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9045发布日期:2018-12-07 22:36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格栅的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



背景技术:

格栅产品生产完成后,只能通过人工进行下件,由于一块格栅产品长、宽较大、质量大,并且由于它物理属性决定,在它下件时,至少需要4个以上的人员进行相关操作,并且还存在一定操作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实现搬运自动化的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包括机架,所述机架自左向右依次安装有一号动力辊、一号托辊、二号动力辊、二号托辊、三号动力辊,所述一号动力辊、二号动力辊和三号动力辊的两端均安装有推进齿轮;齿轮减速电机安装在机架的底部,所述齿轮减速电机安装有传动链轮,所述一号动力辊与传动链轮通过一号传动链连接,一号张紧轮位于一号传动链上方,所述一号张紧轮与一号传动链配合,所述二号动力辊与传动链轮通过二号传动链连接,二号张紧轮位于二号传动链上方,所述二号张紧轮与二号传动链配合,三号张紧轮安装在机架的底部,所述二号动力辊、三号张紧轮、三号动力辊三者通过三号传动链连接;所述传动链轮位于一号动力辊、二号动力辊之间;所述三号张紧轮位于二号动力辊、三号动力辊之间。格栅产品在滚道的作用下自动完成搬运,实现产品搬运环节的自动化;通过动力辊、托辊的合理设置,动力辊两端的推进齿轮设置,配合格栅产品的结构,保证格栅产品在滚道的稳定运行;一号张紧轮和二号张紧轮通过横向调节槽调节传动链松紧,三号张紧轮通过竖向调节槽调节传动链松紧,调节方便。

作为优选,所述一号动力辊和一号托辊之间的机架上开有横向调节槽,一号张紧轮安装在调节槽内。

作为优选,一号托辊和二号动力辊之间的机架上开有横向调节槽,二号张紧轮安装在调节槽内。

作为优选,二号动力辊和二号托辊之间的机架底部开有竖向调节槽,三号张紧轮安装在调节槽内。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1、格栅产品在滚道的作用下自动完成搬运,实现产品搬运环节的自动化;2、通过动力辊、托辊的合理设置,动力辊两端的推进齿轮设置,配合格栅产品的结构,保证格栅产品在滚道的稳定运行;3、一号张紧轮和二号张紧轮通过横向调节槽调节传动链松紧,三号张紧轮通过竖向调节槽调节传动链松紧,调节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测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机架1、一号动力辊2、一号托辊3、二号动力辊4、二号托辊5、三号动力辊6、齿轮减速电机7、传动链轮8、一号传动链9、二号传动链10、三号传动链11、一号张紧轮12、二号张紧轮13、三号张紧轮14、横向调节槽15、竖向调节槽16、推进齿轮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参见图1-3,本实施例中的自动下件系统的滚道装置,机架1自左向右依次安装有一号动力辊2、一号托辊3、二号动力辊4、二号托辊5、三号动力辊6,一号动力辊2、二号动力辊4和三号动力辊6的两端均安装有推进齿轮17;本实施例齿轮减速电机7安装在机架1的底部,齿轮减速电机7安装有传动链轮8,一号动力辊2和一号托辊3之间的机架1上开有横向调节槽15,一号张紧轮12安装在调节槽内;一号托辊3和二号动力辊4之间的机架1上开有横向调节槽15,二号张紧轮13安装在调节槽内;二号动力辊4和二号托辊5之间的机架1底部开有竖向调节槽16,三号张紧轮14安装在调节槽内。

本实施例一号动力辊2与传动链轮8通过一号传动链9连接,一号张紧轮12位于一号传动链9上方,一号张紧轮12与一号传动链9配合;二号动力辊4与传动链轮8通过二号传动链10连接,二号张紧轮13位于二号传动链10上方,二号张紧轮13与二号传动链10配合,三号张紧轮14安装在机架1的底部,二号动力辊4、三号张紧轮14、三号动力辊6三者通过三号传动链11连接;传动链轮8位于一号动力辊2、二号动力辊4之间;三号张紧轮14位于二号动力辊4、三号动力辊6之间。

本实施例为全自动格栅产品生产机组配套自动化下件系统部分的第一步骤,由于产品长、宽较大,在机组的生产流程中,产品未切割前已进入本实用新型滚道上,随着机组的生产速度滚动,因此本实用新型滚道使产品离线工作完成。在产品先期进入滚道时由推进辊和托辊在无动力中任由机组的运行速度将产品托滚传送至切割完成,然后由自动化指令将推进电机开始旋转,由二端装有推进齿轮的动力辊快速将产品推进至下件系统的第二步骤:由抓取手将产品抓取、运送、整齐的叠放至托盘上,定量装叠满后会发出完成通知(亮灯与电声)警示。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