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家具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家具的材质多为木质、体积庞大等,因此在家具搬运途中容易磕碰,造成家具表面损伤影响美观,而且体积大造成搬运困难。在实践中,人们搬运家具常采用带轮的平板车运输家具。具体操作过程是:将家具抬起,放在平板车上,运送至目的地后,再将家具从平板车上抬下来。这种运输家具的方法虽然比仅仅依靠人力搬运要轻松,但是在搬运过程中仍然有抬起和放下的过程,此过程要消耗大量的体力,且存在安全隐患。然而传统的搬运装置任然需要将家具先整个挪动到搬运装置上才能进行搬运,还是需要整体的搬运过程,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家具搬运装置,用于解决家具搬运过程中对整体家具搬运不便的问题,同时解决将家具搬运到家具搬运装置上时往往也需要整体搬运的问题,设置了一种从两侧插入家具底部,将整个家具抬起后进行搬运的装置,不需要人工整体抬起家具,省时省力。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家具搬运装置,包括前支撑底座、后支撑底座、伸缩杆、电动液压升降杆、升降钢板、滚动轮、钢插板和推杆,所述前支撑底座为两个,且两个所述前支撑底座之间通过所述伸缩杆连接,所述后支撑底座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前支撑底座后侧,所述前支撑底座和所述后支撑底座下部分别设置有所述滚动轮,所述前支撑底座和所述后支撑底座上部分别设置有所述电动液压升降杆,所述升降钢板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左右两侧的所述电动液压升降杆上端,所述升降钢板底部内侧设置有所述钢插板,所述前支撑底座前侧设置有所述推杆;
优选的,所述钢插板的侧截面呈直角三角形;
优选的,所述推杆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前支撑底座前侧;
优选的,两个所述升降钢板尺寸和形状相等;
优选的,所述前支撑底座和所述后支撑底座尺寸和形状相等。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先将装置两侧拉开推送到待搬运家具的两侧,电动液压升降杆压缩使得升降钢板底部内侧的钢插板降落到底面,然后推动装置的两侧,使得钢插板插入家具的底部四个角,伸缩杆收缩,使得家具移动到升降钢板上,然后电动液压升降杆升起将家具平稳的抬起到地面上方,此时再推动推杆在滚动轮运作下,完成对家具的搬运工作。整个家具搬运过程中不需要工人整体移动家具到装置上,节省人力,同时从家具的四周稳定抬起家具,提高了搬运的稳定性,防止家具搬运过程中倾斜和翻到的现象发生,减小了意外情况发生的概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家具搬运装置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如下:1、前支撑底座,2、后支撑底座,3、伸缩杆,4、电动液压升降杆,5、升降钢板,6、滚动轮,7、钢插板,8、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看图1:一种家具搬运装置,包括两个前支撑底座1、设置于前支撑底座1后侧的两个后支撑底座2、连接两个前支撑底座1的伸缩杆3、设置于前支撑底座1和后支撑底座2底部的滚动轮6、设置于前支撑底座1和后支撑底座2上部的电动液压升降杆4、设置于前支撑底座1前侧的推杆8、设置于左右两侧电动液压升降杆4上的升降钢板5、设置于升降钢板5内侧的钢插板7,钢插板7的侧截面呈直角三角形,推杆8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两个前支撑底座1前侧,两个升降钢板5尺寸和形状相等,前支撑底座1和后支撑底座2尺寸和形状相等,使用时先将装置两侧拉开推送到待搬运家具的两侧,电动液压升降杆4压缩使得升降钢板5底部内侧的钢插板7降落到底面,然后推动装置的两侧,使得钢插板7插入家具的底部四个角,伸缩杆3收缩,使得家具移动到升降钢板5上,然后电动液压升降杆4升起将家具平稳的抬起到地面上方,此时再推动推杆8在滚动轮6运作下,完成对家具的搬运工作。整个家具搬运过程中不需要工人整体移动家具到装置上,节省人力,同时从家具的四周稳定抬起家具,提高了搬运的稳定性,防止家具搬运过程中倾斜和翻到的现象发生,减小了意外情况发生的概率。
本实用新型易于操作,其钢插板可从家具的四周伸入家具底部,再通过电动液压升降杆平稳的抬起家具,节省人力,同时保证了搬运的稳定性,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