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用限位开关安全限位的货梯卷闸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8969阅读:8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卷闸门,具体是一种采用限位开关安全限位的货梯卷闸门。



背景技术:

卷闸门又称为“卷帘门”,是以很多关节活动的门片串联在一起,在固定的滑道内,以门上方卷轴为中心转动上下的门。卷闸门(gate) 适用于商业门面、车库、商场、医院、厂矿企业等公共场所或住宅。尤其是门洞较大,不便安装地面门体的地方起到方便、快捷开启作用。如用于车库门、商场防火卷闸门飞机库门。

同时,在一些货梯的门孔处也安装卷闸门,从而实现电梯口的封闭,避免该层无人时,无关人员的闯入,同时现有的卷闸门采用手动或者电动,而电动卷闸门没有限位装置,均是通过人手动控制高度,十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采用限位开关安全限位的货梯卷闸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采用限位开关安全限位的货梯卷闸门,包括配重杆、卷闸门、收卷轴、机壳、驱动电机、减速机、顶部限位开关、手动控制开关、控制模块和重力感应装置,所述收卷轴的两端通过轴承转动设置在机壳的两端,其中卷闸门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收卷轴上,所述卷闸门的另一端固定连接配重杆,所述配重杆的正下方设置重力感应装置,重力感应装置上铺设地板,所述收卷轴的一端通过减速机连接驱动电机,所述机壳下方安装顶部限位开关,顶部限位开关的触点正对配重杆的一端顶部;所述限位开关、重力感应装置均电连接控制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控制模块的输入端还连接手动控制开关,而控制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变频器连接驱动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壳固定安装在货梯门顶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配重杆的两端滑动连接在机壳下方两侧的滑轨槽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通过顶部限位开关和重力感应装置作为上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其中采用重力感应装置作为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不仅可以保证卷闸门运动到下限位后停止,同时当有人或物处在重力感应装置上是,均会产生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从而使得卷闸门停止工作,使得整体更加安全,同时使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采用限位开关安全限位的货梯卷闸门,包括配重杆1、卷闸门2、收卷轴3、机壳4、驱动电机5、减速机6、顶部限位开关7、手动控制开关8、控制模块9、地板10、重力感应装置11,所述收卷轴3的两端通过轴承转动设置在机壳4的两端,使得收卷轴3可以自由转动,其中卷闸门2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收卷轴3上,通过收卷轴对卷闸门进行收卷和放卷的操作,即实现开关和关门的操作,使用时将机壳4固定安装在货梯门顶部即可,所述卷闸门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配重杆1,通过配重杆1对卷闸门进行拉平。

所述配重杆1的两端滑动连接在机壳4下方两侧的滑轨槽内,保证滑动的稳定性。

所述配重杆1的正下方设置重力感应装置11,重力感应装置11上铺设地板10,当卷闸门关闭下降到最低点时,配重杆1落在重力感应装置11上的底板上,从而使得重力感应装置11感应到重量,此信号可以作为卷闸门运动到关门位的限位信号,以实现限位控制。

所述收卷轴3的一端通过减速机6连接驱动电机5,通过驱动电机5实现收卷和放卷的动力控制。

所述机壳4下方安装顶部限位开关7,顶部限位开关7的触点正对配重杆1的一端顶部,从而使得配重杆1上升到一定高度后,能够触摸到限位开关7,实现开门的限位信号输出。

所述限位开关7、重力感应装置11均电连接控制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控制模块的输入端还连接手动控制开关8,而控制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变频器连接驱动电机5,从而实现卷闸门的自动升降控制和限位控制。

采用手动控制开关8控制升降,而限位开关7和重力感应装置11提供上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用于控制驱动电机停止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通过顶部限位开关7和重力感应装置11作为上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其中采用重力感应装置11作为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不仅可以保证卷闸门运动到下限位后停止,同时当有人或物处在重力感应装置11上是,均会产生下限位的限位信号源,从而使得卷闸门停止工作,使得整体更加安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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