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的储存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23526发布日期:2019-04-05 21:39阅读:1103来源:国知局
废矿物油的储存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业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废矿物油的储存罐。



背景技术:

现有废弃矿物油储存装置均是普通的罐体结构,性能单一,因为废矿物油中含有多种成分,其在罐装后容易沉降,而且沉降的废渣时间久了会腐蚀罐体结构,现有的储存罐不能满足存储的需要,为此特别设计了一种新型的废矿物油的储存罐,能够对废油记性加热的同时对矿物油内的废渣进行过滤,以便保存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废矿物油的储存罐,罐体内的振荡筛能够对废油中的渣体进行过滤,避免废油沉积后残渣对罐体进行腐蚀,解决残渣排泄费劲,不好过滤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废矿物油的储存罐,包括进油管、罐体,罐体上端固定安置有加热箱,加热箱上端固定设有进油管,加热箱内部与罐体相通,加热箱两侧固定设有电源,加热箱内设有若干加热棍,罐体内设有振荡筛,振荡筛两侧底部设有弹簧组件,弹簧组件固定在下端的固定板上,且固定板与罐体内壁固定连接,振荡筛与罐体外侧设置的第一电机连接,振荡筛下设有分隔板,分隔板下为储油区,罐体底部固定设有基座,基座内固定设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与旋转轴连接,旋转轴穿过振荡筛中心,且延伸至加热箱下方,旋转轴上设置第一搅拌叶与第二搅拌叶,罐体外侧对称设有抽渣口,抽渣口延伸至罐体内部位于振荡筛上方,罐体底部两侧对称设有排油口,排油口延伸至罐体内部的储油区内。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加热棍为串联连接,且与电源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第一搅拌叶设置至少两个。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第二搅拌叶位于振荡筛与分隔板之间,分隔板为对称设置且中间位置留有漏孔。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加热棍能够旋转。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固定板的高度高于第二搅拌叶上端面所在高度30-50mm。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加热棍为双排螺旋状,且设置多层交错排列,加热棍之间距离20-40mm。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第一搅拌叶所在区域的罐体外侧设有观察窗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能够有效存储废油,整体的罐体结构能防止废油沉降凝固,并对废油内的油渣进行过滤,保存,使用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废矿物油的储存罐,包括进油管1、罐体2,罐体2上端固定安置有加热箱3,加热箱3上端固定设有进油管1,加热箱3内部与罐体2相通,加热箱3两侧固定设有电源16,加热箱3内设有若干加热棍15,罐体2内设有振荡筛4,振荡筛4两侧底部设有弹簧组件5,弹簧组件5固定在下端的固定板上,且固定板与罐体2内壁固定连接,振荡筛4与罐体2外侧设置的第一电机6连接,振荡筛4下设有分隔板7,分隔板7下为储油区8,罐体2底部固定设有基座9,基座9内固定设有第二电机17,第二电机17与旋转轴12连接,旋转轴12穿过振荡筛4中心,且延伸至加热箱3下方,旋转轴12上设置第一搅拌叶13与第二搅拌叶14,罐体2外侧对称设有抽渣口11,抽渣口11延伸至罐体2内部位于振荡筛4上方,罐体2底部两侧对称设有排油口10,排油口10延伸至罐体2内部的储油区8内。

在本实施例中,加热棍15为串联连接,且与电源16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搅拌叶13设置至少两个。

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搅拌叶14位于振荡筛4与分隔板7之间,分隔板7为对称设置且中间位置留有漏孔。

在本实施例中,加热棍15能够旋转。

在本实施例中,固定板的高度高于第二搅拌叶14上端面所在高度30-50mm。

在本实施例中,加热棍15为双排螺旋状,且设置多层交错排列,加热棍15之间距离20-40mm。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搅拌叶13所在区域的罐体2外侧设有观察窗口。

具体的,废矿物油经过加热箱加热电解后进入到罐体内,加热箱对废油进行加热电解破坏其中团聚的矿物成分,第一搅拌叶对其进行搅拌,在通过振荡筛对废油的油渣进行过滤,避免废渣沉降日久腐蚀罐体,在罐体外设有排渣口可以外接抽吸泵对油渣进行抽吸外排,管体内设置有第一搅拌叶、第二搅拌叶分别对废油进行搅拌,在罐体底部两侧对称设有排油口,可以便于在使用时将废油导出,无需再过滤进行二次加工即可。该新型中的振荡筛通过电机进行控制,电机采用江苏中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E3高效电动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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