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放线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效型放线架。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等用电设备越来越多,为了满足较多用电设备的供电等需求,制造商或使用者通常需要为设备配置较多的电线,这些电线采购回来后均是一捆一捆的放置,当打开包装后,电线容易混乱,使用时,很难提取电线,整理起来也较为费时费力,大大的降低了生产效率。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通常为利用放线装置来放置电线,然而,现有的放线装置结构复杂,且使用起来较为不便。
同时在建筑电气在穿线工作中,分色线多股电线敷设,常遇到电线打折、捋不顺、多人放线、速度慢等情况,传统的放线方法存在着操作速度慢、无法保证施工质量等缺陷。研究一种新型的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节约人工成本的方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高效型放线架,方便生活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高效型放线架,包括底座、第一支撑架、第二支撑架、旋转轴和制动装置,所述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垂直设置在底座的上方,所述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相互平行,所述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中部设有横杆,所述旋转轴设置在两个横杆的中部,所述旋转轴上套设有滚筒,所述旋转轴超出两个横杆的部位上都设有一个转动把手,且两个转动把手处于同一平面,所述滚筒上均匀设有若干隔板,所述制动装置设置在滚筒和第二支撑架之间的旋转轴上。
优选的,所述制动装置包括刹车轮、刹车带和制动杆,所述刹车轮设置在滚筒和第二支撑架之间的旋转轴上,所述制动杆一端铰接在第二支撑架上,所述刹车带一端固定在制动杆上,所述刹车带另一端穿过刹车轮也固定在转动杆上。
优选的,所述隔板的一侧面各设有两个电线夹。
优选的,所述底座四个角下部设有万向脚轮。
优选的,所述旋转把手末端上刻有防滑螺纹。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使用了多个挡板设计,可以将不同的色线隔离开来,分别敷设,结构简单可靠、制作过程简单、有效实用,避免了不同线之间互相干扰的情况出现,可保证施工质量,且大幅提高施工效率。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型放线架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型放线架侧视图;
图中:1、底座;2、第一支撑架;3、第二支撑架;4、旋转轴;5、制动装置;6、横杆;7、滚筒;8、转动把手;9、隔板;10、刹车轮;11、刹车带;12、制动杆;13、电线夹;14、万向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高效型放线架,包括底座1、第一支撑架2、第二支撑架3、旋转轴4和制动装置5,所述第一支撑架2和第二支撑架3垂直设置在底座1的上方,所述第一支撑架2和第二支撑架3相互平行,所述第一支撑架2和第二支撑架3中部设有横杆6,所述旋转轴4设置在两个横杆6的中部,所述旋转轴4上套设有滚筒7,所述旋转轴4超出两个横杆6的部位上都设有一个转动把手8,且两个转动把手8处于同一平面,所述滚筒7上均匀设有若干隔板9,所述制动装置5设置在滚筒7和第二支撑架3之间的旋转轴4上。
所述制动装置5包括刹车轮10、刹车带11和制动杆12,所述刹车轮10设置在滚筒7和第二支撑架3之间的旋转轴4上,所述制动杆12一端铰接在第二支撑架3上,所述刹车带11一端固定在制动杆12上,所述刹车带11另一端穿过刹车轮10也固定在制动杆12上,能够及时让旋转轴停止转动,不妨碍接下来工作的进行,所述隔板9的一侧面各设有两个电线夹13,能够利用电线夹13分别夹持电线的两端,防止电线与滚筒7产生相对运动,同时方便人工将滚筒7上电线线头分开,且便于下次取用,所述底座1四个角下部设有万向脚轮14,方便移动,所述旋转把手8末端上刻有防滑螺纹,使手掌与旋转把手之间的摩擦力增大防止打滑。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型放线架使用时,将不同的电线置于滚筒7被隔板9分开的不同空间上,并利用两个电线夹13分别夹持电线的两端,防止电线与滚筒7产生相对运动,在放线时,将所需电线的电线头从电线夹13上取下,转动转动把手8带动滚筒7转动,缠绕在滚筒7上的电线被不断放出来,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停止滚筒7转动时,用手下压制动杆12,制动杆12上的刹车带11和刹车轮10相互作用使转动轴4停止转动,工程结束后将剪断的电线头放置在电线夹13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