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厢顶罩以及电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8917阅读:600来源:国知局
轿厢顶罩以及电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本实用新型涉及安装在电梯,尤其是高速电梯顶部的轿厢顶罩以及具有该类轿厢顶罩的电梯。



背景技术:

现今,电梯广泛应用于楼宇中,随楼宇高度的不断提高,高速电梯的应用更为广泛。对于高速电梯而言,控制电梯的运行噪音以提高乘客体验是非常重要的。中国专利公开号CN1080697C以及CN1099993C公开了一种用于高速电梯的顶罩,其中轿厢顶罩被设计成流线型。这类电梯顶罩需要井道顶部额外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或至少部分地缓解现有技术中所存在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厢顶罩,所述轿厢顶罩包括支撑骨架,由所述支撑骨架支撑的平面部,以及从所述轿厢顶罩边缘的至少一部分成弧形地或成斜面地向下延伸的延伸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梯,该电梯具有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实施例的轿厢顶罩。

附图说明

通过结合附图来阅读以下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将变得更显而易见,其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轿厢顶罩在平面部去除时的从上方观察时的立体图;

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轿厢顶罩的从上方观察时的立体图;以及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轿厢顶罩安装在电梯顶部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容易理解,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不变更本实用新型实质精神下,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可以提出可相互替换的多种结构方式以及实现方式。因此,以下具体实施方式以及附图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示例性说明,而不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的全部或者视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定或限制。

在本说明书中提到或者可能提到的上、下、左、右、前、后、正面、背面、顶部、底部等方位用语是相对于各附图中所示的构造进行定义的,它们是相对的概念,因此有可能会根据其所处不同位置、不同使用状态而进行相应地变化。所以,也不应当将这些或者其他的方位用语解释为限制性用语。

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中,术语“前”或“前侧”,“后”或“后侧”、“左”或“左侧”以及“右”或“右侧”等均以位于电梯内并面向电梯门的人为判断主体。应当理解,采用不同的判断主体将不会导致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和保护范围改变。

参考图1和2,其中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用于电梯的轿厢顶罩100的去除和具有平面部14时的视图。轿厢顶罩100包括支撑骨架以及由所述支撑骨架支撑的平面部14,以及从轿厢顶罩边缘的至少一部分成弧形地或成斜面地向下延伸的延伸部。更具体地,在所示的实施例中,轿厢顶罩100基本呈矩形,其大致包括前侧171,后侧173,右侧172和左侧174。应当理解,尽管下面的详细实施例中以大致为矩形的轿厢顶罩100为例,但本实用新型的轿厢顶罩100的形状可容易地改变,例如改变为圆形、椭圆形、梯形、多边形以及任何合适的几何形状,而这些改型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可选地,轿厢顶罩100可具有与电梯轿厢相匹配的形状。

在具有呈矩形的轿厢顶罩100的实施例中,支撑骨架大致限定矩形的形状,其包括多个支脚191,192,193以及被遮挡而不可见的支脚,各个支脚用于使轿厢顶罩100能够稳固地站于电梯轿厢的顶部上。支撑骨架还包括与多个支脚连接的多个梁。具体而言,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多个梁包括第一横向梁181,第二横向梁182以及第三横向梁183,以及与相应横向梁相交的纵向梁,包括第一纵向梁184,第二纵向梁185,第三纵向梁186,第四纵向梁187,第五纵向梁188,第六纵向梁189以及第七纵向梁190。应当理解,梁的数量、方向以及形状可根据实际情况而更改,例如,梁可斜向定向,或梁可具有一定弧度等。应当注意,支脚与梁应设置成能够足以稳固地支撑站立在轿厢顶罩的平面部上的至少一个人。

在一些实施例中,各个支脚和梁可由金属板材折弯成来形成,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将金属板材两次折弯成U形通道式支脚或梁。在一些实施例中,各个支脚和梁还可由型槽钢形成。在一些实施例中,各个支脚和梁之间或各个梁与梁之间可通过紧固件如螺栓连接,或可添加连接件来连接,或可通过焊接连接,或者可如图中所示的第一横向梁181与第一纵向梁184那样,相交的梁可由一者穿过另一者,或者可通过任何已知的方式连接,或者可仅交错而不连接。用于支脚和梁的材料可包括金属材料,例如铁,钢,铝等。尽管未示出,在一些实施例中,梁与梁或梁与支脚之间可增加直角连接件或直角支承件以增加支撑骨架的整体强度。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轿厢顶罩100的边缘设有围板。例如在所示的实施例中,轿厢顶罩100在其前侧171,后侧173,右侧172和左侧174的边缘均设有围板,具体而言,包括前侧围板161,右侧围板162,后侧围板163,左侧围板164。各个围板的下沿可包括用于连接至电梯轿厢顶部的平连接部,例如,从图1中可见后侧围板163的平连接部1731,可借助于紧固件穿过平连接部1731来将后侧围板163固定至电梯轿厢顶部,尽管未示出,其他围板具有类似的结构。在备选实施例中,电梯顶罩100可以任何已知的其他方法定位至电梯轿厢的顶部。

如图2所示,轿厢顶罩100还包括由支撑骨架所支撑的平面部14。在一些实施例中,平面部14可由一块板整体地形成。在一些实施例中,平面部14可由多块平板拼接而成,例如平面部14可由多块金属板141,142,143,144,145,146,147,148以及盖板15拼接而成。多块板相比于整块板而言更便于安装,并且多块板的边缘可沿着各个梁来固定至支撑骨架上。多块板中的至少一些可打开以作为出口,例如图中的可打开的盖板15。可打开的盖板15例如可通过绕轴旋转或可通过从下方拆卸以打开,该打开的开口可作为逃生出口。在一些实施例中,平面部14的面积至少大于0.3m2,或者大于0.4m2,或者大于0.5m2,或者大于0.6m2,或者大于0.7m2,或者大于0.8m2,或者大于0.9m2,以限定适于至少一个人站立的站立位置,或者限定适于至少一个人通过的逃生出口以及一个站立位置。人员可站立在平面部14上进行各种操作,例如维修、维护或更换零件操作等。

轿厢顶罩100还包括从所述轿厢顶罩100边缘的至少一部分成弧形地或成斜面地向下延伸的延伸部。延伸部可在电梯轿厢高速运动时引导气流,抑制噪音并提高乘客体验。尽管在所述的实施例中采用了成弧形地向下延伸的延伸部,但同样地,所有延伸部均还可采用成斜面地向下延伸的形式。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延伸部包括左侧延伸部11和右侧延伸部12,但在其他实施例中,延伸部还可包括前侧延伸部和/或后侧延伸部或各侧延伸部的各种组合。应当理解,对于矩形或其他非规则形状的轿厢顶罩而言,延伸部均可沿其边缘成弧度地或成斜面地向下延伸,例如沿其边缘的前侧部分,左侧部分,后侧部分或右侧部分成弧度地或成斜面地向下延伸。优选地是,延伸部相对于轿厢顶罩左右对称。在一些实施例中,左侧延伸部11和右侧延伸部12具有空隙113,123以避免与电梯轿架部件50干涉(如图3中更清楚地示出)。当然,各侧的延伸部均可为非连续的或中断的以避让电梯的其他部件。

在延伸部为成弧形地向下延伸的实施例中,电梯轿厢的延伸部可延伸大约90度左右的圆心角,例如75度至105度之间,或者80度至100度之间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取决于电梯轿厢的尺寸,电梯轿厢的成弧形地向下延伸的延伸部可具有50mm至300mm之间的曲率半径。在延伸部为成斜面地向下延伸的实施例中,电梯轿厢的延伸部可与水平面成30度至60度夹角地向下延伸。延伸部可与轿厢顶罩的平面部一体地形成或者为单独的构件。在延伸部为单独的部件的情况中,各个延伸部例如左侧延伸部11可具有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2,其中左侧延伸部11的第一端111连接至轿厢顶罩100上,而其第二端112连接至电梯轿厢顶部(如图3所示),例如连接至电梯顶部的侧缘201上。延伸部与轿厢顶罩或电梯顶部边缘可通过任何适合的已知方法连接,例如,螺栓连接、粘合或焊接等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延伸部的至少一端可拆卸地连接至轿厢顶罩或电梯轿厢顶部上,使得可从电梯轿厢顶部整体地拆下电梯顶罩100。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轿厢顶罩100的延伸部和/或平面部14下方可填充或设置消音构件或声音吸收构件。消音构件可为整块消音材料或消音材料的薄层。消音构件的薄层可贴至延伸部和/或平面部14下方,或以其他方式附接至延伸部和/或平面部14下方。在一些实施例中,消音材料的薄层的厚度可在5至50mm范围中,或者10至45mm范围中,或15至40mm范围中。在一些实施例中,消音构件可为消音海绵或消音泡沫等。

在一些实施例中,轿厢顶罩100还包括沿平面部14的边缘的至少一部分设置的围栏。在一些实施例中,围栏包括右侧围栏132,后侧围栏133,左侧围栏134以及前侧围栏。在一些实施例中,不需要设置前侧围栏。在一些实施例中,围栏可设置成高度小于200mm,或可称为踢脚板。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围栏可包括支架136和金属丝网135,在其他实施例中,围栏可为栏杆,围板等。围栏对站立在轿厢顶罩上的人员起到保护作用。

现在参考图3,其示出了一种电梯,其包括电梯轿厢200以及安装在电梯轿厢200顶部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轿厢顶罩100。如图所示,轿厢顶罩100的左侧延伸部11的第一端111连接至轿厢顶罩100的边缘上而其第二端112连接至电梯轿厢200的侧缘201上。此外,为避让电梯轿架部件50,左侧延伸部11分为具有间隙的两段。

以上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为了更清楚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其中将各个部件具体化而使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更容易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容易地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修改。故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不应由以上具体实施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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