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袋,特别是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区霉季环境的高湿度严重困扰生产生活。一些特定环境和区域诸如海洋运输的集装箱家居卫生间、衣物柜等,在高湿环境条件下贮存的物品,其表面极易微生物滋生,发生霉变,发明一种高效、可局部除湿的产品已十分迫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霉季易潮变的不足,本设计提供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包含有,
第一袋体,其具有第一层及第二层且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共同界定出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一容置空间系干燥区,所述第一袋体的所述第一层为复合膜层,所述第一袋体的所述第二层为透气膜层;
第二袋体,其处于所述第一袋体的邻侧且与所述第一袋体相结合,所述第二袋体具有第一层及第二层且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共同界定出第二容置空间,所述第二容置空间系储液区,所述第二袋体的所述第一层及所述第二层均为复合膜层,所述第二袋体与所述第一袋体的结合处具有连通所述第二容置空间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的通道;
湿度检测卡,其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湿度检测卡具有第一面及第二面,所述湿度检测卡的所述第一面与所述第一袋体的所述第一层的内面相粘合,所述湿度检测卡的所述第二面与所述第一袋体的所述第二层的内面相对,所述湿度检测卡的所述第二面上有湿度检测部;
无水氯化钙颗粒,其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无水氯化钙颗粒处于所述湿度检测卡的下方;以及,
第二支撑杆,其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间内,所述第二支撑杆用以撑开所述第二容置空间。
作为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的优选方案,还包含有,第一支撑杆,其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第一支撑杆用以撑开所述第一容置空间。
作为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的优选方案,所述无水氯化钙颗粒的重量为120-180g。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至少在于:组合式包装袋周围空气通过所述透气膜进入组合式包装袋中,其中的水分利用无水氯化钙颗粒吸收后不断下降,湿度被降低,达到局部除湿目的效果。湿度检测卡能够检测内部湿度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图中示出的是一种可局部降低环境湿度的组合式包装袋。该组合式包装袋主要由第一袋体1、第二袋体2、湿度检测卡3、无水氯化钙颗粒4、第一支撑杆5及第二支撑杆6等部件组成。
所述第一袋体1具有第一层及第二层且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共同界定出第一容置空间10。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系干燥区。所述第一袋体1的所述第一层为复合膜层(PET/PE-LD结构),厚度为40-70μm。所述第一袋体1的所述第二层为透气膜层(半透,透气不透水),定量为52-72g/㎡。
所述第二袋体2处于所述第一袋体1的邻侧且与所述第一袋体1相结合。所述第二袋体2具有第一层及第二层且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共同界定出第二容置空间20。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系储液区。所述第二袋体2的所述第一层及所述第二层均为复合膜层(PET/PE-LD结构),厚度为40-70μm。所述第二袋体2与所述第一袋体1的结合处具有连通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的通道,使得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相连通。本实施例中,通道系利用点状烫封技术成型,间隔型点状热封隔离。
所述湿度检测卡3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内。所述湿度检测卡3具有第一面及第二面。所述湿度检测卡3的所述第一面与所述第一袋体1的所述第一层的内面相粘合。所述湿度检测卡3的所述第二面与所述第一袋体1的所述第二层的内面相对。所述湿度检测卡3的所述第二面上有湿度检测部。所述湿度检测部用以检测湿度状况。
所述无水氯化钙颗粒4(吸湿剂)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内。所述无水氯化钙颗粒4处于所述湿度检测卡3的下方。所述无水氯化钙颗粒4的重量为120-180g。
所述第一支撑杆5(纸质或塑质材料,分别粘合在两内面)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内。所述第一支撑杆5用以撑开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所述第二支撑杆6(纸质或塑质材料,分别粘合在两内面)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内。所述第二支撑杆6用以撑开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容置空间若未撑开,两内面容易被粘接,吸水效果势必变差。
工作原理:空气自由通过透气膜层进出第一容置空间10,无水氯化钙颗粒4不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并转化为氯化钙水溶液,氯化钙水溶液被透气膜限定在组合袋内部,其在重力作用下沉积在底端,通过中间的通道流入第二容置空间内。组合袋周围空气中的水分不断下降,湿度被降低,达到局部除湿目的效果。
以上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