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05281发布日期:2018-06-30 03:23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包装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包装箱。



背景技术:

目前的快递包装箱主要使用纸板箱,经常需要使用胶带纸和填充物配合。如纸板箱从折叠状态到成型为立方体状态需要使用胶带纸,封口又需要使用胶带纸。使用纸板箱包装时费时费力,包装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使用纸板箱包装时包装效率较低的问题,提供一种包装箱。

一种包装箱,包括:

内箱,包括内箱底及多个内箱侧壁,所述内箱底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所述内箱底及所述内箱侧壁合围形成一第一空腔,所述第一空腔用于存储物品;及

外箱,包括外箱底及多个外箱侧壁,所述外箱底及所述外箱侧壁合围形成一第二空腔,所述内箱收容于所述第二空腔内,所述外箱底包括第一外箱底及第二外箱底,所述第一外箱底与所述第二外箱底可分离式连接,所述第一外箱底及所述第二外箱底分别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且与所述第一外箱底转动连接的外箱侧壁及与所述第二外箱底转动连接的外箱侧壁相邻或相对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外箱底包括第一包边,所述第一包边上设置有闭合组件,所述第二外箱底包括第二包边,所述第二包边上也设置有闭合组件,所述第一外箱底与所述第二外箱底通过所述闭合组件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包边与所述第二包边相对设置或重叠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闭合组件为拉链、纽扣或魔术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箱还包括支撑板,所述内箱底一端连接于内箱侧壁,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支撑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板的高度小于所述内箱侧壁的高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箱底设置有捆扎带,用于固定存放在内箱中的物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箱还包括内箱盖,所述内箱盖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所述内箱盖及所述内箱底设置于所述内箱侧壁的相对两端,所述内箱盖与另外的内箱侧壁之间通过闭合组件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箱还包括外箱盖,所述外箱盖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所述外箱盖及所述外箱底设置于所述外箱侧壁的相对两端,所述外箱盖与另外的外箱侧壁之间通过闭合组件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箱采用柔性材质制成,所述内箱采用硬质材质制成。

上述包装箱,内箱底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由此内箱底转动后,内箱可以实现折叠,同时,第一外箱底和第二外箱底分别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且第一外箱底和第二外箱底可分离式连接,使得内箱收容在第二空腔内时,只要使第一外箱底和第二外箱底分离,即可实现外箱的折叠,并在折叠时不会损坏包装箱的形状,便于存储,同时包装效率较高,在需要包装时,只要将第一外箱底和第二外箱底连接,将内箱侧壁展开,转动内箱底使内箱底与外箱底贴合,即可将待包装物品放入第一空腔内,包装过程中无需使用胶带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包装箱的内箱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包装箱的外箱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包装箱的内箱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包装箱的外箱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包装箱,所述包装箱包括内箱100和外箱200,所述内箱100设置于所述外箱200内,并被所述外箱200密封,所述外箱200采用柔性材质制成,所述内箱100采用硬质材质制成。所述内箱100与所述外箱200可以是同轴设置。

请继续参阅图4,所述内箱100包括内箱底110及多个内箱侧壁120,所述内箱底110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所述内箱底110及所述内箱侧壁120合围形成一第一空腔(图未标),所述第一空腔用于存储物品。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内箱侧壁120包括第一内箱侧壁120、第二内箱侧壁120、第三内箱侧壁120及第四内箱侧壁120,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于所述第三内箱侧壁120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与所述第四内箱侧壁120相对设置,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与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及所述第四内箱侧壁120相连接,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与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及所述第三内箱侧壁120相连接,所述第三内箱侧壁120与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及所述第四内箱侧壁120相连接,所述第四内箱侧壁120与所述第三内箱侧壁120及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相连接。在一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第二内箱侧壁120、第三内箱侧壁120及第四内箱侧壁120由一矩形板折叠形成,展开后的第一内箱侧壁120、第二内箱侧壁120、第三内箱侧壁120及第四内箱侧壁120处于同一水平面上,折叠后的第一内箱侧壁120与第四内箱侧壁120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内箱侧壁120、第二内箱侧壁120、第三内箱侧壁120及第四内箱侧壁120也可以是相互独立设置,相邻的内箱侧壁120之间相互连接,连接的方式可以是缝合、压合或粘合,当然,还可以是其他的连接方式。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内箱100还包括内箱盖130,所述内箱盖130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所述内箱盖130及所述内箱底110设置于所述内箱侧壁120的相对两端。在一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箱盖130设置于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转动连接。所述内箱盖130可以是与所述内箱侧壁120一体成形。为了实现所述内箱盖130的盖合,所述内箱盖130与另外的内箱侧壁120之间通过闭合组件连接,所述闭合组件可以是拉链、纽扣或魔术贴。所述内箱底110设置于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的远离所述内箱盖130的一端,并与所述第二内箱侧壁120转动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内箱盖130也可以是转动连接于其他的内箱侧壁120,所述内箱底110也可以转动连接于其他的内箱侧壁120。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内箱100还包括支撑板140,所述支撑板140连接于所述内箱底110,并与所述内箱底110转动连接。所述内箱底110一端连接于内箱侧壁120,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支撑板140。通过设置支撑板140,通过拉动支撑板140,带动内箱底110相对内箱侧壁120转动,从而可以方便的取出存储在内箱100中的物体。同时通过支撑板140带动内箱底110相对内箱侧壁120转动,当所述内箱底110及所述支撑板140贴合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时,所述内箱100可以实现折叠,且折叠时不会损坏内箱100的形状。在一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板140的高度L1小于所述内箱侧壁120的高度L2。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内箱底110还设置有捆扎带(图未示),用于固定存放在内箱100中的物品。

请继续参阅图3,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外箱200包括外箱底210及多个外箱侧壁220,所述外箱底210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220,所述外箱底210及所述外箱侧壁220合围形成一第二空腔(图未标),所述内箱100收容于所述第二空腔内。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外箱侧壁220包括第一外箱侧壁221、第二外箱侧壁223、第三外箱侧壁225及第四外箱侧壁227,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于所述第三外箱侧壁225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与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相对设置,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与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及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相连接,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与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及所述第三外箱侧壁225相连接,所述第三外箱侧壁225与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及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相连接,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与所述第三外箱侧壁225及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相连接。在一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第二外箱侧壁223、第三外箱侧壁225及第四外箱侧壁227由一矩形板折叠形成,展开后的第一外箱侧壁221、第二外箱侧壁223、第三外箱侧壁225及第四外箱侧壁227处于同一水平面上,折叠后的第一外箱侧壁221与第四外箱侧壁227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第二外箱侧壁223、第三外箱侧壁225及第四外箱侧壁227也可以是相互独立设置,相邻的外箱侧壁220之间相互连接,连接的方式可以是缝合、压合或粘合,当然,还可以是其他的连接方式。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外箱底210包括第一外箱底211及第二外箱底213,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可分离式连接,并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共同完成所述第二空腔另一端的密封。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的面积之和大于等于所述外箱盖230的面积,当然,在满足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可分离式连接的基础上,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的面积之和也可以小于所述外箱盖230的面积。

所述第一外箱底211及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分别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220,且与所述第一外箱底211转动连接的外箱侧壁220及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转动连接的外箱侧壁220相邻或相对设置。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外箱底211设置于所述第一外箱侧壁221远离所述外箱盖230一端,且所述第一外箱底211可相对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转动;所述第二外箱底213设置于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远离所述外箱盖230的一端,且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可相对所述第四外箱侧壁227转动。在其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也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远离所述外箱盖230的一端,所述第二外箱底213也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三外箱侧壁225远离所述外箱盖230的一端。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外箱底211包括第一包边2111,所述第一包边2111上设置有闭合组件(图未示),所述第二外箱底213包括第二包边2131,所述第二包边2131上也设置有闭合组件,所述第一包边2111与所述第二包边2131相对设置或重叠设置,所述第一外箱底211与所述第二外箱底213通过所述闭合组件连接,以使得所述内箱100容置于第二空腔内时不会冲底部露出。所述闭合组件可以是拉链或纽扣,当然,还是其他类型的组件,如魔术贴。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外箱侧壁220的个数也可以设置为三个,五个或更多个。所述第一外箱底211及所述第二外箱底213的形状也不限于图3所示的三角形,只要可以实现第一外箱底211、第二外箱底213与外箱侧壁220的转动连接,以及第一外箱底211与第二外箱底213的可分离式连接即可。

通过设置第一外箱底211及第二外箱底213,且第一外箱底211与第二外箱底213通过闭合组件实现可分离式连接,由此,可以使所述外箱200实现折叠而不损坏外箱200的形状。当需要折叠时,将第一外箱底211与第二外箱底213分离,即可实现折叠,在不使用外箱200时,可以减少外箱200所占的存储空间;当需要使用时,将第一外箱底211与第二外箱底213通过所述闭合组件连接,即可在第二空腔内存放物体。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外箱200还包括外箱盖230,所述外箱盖230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220,所述外箱盖230及所述外箱底210设置于所述外箱侧壁220的相对两端。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外箱盖230设置于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一端,并可相对所述第二外箱侧壁223转动,以盖合第二空腔。所述外箱盖230可以是与所述外箱侧壁220一体成形。为了实现所述外箱盖230的盖合,所述外箱盖230与另外的外箱侧壁220之间通过闭合组件连接,所述闭合组件可以是拉链、纽扣或魔术贴。

当所述内箱100收容于所述外箱200内时,所述内箱侧壁120贴合于所述外箱侧壁220,由于内箱100与外箱200均可以实现折叠,从而使得包装箱可以实现折叠,在存储是所占的空腔较小。

使用上述包装箱时,首先,将内箱100的内箱侧壁120展开成一立方柱体,内箱侧壁120在展开时,带动外箱200的外箱侧壁220展开;随后,压持支撑板140及内箱底110,使支撑板140及内箱底110向远离内箱盖130的方向移动,至内箱底110与外箱底210贴合,此时,支撑板140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贴紧,即将包装箱完全展开,此次可存放物品。使用完毕时,拉动支撑板140,直至支撑板140及内箱底110贴紧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此时,即可将包装箱进行折叠。当上述包装箱应用于物流领域时,可以实现重复利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为了实现防火、防潮、防雨水、抗污、耐磨、抗压等功能,所述内箱100及外箱200可选择相应的防火、防潮、防雨水、抗污、耐磨、抗压材料。

上述包装箱,内箱底110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内箱侧壁120,由此内箱底110转动后,内箱100可以实现折叠,同时,第一外箱底211和第二外箱底213分别转动连接于其中一个外箱侧壁220,且第一外箱底211和第二外箱底213可分离式连接,使得内箱100收容在第二空腔内时,只要使第一外箱底211和第二外箱底213分离,即可实现外箱200的折叠,并在折叠时不会损坏包装箱的形状,便于存储,同时包装效率较高,在需要包装时,只要将第一外箱底211和第二外箱底213连接,将内箱侧壁120展开,转动内箱底110使内箱底110与外箱底210贴合,即可将待包装物品放入第一空腔内,包装过程中无需使用胶带纸。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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