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送料振动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8094阅读:1152来源:国知局
自动送料振动盘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



背景技术:

自动送料振动盘是一种自动定向排序的送料设备,其工作目的是通过振动将无序工件自动有序定向排列整齐、准确地输送到下一道工序中。自动送料振动盘主要由料斗、底盘、控制器、直线送料器等配套组成。自动送料振动盘的料斗下方设有脉冲电磁铁,可以使料斗在垂直方向上振动,由倾斜的弹簧片带动料斗绕其垂直轴做扭摆振动。料斗内零件由于受到这种振动而沿螺旋轨道上升。

在汽车零部件生产与加工过程中,需要用到自动送料振动盘向加工机器运送一种半成品零件,如图7所示,该半成品零件两端贯通有通孔。该半成品零件细长,需等前一个从出口处掉落的半成品零件被运至一端距离后,才能继续释放下一个半成品零件,否则很容易在传送带上堆积,影响后续自动化加工工序的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具有特殊结构,可在释放前一个半成品零件后,短暂性拦截下一个半成品零件,一段时间后再释放该半成品零件,有效防止该型细长半成品零件在产线上的堆积。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包括盘体,从盘体底部到顶部设有螺旋轨道,所述盘体顶部设有与螺旋轨道相通的出口,所述出口旁的盘体外壁上固定有一根竖杆,竖杆上于螺旋轨道上方固定有一根横杆,横杆上可旋转地套有一个金属圆环一,金属圆环一底部固定有长杆,长杆末端弯折成钩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现有技术可知,盘体在脉冲电磁铁的作用下,产生上下振动,半成品零件随着振动缓缓地顺着螺旋轨道向上移动。横杆上套设的金属圆环一的底部固定有长杆,长杆底部弯折成钩状可有利于勾住半成品零件两端的通孔,当振动使半成品零件运动至出口处时,长杆勾住半成品零件上的通孔,后面的半成品零件慢慢将被勾住的半成品零件推出,待该被勾半成品零件掉落后,长杆继续勾住下一个半成品零件两端的通孔,保证半成品零件一个接着一个并间隔一端时间落入传动带上,有效防止该细长型零件在流水线上的堆积。

优选的, 所述横杆上还套有多个金属圆环二,金属圆环二设于金属圆环一内侧。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借助金属圆环二的限位作用,阻挡金属圆环一向横杆内侧移动,使得固定于金属圆环一下的长杆能稳定地勾住半成品零件两端的通孔,而不受其在横杆上位移的影响,可根据实际所需的限位距离增减金属圆环二的数量。

优选的,所述金属圆环一、金属圆环二的侧面均设有通至横杆的螺栓一。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金属圆环一和金属圆环二的侧面开设通至横杆的螺纹孔,再于螺纹孔内拧入螺栓一,螺栓一紧紧抵住横杆,可实现金属圆环一和金属圆环二在横杆上的紧固与松动。

优选的,所述金属圆环一侧面固定设有“L”形的配重物,配重物重心偏向出口一侧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配重物为“L”形,且重心偏向出口一侧,使金属圆环一有向出口一侧旋转的趋势,当金属圆环一底部的长杆被半成品零件顶出时,金属圆环一受配重物影响向与出口方向一侧相反的方向旋转,相应地,金属圆环一下的长杆迅速压回下一半成品零件的端部。

优选的,所述竖杆顶端固定有可挡住配重物的限位杆,限位杆与横杆平行设置,配重物设于限位杆上方。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限位杆可挡住配重物,分担一部来自于配重物重力的分力,若无限位杆的阻挡,可能会出现配重物全部重力的分力作用于长杆时,长杆对半成品零件端部的压力过大,导致振动盘内的半成品零件无法正常移动。

优选的,所述配重物向出口方向倾斜的一端的端部设有螺纹孔,螺纹孔内旋有螺杆一。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螺杆全部拧入螺纹孔内时,和螺杆部分露在螺纹孔外时的“L”形配重物的重心是不一样的,而中心越偏向出口处且越低时,长杆在配重物的驱动下回复原位的速度越快,所以可以通过调节螺杆拧入螺纹孔内的长度来改变配重物的重心,以使长杆更快地复位,防止半成品零件移动过快而出现在长杆未复位时,下一半成品零件即已掉落的现象。

优选的,所述横杆外端设有限位环,限位环侧面设有通至横杆的螺栓二。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拧紧限位环上的螺栓二,可将限位环牢牢固定在横杆外端,以将金属环一限制在横杆上的固定范围内。

优选的,所述竖杆靠近顶端处开有竖直的长孔,横杆通过螺纹连接固定于长孔内。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通过使用螺栓将横杆固定于长孔的不同位置处以调节横杆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竖杆下方一体设置有与之垂直的横板,横板上横向开设长条形的通孔,通孔与盘体外壁通过螺栓三固定。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长条形的通孔用螺栓固定后可以将横板向左或向右微调距离,一般情况下螺栓拧在通孔中央位置附近,将螺栓拧松至可以移动横板的程度,然后将横板向左或向右移动一定距离,以使长杆能顺利勾住零件。

优选的,所述出口包括底板,底板包括固定于螺旋轨道末端的固定底板,以及活动地设于出口内的活动底板,出口两外壁之间固定有连接板,活动底板中央设有与出口送料方向平行的条形孔,条形孔中设有螺杆二,螺杆二顶部设有旋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底板一分为二,分为一个固定底板和一个活动底板,通过移动活动底板可在固定底板与活动底板之间形成漏料口,通过改变活动底板与固定底板之间的距离来控制漏料口的大小。活动底板的移动可通过其上的条形孔与螺杆的配合来实现,因螺杆穿过条形孔,将活动底板拧紧压于连接板上,故拧松螺杆后调节活动底板与固定底板之间的距离,再重新拧紧螺杆,可重新将活动底板固定。固定于螺杆顶部的旋钮可方便用手直接拧动螺杆。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带钩长杆的设置,使得零件需完全脱离出口底板才能落料,延长了两次落料的间隔时间,使每个半成品零件都有充足的输送时间,防止落料过快,导致半成品零件在传送带上的堆积。

固定于金属圆环一上的配重物的设置,使得长杆在完成阻挡一个半成品零件后能迅速复位,以继续阻挡下一个半成品零件,提高了长杆的反应灵敏度,防止长杆复位过慢,导致半成品零件落料过快。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中自动送料振动盘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中自动送料振动盘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部放大图;

图4为图1中B部放大图;

图5为图2中C部放大图;

图6为实施例4中自动送料振动盘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7为半成品零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盘体; 2、螺旋轨道; 3、出口; 4、竖杆; 41、长孔; 5、横杆; 61、金属圆环一; 611、螺栓一;62、金属圆环二; 63、限位环;631、螺栓二; 7、限位杆;8、长杆; 9、配重物;92、螺杆一;10、横板; 101、通孔; 102、螺栓三; 11、底板; 111、固定底板; 112、活动底板; 1121、条形孔; 1122、螺杆二;12、连接板; 13、旋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如图1和图2所示,该型振动盘外形为一个盘体1,盘体1内壁焊接有螺旋轨道2,螺旋轨道2底端焊接于盘体1底端,盘体1最上方设有出口3,螺旋轨道2顶端与该出口3相通,螺旋轨道2盘旋焊接于盘体1内壁上。盘体1外壁上使用螺栓三102固定有一块横板10,横板10上方一体设有一根竖杆4,横板10与竖杆4组成一个倒置的“T”字形状。横板10上横向开有长条形的通孔101,两个螺栓三102将横板10与盘体1外壁固定。

结合图1和图2,竖杆4上还横向固定有一根横杆5,横杆55位于螺旋轨道2上方,竖杆4与横杆5为可活动连接,竖杆4靠近顶端处开有竖直的长孔41,横杆5的一端插入该长孔41内,横杆5与长孔41配合的两侧均用螺母、垫片紧固。横杆5上活动地套设一个金属圆环一61,金属圆环一61的底部焊接固定有一根长杆8,该长杆8末端弯折成钩状,钩状的长杆8末端可以勾住半成品零件的端部。

如图3所示,出口3处的底部焊接有固定底板111,固定底板111一端与螺旋轨道2末端焊接固定,固定底板111另一端活动连接有一个活动底板112。活动底板112通过螺栓二631固定于一块带有螺纹孔的连接板12上,连接板12是焊接于出口3两壁上的,活动底板112中央开有条形孔1121,螺栓二631穿过条形孔1121拧入连接板12上的螺纹孔内,螺栓二631拧紧后可将活动底板112紧压在连接板12上。螺栓二631顶部的螺帽上还固定有方便用手拧动螺栓的旋钮13。拧松螺栓二631后,活动底板112可在出口3内顺着出口3来回移动,将其移动到恰当位置后再拧紧螺栓二631可实现对活动底板112的再次固定。

实施例2

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如图4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横杆5上于金属圆环一61右侧套设多个金属圆环二62,并于金属圆环一61左侧套设一个限位环63。金属圆环一61、金属圆环二62的侧面均开有通至横杆5的螺纹孔,螺纹孔内配合设有螺栓一611;限位环63的侧面同样开有通至横杆5的螺纹孔,螺纹孔内也同样设有螺栓二631。

实施例3

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如图5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在金属圆环一61背对盘体1出口3处焊接有一个“L”形的配重物9,配重物9较短的一部分焊接于金属圆环一61侧面上,配重物9较长的杆伸向出口3方向。竖杆4顶端还焊接有一根与横杆5平行的限位杆7,配重物9设于该限位杆7上方,且配重物9在旋转时,其较短杆会被限位杆7挡住。

实施例4

一种自动送料振动盘,如图6所示,在实施例3的基础上,在配重物9较长杆的端面处开设有螺纹孔,螺纹孔内旋设有对应的螺杆一92。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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