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6402发布日期:2019-08-16 22:27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薄膜生产工艺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切膜装置的托膜辊位置的膜面与收卷辊芯基本垂直,飞刀飞断膜面后,断膜端面下垂,未能平整贴附于收卷新辊芯上,造成卷芯膜面底皱严重。而且飞刀切口距离收卷辊面偏远,膜面绷直状态不理想,飞刀经常飞不断膜面,飞断膜面无法顺利卷绕到收卷辊卷芯上,即使飞断断膜端面下垂,也未能平整贴附于收卷辊卷芯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薄膜卷对卷生产工艺的切膜装置,可以使飞刀切点贴近收卷辊,并且将托膜辊位置抬高向收卷辊方向倾斜,加大膜面与收卷辊的包角,利于绷紧膜面,使飞刀能平整的切断膜面,并使断膜端面靠自重掉落平贴于收卷辊上,收卷无底皱。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一种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薄膜依次经过的传送辊、收卷辊和托膜辊,所述托膜辊连接于一托架,所述托架上连接有用于切断薄膜的飞刀,所述薄膜的出卷端沿所述收卷辊圆周的切线与所述收卷辊的与水平方向平行的直径形成的朝向所述收卷辊圆心的夹角为锐角,所述飞刀抵触在所述薄膜出卷端在所述收卷辊的切点处。此时,薄膜的切点在落于收卷辊的上半圆上,薄膜被飞刀切断后,断膜端面可以依靠自重掉落平贴于收卷辊上,使得收卷不会产生底皱。

优选的,所述托膜辊通过延长臂连接于所述托架,所述延长臂向所述收卷辊方向倾斜。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延长臂与所述收卷辊的与水平方向平行的直径形成的朝向所述收卷辊圆心的夹角为20-70°。这样可以增大膜面与收卷辊的包角,利于绷紧膜面,并使切点落于收卷辊的上半圆上。

优选的,所述飞刀与托架的连接处设有一滑轨,所述飞刀通过滑轨可前后移动从而切断薄膜。

优选的,所述飞刀包括连接部和延长部,所述连接部和延长部的夹角为钝角,形成折线型,所述飞刀的刀刃设在所述延长部末端。因滑轨设与延长臂的下方,若飞刀为直线型,飞刀的刀刃离薄膜切点较远,容易造成空切或拉断膜面,不能平整的切断膜面,所以设计折线型的延长部,使飞刀刀刃靠近切点,从而可以平整的切断膜面。

优选的,所述托架底部连接一气缸,所述气缸驱动托架向所述收卷辊方向靠近或远离。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薄膜卷对卷生产工艺的切膜装置,可以使飞刀切点贴近收卷辊,并且将托膜辊位置抬高向收卷辊方向倾斜,加大膜面与收卷辊的包角,利于绷紧膜面,使飞刀能平整的切断膜面,并使断膜端面靠自重掉落平贴于收卷辊上,收卷无底皱。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传送辊,2、收卷辊,3、托膜辊,4、托架,5、飞刀,6、延长臂,7、滑轨,8、气缸,9、薄膜。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卷对卷生产工艺用切膜装置,包括薄膜9依次经过的传送辊1、收卷辊2和托膜辊3,所述托膜辊3连接于一托架4,所述托架4上连接有用于切断薄膜9的飞刀5,所述薄膜9的出卷端沿所述收卷辊2圆周的切线与所述收卷辊2的与水平方向平行的直径形成的朝向所述收卷辊2圆心的夹角为α,α=35°,所述飞刀5抵触在所述薄膜9出卷端在所述收卷辊2的切点处。此时,薄膜9的切点在落于收卷辊2的上半圆上,薄膜9被飞刀5切断后,断膜端面可以依靠自重掉落平贴于收卷辊上,使得收卷不会产生底皱。

优选的,所述托膜辊3通过延长臂6连接于所述托架4,所述延长臂6向所述收卷辊2方向倾斜。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延长臂6与所述收卷辊2的与水平方向平行的直径形成的朝向所述收卷辊圆心的夹角为40°。这样可以增大膜面与收卷辊的包角,利于绷紧膜面,并使切点落于收卷辊2的上半圆上。

优选的,所述飞刀5与托架4的连接处设有一滑轨7,所述飞刀5通过滑轨7可前后移动从而切断薄膜9。

优选的,所述飞刀5包括连接部和延长部,所述连接部和延长部的夹角为钝角,形成折线型,所述飞刀5的刀刃设在所述延长部末端。因滑轨7设与延长臂6的下方,若飞刀5为直线型,飞刀5的刀刃离薄膜切点较远,容易造成空切或拉断膜面,不能平整的切断膜面,所以设计折线型的延长部,使飞刀5刀刃靠近切点,从而可以平整的切断膜面。

优选的,所述托架4底部连接一气缸8,所述气缸8驱动托架4向所述收卷辊2方向靠近或远离。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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