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起吊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60200发布日期:2019-06-19 01:36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模块起吊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吊装置领域,尤其是模块起吊组件。



背景技术:

当前装配式建筑盛行,杆件安装均成模块化安装,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构件单重就成几何级上涨,一些大型项目上的单个模块,起吊重量已到800吨,因此,在推广模块化安装的大环境下,所有项目除了对起吊机具的要求外,杆件上起吊点的装置、现场拼接的要求、重复利用率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而目前并没有满足要求的起吊组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描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模块起吊组件,通过在钢柱端头固定端板,来防止起吊过程中钢柱的翼缘变形,并且可以充当两个起吊组件衔接固定的连接部。再通过拼接板的螺栓可拆卸连接实现可重复利用,提高了结构强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模块起吊组件,包括钢柱、吊耳、外拼接板、内拼接板、端部结合板、螺栓孔和穿槽,所述钢柱为一块基板和两块侧板组成,基板的正反两面均垂直焊接固定有侧板,基板与侧板组成十字形结构,钢柱的端头处焊接连接有四个端部结合板,端部结合板分别焊接在钢柱的基板和侧板上,端部结合板上开设有用于穿过内拼接板的穿槽,端部结合板上开设有用于螺栓连接其他端部结合板的螺栓孔,钢柱的四个外侧边分别垂直焊接有外拼接板,相对的两个外拼接板上固定连接有吊耳,钢柱的侧板平面上固定连接有内拼接板。

具体地,所述吊耳的孔两侧均设有吊耳孔加强板。

具体地,所述吊耳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外拼接板上。

具体地,所述内拼接板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钢柱的侧板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模块起吊组件,通过在钢柱端头固定端板,来防止起吊过程中钢柱的翼缘变形,并且可以充当两个起吊组件衔接固定的连接部。再通过拼接板的螺栓可拆卸连接实现可重复利用,提高了结构强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起吊模块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钢柱端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端部结合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钢柱,2.吊耳,3.外拼接板,4.内拼接板,5.端部结合板,6.螺栓孔,7.穿槽,8.吊耳孔加强板。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起吊模块时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钢柱端部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端部结合板的结构示意图。

一种模块起吊组件,包括钢柱1、吊耳2、外拼接板3、内拼接板4、端部结合板5、螺栓孔6和穿槽7,所述钢柱1为一块基板和两块侧板组成,基板的正反两面均垂直焊接固定有侧板,基板与侧板组成十字形结构,钢柱1的端头处焊接连接有四个端部结合板5,端部结合板5分别焊接在钢柱1的基板和侧板上,端部结合板5上开设有用于穿过内拼接板4的穿槽7,端部结合板5上开设有用于螺栓连接其他端部结合板5的螺栓孔6,钢柱1的四个外侧边分别垂直焊接有外拼接板3,相对的两个外拼接板3上固定连接有吊耳2,钢柱1的侧板平面上固定连接有内拼接板4。所述吊耳2的孔两侧均设有吊耳孔加强板8。所述吊耳2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外拼接板3上。所述内拼接板4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钢柱1的侧板平面上。

结合附图1、附图2、附图3和附图4所示,对于安装模块中的钢柱1,因为其他钢梁在出厂前均安装至钢柱1上,因此最终在最后在现场的起吊作业中,其需要承受整个模块的重量,因此在主要起吊钢柱上需要做如下设置,第一在钢柱1头部焊接安装端部结合板5。钢柱1的端头为十字形,四个端部结合板5分别固定在十字形端头的四个分隔区内。

四个端部结合板5的作用是,第一,防止起吊组件在起吊的过程中受外力作用,导致钢柱1翼缘板变形,从而影响后续的拼接。第二可以充当两个起吊组件首尾衔接时的连接部件,在后期的拼装过程中,只要将两个起吊组件相帖合的端部结合板5,通过螺栓拧入螺栓孔6内实现固定连接,那上下节模块的位置就不会出现偏差。

在主要起吊钢柱1两侧,安装两个吊耳2,此吊耳2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可以重复利用,其螺栓孔与外拼接板3上孔位完全对应,起吊安装就位,其可拆下用于其他模块的安装,需要注意的是,在其起吊孔的两侧做吊耳孔加强板8,防止吊耳孔在起吊的过程中撕裂,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将内拼接板4从端部结合板5的穿槽7处滑入,并通过螺栓将内拼接板4固定连接在钢柱1上。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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