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胶箱,具体是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
背景技术:
从现有技术来看,一般胶箱为一整体,不可折叠在空运过程中占用空间,并且不包含内衬,有少量的内衬也是不可折叠,在使用过程中不具备防水,防高温等特性,容易拉丝对产品造成伤害,并且承重差,结构不稳定,造价高,使用周期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包括挂钩、格挡、卡扣、侧板、滑槽、销轴、底座、滑动板、盒盖、铰链、空槽、绳子、绒布和中空板,所述底座为长方形凹槽结构,所述底座侧面分为长边以及短边,所述底座长边上端连接铰链的一端,铰链另一端连接侧板,所述底座短边上端设有滑槽,所述滑动板下端设有滑轨,滑槽与滑轨滑动连接,滑动板滑动连接在底座上;
滑动板与侧板侧面均设有卡扣,相互对应连接,所述滑动板内侧上端设有挂钩,所述格挡为方形凹槽结构,格挡由中空板以及绒布组成,所述格挡两边设有绳子,绳子与挂钩相互连接,所述侧板上端连接铰链一端,铰链另一端连接盒盖,所述侧板上端设有空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绒布为EVA牛奶丝复合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板和侧板以及中空板均为中空结构,内部设有隔层,隔层两端固定连接缓冲板的一端,缓冲板另一端固定连接内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底座长边上端连接铰链的一端,铰链另一端连接侧板达到侧板可以转动的目的,利用底座短边上端设有滑槽,所述滑动板下端设有滑轨,滑槽与滑轨滑动连接,滑动板滑动连接在底座上,达到滑动板可以滑动拆卸的目的,在空箱情况下减少体积,增大实用性,同时侧板以及滑动板侧边设有卡扣,利用卡扣达到相互固定的作用,利用滑动板内侧上端设有的挂钩与格挡上的绳子相互连接,达到固定住内部格挡的目的,所述滑动板上端连接铰链的一端,铰链的另一端连接盒盖,达到盒盖可以翻盖的目的,利用侧板上端设有的空槽,方便运输时的拿取。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中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中中空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1、挂钩,2、格挡,3、卡扣,4、侧板,5、滑槽,6、销轴,7、底座,8、滑动板,9、盒盖,10、铰链,11、空槽,12、绳子,13、绒布,14、中空板,15、缓冲板,16、隔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包装用带有可折叠中空板贴绒的胶箱,包括挂钩1、格挡2、卡扣3、侧板4、滑槽5、销轴6、底座7、滑动板8、盒盖9、铰链10、空槽11、绳子12、绒布13和中空板14,所述底座7为长方形凹槽结构,所述底座7侧面分为长边以及短边,所述底座7长边上端连接铰链10的一端,铰链10另一端连接侧板4,所述底座7短边上端设有滑槽5,所述滑动板8下端设有滑轨,滑槽5与滑轨滑动连接,滑动板8滑动连接在底座7上;
滑动板8与侧板4侧面均设有卡扣3,相互对应连接,所述滑动板8内侧上端设有挂钩1,所述格挡2为方形凹槽结构,格挡2由中空板14以及绒布13组成,所述格挡2两边设有绳子12,绳子12与挂钩1相互连接,所述侧板4上端连接铰链10一端,铰链10 另一端连接盒盖9,所述侧板4上端设有空槽11。
所述绒布13为EVA牛奶丝复合材质。
所述滑动板8和侧板4以及中空板14均为中空结构,内部设有隔层16,隔层16两端固定连接缓冲板15的一端,缓冲板15另一端固定连接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底座7长边上端连接铰链10的一端,铰链10另一端连接侧板4达到侧板4可以转动的目的,利用底座7短边上端设有滑槽5,所述滑动板8 下端设有滑轨,滑槽5与滑轨滑动连接,滑动板8滑动连接在底座7上,达到滑动板8可以滑动拆卸的目的,在空箱情况下减少体积,增大实用性,同时侧板4以及滑动板8侧边设有卡扣3,利用卡扣3达到相互固定的作用,利用滑动板8内侧上端设有的挂钩1与格挡2上的绳子12相互连接,达到固定住内部格挡2的目的,所述滑动板8上端连接铰链 10的一端,铰链10的另一端连接盒盖9,达到盒盖9可以翻盖的目的,利用侧板4上端设有的空槽,方便运输时的拿取。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