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0874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矿用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炭工业的发展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大工业对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地下采煤生产的发展,煤的生产能力大幅度增长,也推动了采煤技术的飞速进步。在煤矿井下机械设备中,使用的支撑受条件的限制,在下井时要求支撑宽度不能超过机身宽度,在巷道内使用时受巷道轨道的影响,支地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避开轨道,才能实现有效的支撑,但有时受巷道宽度的限制,考虑到机身的宽度,并不能找到合适的支撑位置,支撑使用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通过支撑腿的转动调节,支撑腿可以有效避开巷道地面上的轨道,支撑在地面上,支撑位置的选择更加灵活。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包括位于机械设备上的连接板以及设置在连接板上的油缸支撑腿,所述油缸支撑腿通过一水平转轴转动设置在连接板上,所述连接板包括沿垂直方向设置在机械设备上的两个耳板,位于上侧的耳板中心开设有第一销孔,位于下侧的耳板中心开设有第二销孔,所述水平转轴由固定轴和旋转轴构成,固定轴一端固定设置在油缸支撑腿的缸体上,另一端与旋转轴一端部的固定座固定连接,旋转轴另一端开设有与第一销孔和第二销孔相匹配的第三销孔,旋转轴通过穿设在三个销孔中的销轴与连接板转动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第一销孔、第三销孔和第二销孔的内径依次减小,位于三个销孔中的销轴为与三个销孔相匹配的三节轴。

作为优选的,位于上侧的耳板与旋转轴之间设置有固定销。

作为优选的,所述油缸支撑腿底部固定设置有支撑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油缸支撑腿通过煤矿机械设备上的两个耳板以及销轴的配合,转动设置煤矿机械设备上,当煤矿机械设备需要移动时,支撑结构通过转动,可以收回至于煤矿机械设备相同宽度的位置,当煤矿机械设备达到指定地点时,支撑结构通过转动,可以转动至超出煤矿机械设备宽度的位置,以实现稳定的支撑。另外,通过支撑腿的转动调节,在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支撑腿可以有效避开巷道地面上的轨道,支撑在地面上,支撑位置的选择更加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中机械设备与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中油缸支撑腿、固定轴和旋转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连接板,2、油缸支撑腿,201、支撑座,3、水平转轴,4、耳板,401、第一销孔,402、第二销孔,5、固定轴,6、旋转轴,601、第三销孔,7、固定座,8、销轴,9、固定销,10、机械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用于煤矿机械设备的旋转支撑装置,包括位于机械设备10上的连接板1以及设置在连接板1上的油缸支撑腿2,所述油缸支撑腿2通过一水平转轴3转动设置在连接板1上,所述连接板1包括沿垂直方向设置在机械设备10上的两个耳板4,位于上侧的耳板4中心开设有第一销孔401,位于下侧的耳板4中心开设有第二销孔402,所述水平转轴3由固定轴5和旋转轴6构成,固定轴5一端固定设置在油缸支撑腿2的缸体上,另一端与旋转轴6一端部的固定座7固定连接,旋转轴6另一端开设有与第一销孔401和第二销孔402相匹配的第三销孔601,旋转轴6通过穿设在三个销孔中的销轴8与连接板1转动连接。

以上为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实施方式,可在以上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优化或限定。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销孔401、第三销孔601和第二销孔402的内径依次减小,位于三个销孔中的销轴8为与三个销孔相匹配的三节轴。

进一步的,位于上侧的耳板4与旋转轴6之间设置有固定销9。

进一步的,所述油缸支撑腿2底部固定设置有支撑座201。

该支撑装置通过两个耳板与煤矿机械设备连接,当煤矿机械设备需要移动时,支撑结构通过转动,可以收回至于煤矿机械设备相同宽度的位置,当煤矿机械设备达到指定地点时,支撑结构通过转动,可以转动至超出煤矿机械设备宽度的位置,以实现稳定的支撑。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描述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所述技术内容作出的些许更动或修饰均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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