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卷废料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8272阅读:625来源:国知局
铝卷废料回收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回收装置,特别是一种铝卷废料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铝板是指用铝锭轧制加工而成的矩形板材,分为纯铝板,合金铝板,薄铝板,中厚铝板花纹铝板。铝板材质较轻并且能够在材料外侧生成氧化膜,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因此,铝板在照明灯饰、太阳能反射片、建筑外观、室内装潢的天花板、墙面等地方都具有广泛的应用。铝板在制造的时候,首先将铝锭进行熔融,然后将熔融后的铝水通过压制冷却形成薄板,然后将薄板卷绕成卷输送至下道工序进行加工,然后通过分切得到需要的宽度,在分切过程中,分切出来两侧的废料需要进行收集回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铝卷废料回收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铝卷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卷废料回收装置包含机架、卷绕滚轴、齿轮箱、电机、小车、水平轨道、水平液压缸、滚筒、摆臂和摆臂气缸,所述水平轨道水平设置在机架一侧,所述小车设置在水平轨道上并且能够沿着水平轨道行走,所述水平轨道水平设置并且沿着水平轨道延伸方向设置在水平轨道一端,所述小车一端与水平液压缸铰链连接并且由水平液压缸驱动,所述卷绕滚轴水平设置并且一端穿过机架并能够沿水平方向滑动,机架一侧开有圆孔,卷绕滚轴端部设置有与圆孔匹配的端轴,当水液压缸驱动小车向机架滑动时,卷绕滚轴端轴水平滑动插进圆孔中并能够自由转动,所述卷绕滚轴一端与齿轮箱连接由齿轮箱驱动,齿轮箱由电机驱动,所述齿轮箱和电机均固定在小车上,所述机架两侧上端设置有导向槽,所述滚筒水平设置并且两端转动设置在两侧摆臂一端,所述摆臂另一端与机架一侧铰链连接,所述摆臂气缸一端与滚筒端部铰接,摆臂气缸另一端铰接在机架侧面,当摆臂气缸驱动摆臂沿铰接在机架一端转动的时候,滚筒两端沿着导向槽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卷绕滚轴下侧设置有导板,所述导板两端固定在两侧机架上并且所述导板侧面截面为不对称的拱形,所述拱形最高点位于卷绕滚轴轴线投影一侧。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铝卷废料回收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水平液压缸驱动小车沿着水平轨道行走,从而控制卷绕滚轴沿着机架滑动,这样方便铝卷废料下料,下料的铝卷直接通过导板滚落,操作方便,同时卷绕过程中,通过摆臂气缸控制滚筒压在卷绕的铝卷废料上,这样避免铝卷废料蓬松,保证卷绕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铝卷废料回收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铝卷废料回收装置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铝卷废料回收装置包含机架1、卷绕滚轴2、齿轮箱3、电机4、小车5、水平轨道6、水平液压缸7、滚筒8、摆臂9和摆臂气缸10,水平轨道6水平设置在机架1一侧,小车5设置在水平轨道6上并且能够沿着水平轨道6行走,水平轨道6水平设置并且沿着水平轨道6延伸方向设置在水平轨道6一端,小车5一端与水平液压缸7铰链连接并且由水平液压缸7驱动,卷绕滚轴2水平设置并且一端穿过机架1并能够沿水平方向滑动,机架1一侧开有圆孔11,卷绕滚轴2端部设置有与圆孔11匹配的端轴12,当水液压缸7驱动小车5向机架1滑动时,卷绕滚轴2端轴12水平滑动插进圆孔11中并能够自由转动,卷绕滚轴2一端与齿轮箱3连接由齿轮箱3驱动,齿轮箱3由电机4驱动,齿轮箱3和电机4均固定在小车5上,机架1两侧上端设置有导向槽13,滚筒8水平设置并且两端转动设置在两侧摆臂9一端,摆臂9另一端与机架1一侧铰链连接,摆臂气缸10一端与滚筒8端部铰接,摆臂气缸10另一端铰接在机架1侧面,当摆臂气缸10驱动摆臂9沿铰接在机架1一端转动的时候,滚筒8两端沿着导向槽13滑动。通过这样的结构,卷绕的时候,水平液压缸7驱动小车5沿着水平轨道6滑动,从而使得卷绕滚轴2顺着机架1滑动,端轴12插进圆孔11中固定,电机4驱动齿轮箱3从而带动卷绕滚轴2转动,将铝卷废料卷绕在卷绕滚轴2上,同时摆臂气缸10驱动摆臂9沿着导向槽13向下转动将滚筒8压在卷绕滚轴2上的铝卷废料上,避免了铝卷废料因为自身材质较硬而膨胀开来,保证了铝卷废料卷绕的紧实。

卷绕滚轴2下侧设置有导板14,导板14两端固定在两侧机架1上并且所述导板14侧面截面为不对称的拱形,拱形最高点位于卷绕滚轴2轴线投影一侧。这样下料的时候,水平液压缸7驱动小车5沿着水平轨道6滑动远离机架1,从而卷绕滚轴2的端轴12从圆孔11中拔出,最后沿着机架1离开,卷绕在卷绕滚轴2上的铝卷废料被机架1推下卷绕滚轴2从而掉落在导板14上顺着导板14滚落下料。

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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