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式双层油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1864发布日期:2018-09-01 03:07阅读:4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油罐,尤其涉及一种分体式双层油罐。



背景技术:

油罐用来储存原油或其他石油产品的容器,用在炼油厂、油田、油库以及其他工业,目前在油罐体积较大,不方便加工,特别是双层油罐,内层罐体的承载能力和强度有限,不能满足大型存储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分别加工内层罐体,降低了单体的体积,降低了加工难度,便于加工,提高了承载能力,能够确保储存能力,确保安全储油的分体式双层油罐。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分体式双层油罐,包括外层罐体,所述外层罐体内轴向上设有若干个排列设置的内层罐体,相邻两个所述内层罐体之间穿设有由上至下排列的若干连通管,所述外层罐体与所述内层罐体之间设有密封夹层,所述密封夹层设置若干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内端侧与所述内层罐体的外壁抵靠连接,所述支撑板的外端侧与所述外层罐体的内壁抵靠连接,所述支撑板上开设有连通孔,所述外层罐体上设有向内延伸至所述密封夹层内的检测管。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外层罐体上设有人孔,所述人孔与至少一个所述内层罐体连通。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至少一个所述内层罐体的底部连接有出油管,所述出油管延伸出所述外层罐体连接有出油阀。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密封夹层中设有包覆在内层罐体外的玻璃纤维带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底部的所述连通管的高度不高于所述内层罐体的底部高度。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内层罐体为多个连接设置,使内层罐体的单个体积减小,降低了加工难度,便于分开加工,同时也提高了内层罐体的承载强度,多个内层罐体连通连接确保了油罐整体的储存能力。支撑板便于将内层罐体和外层罐体组装在一起,连通孔的设置使得密封夹层在支撑板间隔下保持连通,保证检测管的检测结果,及时发现漏气现象。本实用新型能够分别加工内层罐体,降低了单体的体积,降低了加工难度,便于加工,提高了承载能力,能够确保储存能力,确保安全储油。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层罐体;2-内层罐体;3-连通管;4-密封夹层;5-支撑板;6-连通孔;7-检测管;8-人孔;9-出油管;10-出油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分体式双层油罐,包括外层罐体1,外层罐体1内轴向上设有若干个排列设置的内层罐体2,相邻两个内层罐体2之间穿设有由上至下排列的若干连通管3,外层罐体1与内层罐体2之间设有密封夹层4,密封夹层4设置若干支撑板5,支撑板5的内端侧与内层罐体2的外壁抵靠连接,支撑板5的外端侧与外层罐体1的内壁抵靠连接,支撑板5上开设有连通孔6,外层罐体1上设有向内延伸至密封夹层4内的检测管7。外层罐体1可以为玻璃钢制得,内层罐体2可以为钢罐,内层罐体2为多个连接设置,使内层罐体2的单个体积减小,降低了加工难度,便于分开加工,同时也提高了内层罐体2的承载强度,多个内层罐体2连通连接确保了油罐整体的储存能力。支撑板5便于将内层罐体2和外层罐体1组装在一起,连通孔6的设置使得密封夹层4在支撑板5间隔下保持连通,保证检测管7的检测结果,及时发现漏气现象。

外层罐体1上设有人孔8,人孔8与至少一个内层罐体2连通,上述结构便于灌注油液。

至少一个内层罐体2的底部连接有出油管9,出油管9延伸出外层罐体1连接有出油阀10,上述结构便于油液的排空。

密封夹层4中设有包覆在内层罐体2外的玻璃纤维带体(图中未示出),上述结构确保产品耐热性、抗腐蚀,大大提高产品的机械强度。

底部的连通管3的高度不高于内层罐体2的底部高度,上述结构能够保证各个内层罐体2在油液低位时的连通,确保油液排空。

本实施例能够分别加工内层罐体2,降低了单体的体积,降低了加工难度,便于加工,提高了承载能力,能够确保储存能力,确保安全储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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