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海洋石油平台导管架吊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大型钢结构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在组装大型钢结构的过程中,需要先对分片进行吊装翻身,才可以进一步对各个分片进行组装。在海洋工程导管架分片吊装过程中,特别是对于X型分片和K型分片的吊装过程中,传统做法会通过两台吊机合作完成,一台为主吊,另一台为辅吊,辅吊协助分片进行空中翻身,此种方法的经济性不高,同时人力投入以及操作也更加繁琐。当吊机不充足以及工程进度需要保证的情况下,通常会采用枕木、垫墩或在分片的端部包裹帆布等措施配合在一起进行辅助翻身,但实际运用过程中会遇到枕木由于承受分片端部作用力过大而断裂、枕木和垫墩滑移等情况,这些情况容易导致部分分片构件发生磨损乃至摩擦变形,甚至发生分片撞击地面等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大型钢结构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能够对吊装翻身作业给予有效而可靠的支持,具有保护效果好、合理利用吊机资源、降低作业成本和作业难度等优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大型钢结构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置有若干相互平行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内可拆卸地安装有枕木,所述枕木的上表面还设置有软质的缓冲层,所述底座的下表面固定设置有若干防滑移锥角。
进一步,所述枕木通过螺栓、螺母及垫片固定设置在限位槽内。
进一步,所述缓冲层为橡胶层。
进一步,所述底座设置为圆形。
进一步,所述防滑移锥角设置有四个。
进一步,所述底座为钢结构。
进一步,所述限位槽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底座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通过底座、枕木和防滑移锥角的配合,有效利用地基支持进行翻身,同时由枕木和缓冲层组成的软性结构又能够保证分片不会受到额外损伤,从而简单高效地完成翻身作业,具有保护效果好、合理利用吊机资源、降低作业成本和作业难度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俯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仰视图。一种大型钢结构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包括一底座1,所述底座1设置为圆形,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设置有若干相互平行的限位槽2,所述限位槽2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底座1上,所述限位槽2内可拆卸地安装有枕木3,所述枕木3的上表面还设置有软质的缓冲层4,所述缓冲层4为橡胶层,所述底座1的下表面固定设置有四个防滑移锥角5。本装置可以有效、可靠地实现吊装翻身作业,有利于合理利用吊机资源,降低吊机使用成本。另外,在吊装翻身作业过程中,由于使用了更少的吊机,可以降低吊机间的配合难度,有利于吊装翻身作业的顺利进展。
底座1一方面主要起到承重作用,分散吊装翻身作业时的作用力,同时底座1为钢结构,其自身重力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装置滑移。限位槽2用于限定枕木3于底座1之上。枕木3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于不同的限位槽2内,视具体的吊装翻身需要和安全因素等考虑设置枕木3的数量及位置。橡胶层可以极大提高枕木3的使用寿命,枕木3安装于限位槽2内后在枕木3上表面加装橡胶层,防止枕木3由于承受分片端部作用力过大而出现断裂。防滑移锥角5均匀分散设置在底座1的下表面,使用时防滑移锥角5插入地基,将底座1限制于固定区域。
通过枕木3和缓冲层4组成的软性结构对大型钢结构分片的吊装翻身作业提供地基支持,再与吊机配合达到辅助翻身的目的,能够合理利用吊机资源、降低作业成本和作业难度,防止出现枕木3断裂。限位槽2和防滑移锥角5的设置也避免了出现滑移等情况,对大型钢结构的分片具有很好的保护效果。
所述枕木3通过螺栓、螺母及垫片固定设置在限位槽2内。枕木3通过螺栓、螺母及垫片进行辅助固定,装置的可调整性高、适应能力强,视具体情况需要和安全因素等考虑,可在在特定位置上安装特定数量的枕木3。
实际使用时先对与本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接触的分片结构区域进行应力校核,保证分片有足够的强度支持,再确保枕木3牢固安装在底座1上,布置好位置并通过四个防滑移锥角5进行固定。在吊装翻身作业时,确保分片的端部与本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的枕木3和缓冲层4的接触位置合理,必要时可以在接触位置附近再布置临时木块。在海洋石油平台导管架吊装技术领域中,分片多为X型或K型。把本吊装翻身辅助支撑装置放于分片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对分片的端部进行保护并提供翻身的支撑力,吊机再缓慢吊起大型钢结构的分片。整个操作过程简单可靠,有效的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工程效益,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吊机资源限制。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