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型包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6463阅读:884来源:国知局
一种U型包装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产品包装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U型包装结构。



背景技术:

衣柜是存放衣物的柜式与实木家具。一般常见的分为平开门,柜内与柜外推拉门等。衣柜由箱体、门板(推拉门或者平开门)、五金(领带夹、抽屉、拉篮、挂衣杆、层板扣、裤架、镜子、合页等)。一般衣柜箱体由18mm厚的材料来做(刨花板、密度板、实木板、复合多层板、指接板);而门板(移门则由9mm的木质材料《UV板,双饰面板,波浪板,百叶板,彩绘板》或者5mm的玻璃移门;平开门一般用16mm或者18mm的材料来做)。

然而目前衣柜的包装方式一般为普通的瓦楞包装纸箱包裹,这样的包装结构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刮伤箱体或柜体的外表面,从而影响产品的外观;还有的就是在先包装箱内铺上塑料泡沫后再放入箱体或柜体,这样的结构在包装虽然可保证箱体或柜体运输过程的完整,但对包装来说比较复杂,同时还比较费时,所用塑料泡沫不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U型包装结构,包括外纸箱、内卡纸护套,所述内卡纸护套固定产品后装入所述外纸箱内,所述内卡纸护套由乳胶粘接至少两层瓦楞纸制作成型,所述内卡纸护套的截面形状为U型结构。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至少两层瓦楞纸通过乳胶粘接制作成U型的内卡纸护套,通过U型的内卡纸护套来包装固定产品的周边,固定内卡纸护套后的产品即可装入外纸箱进行整体包装,该结构简单实用,U型内卡纸护套完好的固定了产品,同时产品的外表面与外箱体内表面之间有间隙,这样避免了运输过程的刮伤,保护了产品的稳定性,同时该内卡纸护套操作简便,省时省力,内卡纸护套选用多层瓦楞纸粘接而成,免去使用塑料泡沫,更利于环保。

作为优选,所述内卡纸护套的两端设有倒角。这样的倒角最好设置为45°,因为45°的倒角设计可刚好让垂直与水平方向上的内卡纸护套贴合,更好的固定产品。

作为优选,U型状的所述内卡纸护套两侧边之间的夹角小于等于90°。U型状的开口上窄下宽,这样的设计可利于利用上边的窄口固定产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至少两层瓦楞纸通过乳胶粘接制作成U型的内卡纸护套,通过U型的内卡纸护套来包装固定产品的周边,固定内卡纸护套后的产品即可装入外纸箱进行整体包装,该结构简单实用,U型内卡纸护套完好的固定了产品,同时产品的外表面与外箱体内表面之间有避空间隙,这样避免了运输过程的刮伤,保护了产品的稳定性,同时该内卡纸护套操作简便,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卡纸护套与箱体或柜体包装结构示意图;

图3为卡纸护套的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的一种U型包装结构,包括外纸箱、内卡纸护套1,所述内卡纸护套1固定产品2后装入所述外纸箱内,所述内卡纸护套1由乳胶粘接至少两层瓦楞纸11制作成型,所述内卡纸护套1的截面形状为U型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内卡纸护套1的两端设有倒角。这样的倒角最好设置为45°,因为45°的倒角设计可刚好让垂直与水平方向上的内卡纸护套1贴合,更好的固定产品。

作为优选,U型状的所述内卡纸护套1两侧边之间的夹角小于等于90°。U型状的开口上窄下宽,这样的设计可利于利用上边的窄口固定产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至少两层瓦楞纸通过乳胶粘接制作成U型的内卡纸护套,通过U型的内卡纸护套来包装固定产品的周边,固定内卡纸护套后的产品即可装入外纸箱进行整体包装,该结构简单实用,U型内卡纸护套完好的固定了产品,同时产品的外表面与外箱体内表面之间有避空间隙,这样避免了运输过程的刮伤,保护了产品的稳定性,同时该内卡纸护套操作简便,省时省力。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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