不同的角度和时间差逐一地掀起。
为了实现前述的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可包括:箱子本体;以及箱盖,设置于上述箱子本体的上部,并由多个单独的模块的组合构成。
另外,在箱盖的与上述箱子本体相接触的另一端部可设置有用于使与上述箱子本体的接触部位相紧贴的结合部件。
另外,上述结合部件可以是磁铁。
另外,在箱子本体的与上述结合部件相接触的部位可设置有用于与上述结合部件相结合的紧贴部件。
另外,上述紧贴部件可以是上述结合部件能够紧贴的金属板或金属线。
另外,上述紧贴部件可以以使上述结合部件能够紧贴的方式设置于箱子本体的外侧或内侧。
另外,在上述的各个模块中的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上可具有把手。
另外,在开始开放的第一个可开放的上述模块的一端与箱子本体的连接部位上可设置有使箱盖能够慢慢地关闭箱子的缓冲部件。
另外,上述缓冲部件可以是扭转弹簧。
另外,上述的各个模块可呈矩形条状。
另外,在上述的各个模块的一端侧可设置有与用于连接各个模块的铰链轴相对应结合的轴孔。
另外,以上述箱盖的开放方向为基准,在除最后一个可开放的模块之外的各个模块的、朝向最后一个可开放的模块方向的一个侧面上可以与轴孔隔开间隔地设置有突起,在除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之外的各个模块的、与突起相对应的另一个侧面部可设置有与突起相结合的插入孔。
另外,上述插入孔的上下宽度可大于突起宽度,使得突起可以在开放上述箱盖时上下移动。
另外,上述铰链轴将上述各模块连接起来,上述铰链轴的两端可以以使各模块能够以铰链轴为中心旋转开闭的方式支撑于箱子本体。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可提供一种摆脱了单调的铰链式开放方式而采用了新的开放方式的可开放的箱子,其在由模块的组合所构成的箱盖盖住箱子本体时,各模块平行地配置,而若为了开放箱盖而掀起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则各模块以不同的角度和时间差逐一地掀起。
另外,利用新的开放方式的的可开放的箱子,可以使人们深刻记住以差别化方案在箱子内部包装的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宣传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一个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示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一个实施例的模块的开放过程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一个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4为示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一个实施例的设置于模块的突起和插入孔的图。
图5为示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一个实施例的缓冲部件的图。
(附图标记的说明)
10:箱子本体;20:箱盖;21:模块;22:结合部件;30:紧贴部件;40:把手;
50:缓冲部件;60:铰链轴;211:轴孔;212:突起;213:插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首先,应注意,在对各附图的结构要素附加附图标记的情况下,即使相同的结构要素表示在不同的附图上,也尽量使用相同附图标记。另外,以下将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并不限定于此,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进行变形,而以多样的方式实施。
首先,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的结构进行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包括:箱子本体10,具有四方的盒子的形态,上述箱子本体10的内部形成有用于收容内容物的空间;以及箱盖20,与箱子本体10的上部相结合,并用于开闭箱子本体10的开口了的上部。
具体地,箱子本体10以能够收纳内容物的方式形成为中空的盒体状。箱子本体10尽管没有外形上的限制,但优选地,上述箱子本体10具有易于堆垛的四方盒形。箱子本体10形成为上部开口的形态,以便使箱子本体10可经由上部收纳内容物。箱盖20与箱子本体10上部的开口部相对应地结合,来开闭开口部。
箱盖20的后端部与箱子本体10的上部面的后端部相连接。箱盖20以与箱子本体10相连接的后端部为中心进行旋转来开闭箱子本体10上部的开口部。在关闭箱盖20时,在箱子本体10上部面的与箱盖20相抵接的前端部之上设置有紧贴部件30。紧贴部件30可在箱子本体10上部面的前端部的表面露出或形成为隐藏于箱子本体10上部面的前端部的内部。紧贴部件30可以是能够附着磁铁的金属板或金属线。
箱盖20的一端以可经由铰链轴60而能够旋转开闭的方式连结于箱子本体10的上部后端。箱盖20由多个模块21的组合而构成。在当箱盖20关闭时各模块21的与箱子本体10相抵接的部位设置有结合部件22。具体地,结合部件22分别设置于各模块21的前端底面。结合部件22可以是能够附着于金属的磁铁。关于模块21的外形,虽然并无限制,但优选呈矩形条状。各模块21中的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可具有便于开放的把手40。
如图2的箭头方向所示,各模块21隔着时间差依次开放。如图3、图4所示,各模块21的后端面贯穿设置有与铰链轴60相结合的轴孔211。铰链轴60与设置于各模块21的轴孔211相结合,使各模块21相连接。在构成箱盖20的各个模块21中,如图2、图3的箭头所示,除了在开放方向上最后设置的最后的可开放的模块21之外的各模块21的、朝向最后的可开放的模块21方向的侧面上设置有突起212。
突起212设置于模块21的一个侧面,使得上述突起212以与轴孔211隔开间隔的方式位于与轴孔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突起212可以是圆柱形。
在除了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之外的各模块21的另一个侧面上设置有用于与突起212相对应地结合的插入孔213。插入孔213的上下宽度大于突起212的宽度,以便使与插入孔213相结合的突起212可上下移动。例如,在突起212为圆柱形的情况下,优选地,插入孔213的上下宽度为突起212直径的2倍以上。
突起212位于插入孔213的下端部之上,若为了开放箱盖20而向上掀起模块21,则突起212沿着插入孔213向上移动并且碰上插入孔213的最上端部,借此,各模块21分别以不同的角度和时间差而被依次地掀起。当然,各模块21以铰链轴60为中心进行旋转开闭动作。铰链轴60的两端以各模块21进行旋转开闭动作的方式支撑于箱子本体10。
如图5所示,在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的后端部和与之相对应的箱子本体10的连接部位可设置缓冲部件50。缓冲部件50使箱盖20慢慢地关闭,防止当关闭箱盖20时箱盖20因自身重量而快速下降。优选地,缓冲部件50为可吸收冲击的弹簧。尤其地,缓冲部件50优选为扭转弹簧。
下面,对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的开闭过程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在箱盖20关闭的状态下,各模块21处于平行状态。在箱盖20关闭的状态下如图2所示那样将箱盖20开放。具体地,用手抓住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的把手40部位,向上掀起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随着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被掀起,与第一个可开放的模块21相连接的各模块21相联动,分别以不同的角度和时间差逐一地被接连掀起,由此开放箱盖20。在此情况下,各模块21与铰链轴60相连接并以铰链轴60为中心旋转而开放。
若对各模块21的开放过程进一步说明,则例如,在箱盖20为10个模块的组合的情况下,关于这10个模块,若在突起212与插入孔213相对应地结合的状态下,向上掀起第一个模块21,则第一个模块21的突起212从原先所在的第二个模块21的插入孔213的下端向上方移动,碰上插入孔213的上端而一同上升,由此第一个模块21和第二个模块21一同上升。
以此类推,随着第二个模块21上升,第二个模块21的突起212从原先所在的第三个模块21的插入孔213的下端向上方移动,碰上插入孔213的上端而一同上升,由此第二个模块21和第三模块21一同上升。
另外,第四个模块21至第十个模块21均以相同的方式连锁地一同上升。当然,在被开放的各模块中,第一个模块位于最高的位置,而模块的开放高度随着朝向第十个模块一侧而递减。
相反,若为了关闭箱盖20而解除施加于把手40的力,则所有模块21成为平行状态而复原到初始状态,整个箱盖20再次实现关闭。在此情况下,若箱盖20快速下降,则有可能与箱子本体10碰撞而出现破损。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可借助于缓冲部件50慢慢地关闭箱盖20,因此无需担心箱盖20出现破损。
如上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开放的箱子摆脱了以往单调的铰链式开闭方式,利用各模块依次开闭的独特的可开放的箱子,使得产品形象得到改善,可以树立品牌形象,并提高品牌价值。
以上的说明仅用于示例性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超出本实用新型的本质特征的范围内,可进行各种修改、变更及置换。因此,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实施例及附图并不是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而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范围并不局限于如上所述的实施例及附图。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的范围来解释,且与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范围等同的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思想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