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92050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磷肥生产运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



背景技术:

磷肥是农作物以及各种植物的主要肥料,市场上的磷肥有很多,生产磷肥的企业也很多,在磷肥生产过程中需要对磷肥进行运输,常用的运输装置就是运输带,但是现在的运输带都是固定的,只能对固定的装载设备进行输送,这就为运输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之处,需要一种能调节高度的运输带来解决此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来解决上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下端侧壁设有两个竖直相对设置的第一立柱,且第一立柱为中空结构,两个所述第一立柱中均竖直设有第二立柱,且第二立柱贯穿第一立柱下端侧壁设置,所述壳体为中空结构,所述壳体中设有两个相互配合的辊轮,两个所述辊轮均套设有第一齿轮,两个所述第一齿轮之间套设有与其相匹配的第一齿条,所述第一齿条侧壁套设有传送带,两个所述第一立柱侧壁均横向设有套筒,且套筒为中空结构,所述套筒中横向设有转杆,且转杆贯穿套筒和第一立柱侧壁设置,位于所述第一立柱中的转杆一端侧壁设有第二齿轮,且第二立柱侧壁设有与第二齿轮相匹配的第二齿条,所述转杆为中空结构,所述转杆中横向设有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拨片,两个所述拨片之间设有多个弹簧,两个所述拨片远离弹簧一侧侧壁均设有多个卡杆,且卡杆均贯穿转杆侧壁设置,所述套筒内壁设有多个与卡杆相匹配的卡槽。

优选地,所述壳体采用防静电材料,且壳体表面涂覆有防腐蚀材料。

优选地,所述第二立柱底部设有重力块。

优选地,位于所述套筒外侧的转杆上套设有橡胶保护套。

优选地,多个所述卡槽内壁均设有防滑螺纹。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在壳体中设有两个相互配合的第一齿轮,在两个第一齿轮上套设有第一齿条,通过转动第一齿轮使第一齿条转动,在第一齿条上套设有传送带,第一齿条的转动带动传送带转动,这样传送带就能将磷肥传送到指定位置,为了适应不同的场合运输需求,需要对传送带的高度进行调节,在第一立柱的侧壁设有套筒,通过转动设置在套筒的转杆,使转杆带动与其连接的第二齿轮在第二齿条上滑动,从而实现了对传送带高度的调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第一立柱、3第二立柱、4辊轮、5第一齿轮、6第一齿条、7传送带、8套筒、9第二齿轮、10第二齿条、11转杆、12拨片、13弹簧、14卡杆、15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磷肥生产用运输装置,包括壳体1,壳体1采用防静电材料,且壳体1表面涂覆有防腐蚀材料,保护壳体1不被损坏,壳体1下端侧壁设有两个竖直相对设置的第一立柱2,且第一立柱2为中空结构,两个第一立柱2中均竖直设有第二立柱3,第二立柱3底部设有重力块,提高第二立柱3的稳定性,防止设备发生倾斜造成危险,且第二立柱3贯穿第一立柱2下端侧壁设置,壳体1为中空结构,壳体1中设有两个相互配合的辊轮4,两个辊轮4均套设有第一齿轮5,两个第一齿轮5之间套设有与其相匹配的第一齿条6,第一齿条6侧壁套设有传送带7,两个第一立柱2侧壁均横向设有套筒8,且套筒8为中空结构,套筒8中横向设有转杆11,位于套筒8外侧的转杆11上套设有橡胶保护套,防止手擦伤,且转杆11贯穿套筒8和第一立柱2侧壁设置,位于第一立柱2中的转杆11一端侧壁设有第二齿轮9,且第二立柱3侧壁设有与第二齿轮9相匹配的第二齿条10,转杆11为中空结构,转杆11中横向设有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拨片12,两个拨片12之间设有多个弹簧13,两个拨片12远离弹簧13一侧侧壁均设有多个卡杆14,且卡杆14均贯穿转杆11侧壁设置,套筒8内壁设有多个与卡杆14相匹配的卡槽15,多个卡槽15内壁均设有防滑螺纹,防止卡杆14滑出去。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在壳体1中设有两个相互配合的第一齿轮5,在两个第一齿轮5上套设有第一齿条6,通过转动第一齿轮5使第一齿条6转动,在第一齿条6上套设有传送带7,第一齿条6的转动带动传送带7转动,这样传送带7就能将磷肥传送到指定位置,为了适应不同的场合运输需求,需要对传送带7的高度进行调节,在第一立柱2的侧壁设有套筒8,通过转动设置在套筒8的转杆11,使转杆11带动与其连接的第二齿轮9在第二齿条10上滑动,从而实现了对传送带7高度的调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