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自动伸缩杆、支撑架和承载板,在所述支撑架的上方设置有所述承载板,所述承载板的前端与所述支撑架的前端铰接,所述承载板的后端活动设置在所述支撑架的后端顶部;在所述承载板的前端固定有防滑架,在所述承载板的底端中部与所述支撑架的之间铰接有所述自动伸缩杆,在所述支撑架上设置有与所述自动伸缩杆电连接的控制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架包括固定在所述承载板前端两侧的两根固定杆,两根所述固定杆与所述承载板处于同一平面,在两根所述固定杆之间间隔固定有若干根挡杆,所述挡杆下方的两根所述固定杆之间固定有落料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杆为开口向下设置的角钢。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承载板的前端与所述防滑架之间固定有竖直设置的第一挡板。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板的中部为向下凹的弧形板。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板的中部为向下凹的弧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2、3或6任一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动伸缩杆前端的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由后向前向下倾斜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动伸缩杆前端的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由后向前向下倾斜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铝厂用翻袋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动伸缩杆前端的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由后向前向下倾斜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