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打包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实用型杨木芯板皮打包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杨木芯板皮打包一般采用人工手动进行成型打包,人工打包工作效率低下,劳动强度大,打包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而且费时费力,人工打包不紧常导致杨木芯板皮散落,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难以满足现在社会发展需求,所以采用打包机来打包杨木芯板皮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青睐,而现有的打包机常采用方形框架式打包机进行打包,但是在打包上料的过程中受方形框架的限制,常常使杨木芯板皮触碰到框架上,多次触碰容易导致边角掉落,从而需要二次处理,给工作人员加大了工作强度,另外,由于杨木芯板皮本身的蓬松特性常见情况为打包不够紧实,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松散情况,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种工作效率高且结构紧凑的一种实用型杨木芯板皮打包机。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实用型杨木芯板皮打包机,包括底座,以及底座上的打包机箱,所述的底座上的打包机箱设有两个,且成并列结构设置,所述的打包机箱上端设有带有插孔的工作台,所述的工作台上方设有压辊,所述的压辊安装在连接座上,所述的连接座连接气压柱,所述的气压柱通过气管连接气泵,所述的气压柱连接控制开关,所述的控制开关位于横梁上,所述的横梁一端连接支架,所述的支架下部设有气泵,所述的支架连接底座,所述的底座下端设有滚轮。
所述的每个打包机箱上设有两个气压柱,所述的两个气压柱通过分气管连接主气管,且分气管与主气管通过三通阀进行连接。
所述的连接座与压辊为焊接结构,且压辊由直辊和倾斜辊组成,所述的直辊长度为倾斜辊的5倍。
所述的横梁上固定有气压柱,所述的气压柱为两个,且均匀分布在横梁上。
所述的打包机箱上设有散热网,所述的散热网为环形网。
所述的横梁、支架和工作台形成侧开口式结构,形成C型工作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出了一种结构紧凑的实用型杨木芯板皮打包机,由于侧开口式工作区使工作人员便于填料,减少填料过程中杨木芯板皮与横梁及支架的碰撞,降低劳动强度,而且在打包的过程中通过气压柱实现对杨木芯板皮的压实操作,可使打包的整体杨木芯板皮更严谨,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松散,全程通过气压实现压紧板皮,节能环保,实现机械化生产,工作效率高,节省时间,便于大规模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一种实用型杨木芯板皮打包机,包括底座6,以及底座6上的打包机箱9,所述的底座6上的打包机箱9设有两个,且成并列结构设置,所述的打包机箱9上端设有带有插孔10的工作台3,所述的工作台3上方设有压辊11,所述的压辊11安装在连接座12上,所述的连接座12连接气压柱14,所述的气压柱14通过气管连接气泵5,所述的气压柱14连接控制开关13,所述的控制开关13位于横梁1上,所述的横梁1一端连接支架4,所述的支架4下部设有气泵5,所述的支架4连接底座6,所述的底座6下端设有滚轮7。
所述的每个打包机箱9上设有两个气压柱14,所述的两个气压柱14通过分气管15连接主气管17,且分气管15与主气管17通过三通阀16进行连接。
所述的连接座12与压辊11为焊接结构,且压辊11由直辊和倾斜辊组成,所述的直辊长度为倾斜辊的5倍。
所述的横梁1上固定有气压柱14,所述的气压柱14为两个,且均匀分布在横梁1上。
所述的打包机箱9上设有散热网18,所述的散热网18为环形网。
所述的横梁1、支架4和工作台3形成侧开口式结构,形成C型工作区。
在打包杨木芯板皮2时,首先通过人工将杨木芯板皮2放置于工作台3,并进行简单的整形,然后启动控制开关13,气泵5通过气管对气压柱14做功,使气压柱14实现升降,从而带动压辊11向下运动,对工作台3上的杨木芯板皮2进行按压操作,减小杨木芯板皮2之间的间隙,然后将打包带8绕过杨木芯板皮2并穿过插孔10,再通过打包机箱9对打包带8进行拉紧即实现了完整的打包,打包后再次启动控制开关13使气压柱14上升即可将打包完成的杨木芯板皮2从侧开口处取下,使用极为方便,完整的工作流程只需1分种即可完成,工作效率远超于手工打包。
本实用新型由于侧开口式工作区使工作人员便于填料,减少填料过程中杨木芯板皮2与横梁1及支架4的碰撞,降低劳动强度,而且在打包的过程中通过气压柱14实现对杨木芯板皮2的压实操作,可使打包的整体杨木芯板皮2更严谨,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松散,全程通过气压实现压紧板皮,节能环保,实现机械化生产,工作效率高,节省时间,便于大规模推广应用。
最后说明的是,选取上述实施例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描述是为了更好的说明本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并不是想要局限于所示的细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同等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的,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