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机,具体是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
背景技术:
饮片指的是中药根据需要,加工成成为一定的形状,便于使用的一种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材经产地加工后,根据药材的性质和医疗的需要,把药材切成薄片、厚片、斜片、丝状、段状、块状等一定的规格,使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出,并便于进行其他炮制及储藏和调剂等,这种中药材称为“饮片”。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饮片是中医药的精华所在,药材经过不同的炮制方法,其药性和功效会改变,是中医用药的特点和优势。饮片在炮制好后需要进行包装,传统包装或为手工操作或设备需要较多人力操作,有些包装机中将饮瓶导向封口机的结构较为复杂,且无法自动将包装好的饮瓶输送走,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左上方固定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外侧固定套设有转轮,转轮上固定设有连杆,所述连杆外侧固定连接有挡块,第一转轴右侧固定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外侧固定套设有异形轮,所述异形轮上开设有四个限位槽,所述挡块与限位槽相配合,支架左下方固定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端与第一转轴间套接有皮带;支架上方固定有封口机,所述封口机位于第二转轴右侧,支架右端固定设有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与第二转轴之间套接有第一传送带,所述封口机上方设置有第二传送带,封口机右侧固定设有导杆,所述导杆向左侧倾斜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传送带包括连边和承托板,所述承托板间断固定于连边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右侧固定设有电机开关。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杆倾斜角度为4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导杆将传送带上的饮瓶引导至封口机内进行密封,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封口后的饮瓶可以直接漏至皮带下方进行收集,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中导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中第一传送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电机、3-皮带、4-电机开关、5-第一转轴、6-转轮、7-连杆、8-挡块、9-第二转轴、10-异形轮、11-限位槽、12-第一传送带、13-封口机、14-饮瓶、15-第三转轴、16-导杆、17-第二传送带、1201-承托板、1202-连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饮片自动送料包装机,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左上方固定设有第一转轴5,所述第一转轴5外侧固定套设有转轮6,转轮6上固定设有连杆7,所述连杆7外侧固定连接有挡块8,第一转轴5右侧固定设有第二转轴9,所述第二转轴9外侧固定套设有异形轮10,所述异形轮10上开设有四个限位槽11,所述挡块8与限位槽11相配合,支架1左下方固定设有电机2,所述电机2输出端与第一转轴5间套接有皮带3,打开电机开关4,电机2转动,皮带3带动第一转轴5转动,第一转轴5通过连杆7使异形轮10间歇式转动,第一传送带12间歇式移动,每次不移动时承托板1201刚好置于封口机13下方;
支架1上方固定有封口机13,所述封口机13位于第二转轴9右侧,支架1右端固定设有第三转轴15,所述第三转轴15与第二转轴9之间套接有第一传送带12,所述封口机13上方设置有第二传送带17,封口机13右侧固定设有导杆16,所述导杆16向左侧倾斜设置,饮瓶14装好饮片后在第二传送带17上自动往前传送,经过导杆16时,沿导杆16至封口机13上方,被承托板1201支撑然后进行封口,封口过后,第一传动带12刚好运动,封好的饮瓶14从承托板1201之间漏下,进行收集即可。
所述第一传送带12包括连边1202和承托板1201,所述承托板1201间断固定于连边1202之间。
所述支架1右侧固定设有电机开关4。
所述导杆16倾斜角度为4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打开电机开关4,电机2转动,皮带3带动第一转轴5转动,第一转轴5通过连杆7使异形轮10间歇式转动,第一传送带12间歇式移动,每次不移动时承托板1201刚好置于封口机13下方,饮瓶14装好饮片后在第二传送带17上自动往前传送,经过导杆16时,沿导杆16至封口机13上方,被承托板1201支撑然后进行封口,封口过后,第一传动带12刚好运动,封好的饮瓶14从承托板1201之间漏下,进行收集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