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箱,具体涉及一种除味隔热垃圾桶。
背景技术:
人们每天将集中的生活垃圾丢进小区或街道上的垃圾箱内,垃圾箱内的垃圾若不能及时处理即会霉变,垃圾箱周围散发浓浓的霉味从而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给人们生活带来很多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技术现状,而提供一种可去除异味的垃圾箱。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除味隔热垃圾桶,包括箱体,支架,垃圾桶,其特征在于:还包含有太阳能板,蓄电池,风扇;所述箱体内为上端开口的空心结构,垃圾桶放置于箱体内;所述箱体开口处设有盖板;所述盖板在箱体开口内;所述盖板一端通过轴承与箱体内壁近开口处联接,且轴承中间设有多个夹角弹簧使箱盖在下压后自动弹回使箱体闭合;所述箱体外壁一面向外延伸,且在外壁与内壁的夹层里设有风扇和空气净化器;所述箱体内壁一端靠近开口位置处设有管道a,管道a开口处设有隔膜;所述管道a向下延伸设有空气净化器;所述空气净化器下端设有管道b;所述管道b下端联接有风扇;所述风扇下端设有管道c;所述管道c于箱体外壁设有开口;所述箱体上设有挡板,且挡板通过支架与箱体联接;所述挡板上端设有太阳能板;所述箱底底端设有蓄电池;所述太阳能板、蓄电池、空气净化器、风扇在箱体内通过电路联接。
进一步地,所述垃圾桶在对应管道a开口处位置设有开口。
进一步地,所述管道a在开口外端沿边缘设有橡胶套,且橡胶套长度比垃圾桶和箱体内壁的间距稍长。
进一步地,所述太阳能板呈水平角度30°~45°。
进一步地,所述隔膜为镂空通风材质。
进一步地,所述各阻燃气泡层由聚乙烯添加阻燃剂吹制而成的气泡体组成,所述气泡体的直径为3-30毫米,高度为3-15毫米。
进一步地,所述编织布层或无纺布层由聚乙烯或聚丙烯制得,厚度为10-100微米。
进一步地,所述各铝膜层的厚度为6-30微米。
再进一步地,所述玻璃纤维层、各阻燃气泡层、各铝膜层相邻之间通过聚氨酯类联结剂连接,所述聚氨酯类联结剂的厚度为5-30微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净化垃圾箱内质变产生的异味,可以间接的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可以美化人们的生活环境。隔热材料充分利用了铝膜高反射、玻璃纤维层高强度、韧性好以及聚乙烯气泡层高保温等特点,特别是添加阻燃剂使隔热材料在具有高耐腐蚀、高隔热、高强度性能的同时也具有高阻燃性能,提高了该实用新型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管道内结构示意图;
图3是盖板与箱体的联接示意图;
图4是隔热层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该实用新型放置于户外,箱体1置于地上,蓄电池2置于地下,箱体1上通过支架13装有挡板14,挡板14上焊接有太阳能板15,太阳能板15呈水平30°~45°,这样不但抬高了太阳能板15还可以遮风挡雨,防止腐蚀,延长使用寿命,还可以在白天更有效的收集太阳光,并随之转化为电能,并将电能通过线路存储至蓄电池2。垃圾桶3将开口端对应管道a6方向放置于箱体1内,管道a6外有橡胶套9,且长度比垃圾桶3与箱体1内壁的间距稍长,可以很好的将垃圾桶3的开口位置和管道a6开口密封。当人们丢垃圾时,可以需将箱盖4向下施力,使箱盖4一端以轴承16为圆心向下移动,然后将垃圾丢入垃圾桶3中,箱盖4通过多个夹角弹簧5回复至覆盖状态。垃圾桶3中垃圾长时间不清理会导致废料发霉或变质,产生难闻且对人体有害的气体。通过蓄电池2为风扇10供电,将垃圾桶3内部空气吸入管道a6,管道a6在开口处设有隔膜11,隔膜11为镂空通风材质,不会阻碍空气流动,且将粉尘之类的阻挡在外以免对电学配件造成损害。垃圾桶3内空气通过管道a6吸入至空气净化器12内,可将废气净化成对人体无害且好闻的空气。净化后的空气通过管道b7穿过风扇10再由管道c8排出。在炎热的天气下,即使一段时间不清理垃圾,也能保持周围空气清新并且变相保护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隔热层17以玻璃纤维层11为中间基础层,玻璃纤维层11的上表面上附结着第一阻燃气泡层12,在所述第一阻燃气泡层12的上表面上附结着第一铝膜层13;在所述玻璃纤维层11的下表面上附结着第二阻燃气泡层14,在所述第二阻燃气泡层14的下表面上附结着第二铝膜层15。各阻燃气泡层由聚乙烯吹制而成的气泡体组成,气泡体的直径为3-30毫米,高度为3-15毫米。铝膜层的厚度为6-30微米。在各阻燃气泡层和玻璃纤维层中均加入比例为30%纳米阻燃剂,这样可起到更好的阻燃效果。玻璃纤维层、各阻燃气泡层、各铝膜层相邻之间通过聚氨酯类联结剂连接,所述聚氨酯类联结剂的厚度为5-30微米,充分利用了铝膜高反射、玻璃纤维层高强度、韧性好以及聚乙烯气泡层高保温等特点,特别是添加阻燃剂使隔热材料在具有高耐腐蚀、高隔热、高强度性能的同时也具有高阻燃性能。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