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周转箱,尤其涉及一种新能源电池两用周转箱。
背景技术: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兴起,新能源汽车中的新能源电池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大。
新能源电池无论是在生产过程中还是在运输过程中均需要装箱,对生产过程中箱体的要求是吸附力强,可以很好的与流水线上的输送设备配合好;对运输和存放过程中箱体的要求是承载能力强,因为需要将箱体堆垛起来。
但是,目前的周转箱只能用于车间内以及车间外的运输,无法满足流水线上的输送工作,因为质量过大且吸附能力差;而流水线上的箱体由于质量轻、承载能力差,无法满足运输和存放过程中的堆垛。
由于没有同时满足运输和流水线上的箱体,所以在对新能源电池包装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更换箱体,耗时耗力并且对新能源电池可能造成一定的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可以在流水线上使用,也可以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周转箱。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能源电池两用周转箱,包含箱盖、围板和箱底,所述箱盖为注塑盖,该箱盖的上表面设置有箱盖吸取处;所述箱盖与围板固定连接;
所述围板采用塑料中空板,该塑料中空板的截面包括内塑质表层、外塑质表层以及内塑质表层和外塑质表层之间的中间层;所述中间层是一塑质板材,该塑质板材的板面上均布有凸起和凹陷;所述凸起和凹陷在板面上相交错布置,使塑质板材的至少一个截面的形状为凹凸交替起伏状;所述中间层的各凸起的顶面与内塑质表层固定连接,各凹陷底面与外塑质表层固定连接;
所述箱底为注塑箱底,该箱底的侧面设置有叉车口,该箱底的底面为配合面;
工作状态下,所述箱底的配合面与流水线上的传送装置平稳配合。
上述技术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1、上述方案中,所述箱盖对应所述围板的上边沿设有一圈第一嵌槽,围板的上边沿卡嵌于所述第一嵌槽内。
2、上述方案中,所述箱底对应所述围板的下边沿设有一圈第二嵌槽,围板的下边沿卡嵌于所述第二嵌槽内。
3、上述方案中,所述围板包含固定板部与折叠板部,该固定板部与折叠板部的相接转接处设热压而成的第一折痕。
4、上述方案中,所述箱底的四个侧面均并列设置有两个叉车口。
5、上述方案中,所述箱底为镂空结构。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及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箱盖为注塑盖,箱底也是注塑而成,降低了周转箱的质量,质量轻的周转箱可以更好的配合流水线,围板采用特殊的塑料中空板,该塑料中空板不光质量轻,而且承重能力强。
2、本实用新型的注塑而成的箱盖和箱底具有抗冲击性强、防震、使用寿命长的特性,承载能力强,适合运输以及储存过程中的堆垛。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新能源电池两用周转箱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新能源电池两用周转箱分解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新能源电池放置处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中空塑料板横截面示意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中空塑料板部分示意图,该图为局部剖状态;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中空塑料板立体分示意图,该图为局部剖状态;
附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箱底立体示意图;
附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配合面示意图。
以上附图中:1、箱盖;2、围板;20、内塑质表层;22、外塑质表层;23、中间层;24、凸起;25、凹陷;3、箱底;31、叉车口;32、配合面;33、第二嵌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一:
参见附图1~8所示,一种新能源电池两用周转箱,包含箱盖1、围板2和箱底3,所述箱盖 1为注塑盖,该箱盖1的上表面设置有4处箱盖吸取处,4处箱盖吸取处分别位于箱盖1的四角处,箱盖1上设置有凹槽减轻箱盖1的质量;所述箱盖1对应所述围板2的上边沿设有一圈第一嵌槽,围板2的上边沿卡嵌于所述第一嵌槽内;所述箱盖1与围板2固定连接。
所述围板2采用塑料中空板,该塑料中空板的截面包括内塑质表层20、外塑质表层 22以及内塑质表层20和外塑质表层22之间的中间层23;所述中间层23是一塑质板材,该塑质板材的板面上均布有凸起24和凹陷25;所述凸起24和凹陷25在板面上相交错布置,使塑质板材的至少一个截面的形状为凹凸交替起伏状;所述中间层23的各凸起的顶面与内塑质表层20固定连接,各凹陷25底面与外塑质表层22固定连接。
所述围板2包含固定板部与折叠板部,该固定板部与折叠板部的相接转接处设热压而成的第一折痕。
所述箱底3为注塑箱底,该箱底3为镂空结构,镂空结构可以减轻箱底3的重量,该箱底3的四个侧面均设置有两个叉车口31,方便叉车从不同方向均可与周转箱配合,所述箱底3的底面为配合面32;所述箱底1对应所述围板2的下边沿设有一圈第二嵌槽33,围板2的下边沿卡嵌于所述第二嵌槽33内。
工作状态下,所述箱底3的配合面32与流水线上的传送装置平稳配合;运输过程中,通过叉车与叉车口31配合,将周转箱堆垛并运送,可以是车间内运送,也可以车间外运送,避免了换箱,提高工作效率。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