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垃圾桶,其特征在于:包括桶体和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铰接在所述桶体的开口处,所述盖体包括上盖、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所述上盖可开合地铰接在所述第一框架上,所述第一框架可分离地套设于所述第二框架上,所述第二框架盖于所述桶体且与桶体的开口铰接,所述上盖包括第一弹性部,所述第一弹性部设置于所述上盖与所述第一框架铰接侧,所述第一弹性部用于提供所述上盖开启的动力,所述桶体还包括脚踏装置,所述脚踏装置设置于所述桶体的下侧并与所述盖体连接,所述脚踏装置用于开合所述盖体,所述盖体还包括锁扣装置,所述锁扣装置设置于所述上盖的一侧,所述锁扣装置用于开合所述上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中部形成开口。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为第二盖体,所述第二盖体和所述上盖形成容置空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桶体包括用于固定垃圾袋的压环,所述压环一侧压于所述桶体内壁形成的台阶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环的下侧设置有第一齿部,所述台阶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部对应的第二齿部,所述第一齿部和所述第二齿部相互咬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卡扣部,所述锁扣装置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卡扣部配合的第一扣合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装置还包括第二卡扣部,所述第一框架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卡扣部配合的第二扣合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设置有第二弹性部,所述第二弹性部抵于所述锁扣装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装置包括踏板、与所述踏板连接的杠杆,与所述杠杆连接的传动板,所述传动板设置于所述桶体的一侧,所述第二框架靠近与所述桶体铰接处设置有连接部,所述传动板的一端所述连接部铰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桶体的底部开有多个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