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30147发布日期:2019-03-30 07:52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板吊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机械加工车间中,需要将钢板吊起来进行切割或加工,而大型机械加工车间都有起吊设备,能轻松吊起,但是小型的机械加工车间受经费和空间的限制,无合适的起吊装置,只能通过人工将钢板进行吊起,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劳动强度,所以需要一种技术来弥补这一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包括横梁、第一支撑杆、电源控制器、卷扬机、钢丝、接头、吊钩、加强杆、滚轮、横杆、连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横梁下端左侧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之间的夹角为55°~65°;所述横梁下端右侧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二支撑杆之间的夹角同样为55°~65°;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的末端上均连接有一个滚轮;所述第一支撑杆上端之间固定连接有一个横杆;所述第二支撑杆上端之间同样固定连接有一个横杆;所述第一支撑杆下端之间固定连接有一个连杆;所述第二支撑杆下端之间同样固定连接有一个连杆;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与横梁之间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加强杆;所述横梁下表面上固定连接有两个接头;所述接头下表面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卷扬机,两个所述卷扬机呈对称位置排布;所述卷扬机的收卷轴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钢丝;所述钢丝的末端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吊钩;所述卷扬机的电源端通过线缆与电源控制器相连接,两个所述电源控制器分别固定连接在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上。

作为优选,所述滚轮上均设有防滑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卷扬机为变频卷扬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适用于小型机械加工车间内的钢板吊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设置了滚轮大大提高了移动性能,两个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之间均呈三角形,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同时,为了提高刚性,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与横梁之间设有加强杆,两个吊钩钩住钢板,卷扬机收卷钢丝进行吊起,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不足。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1-横梁;2-第一支撑杆;3-电源控制器;4-卷扬机;5-钢丝;6-接头;7-吊钩;8-加强杆;9-滚轮;10-横杆;11-连杆;12-第二支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钢板吊运门式架,包括横梁1、第一支撑杆2、电源控制器3、卷扬机4、钢丝5、接头6、吊钩7、加强杆8、滚轮9、横杆10、连杆11和第二支撑杆12;所述横梁1下端左侧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支撑杆2,所述第一支撑杆2之间的夹角为55°~65°;所述横梁1下端右侧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二支撑杆12,所述第二支撑杆12之间的夹角同样为55°~65°;所述第一支撑杆2和第二支撑杆12的末端上均连接有一个滚轮9;所述第一支撑杆2上端之间固定连接有一个横杆10;所述第二支撑杆12上端之间同样固定连接有一个横杆10;所述第一支撑杆2下端之间固定连接有一个连杆11;所述第二支撑杆12下端之间同样固定连接有一个连杆11;所述第一支撑杆2和第二支撑杆12与横梁1之间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加强杆8;所述横梁1下表面上固定连接有两个接头6;所述接头6下表面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卷扬机4,两个所述卷扬机4呈对称位置排布;所述卷扬机4的收卷轴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钢丝5;所述钢丝5的末端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吊钩7;所述卷扬机4的电源端通过线缆与电源控制器3相连接,两个所述电源控制器3分别固定连接在第一支撑杆2和第二支撑杆12上。

其中,所述滚轮9上均设有防滑装置;所述卷扬机4为变频卷扬机4。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适用于小型机械加工车间内的钢板吊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设置了滚轮9大大提高了移动性能,两个第一支撑杆2和第二支撑杆12之间均呈三角形,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同时,为了提高刚性,第一支撑杆2和第二支撑杆12与横梁1之间设有加强杆8,两个吊钩7钩住钢板,卷扬机4收卷钢丝5进行吊起,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不足。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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