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收纳零食的彩箱。
背景技术:
零食是一种老少皆宜的食品,零食虽然好吃,但零食多吃无益,特别是一次性的吃很多,吃零食最好能做到适时、适量,合理安排,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日常生活中用于盛放水果和零食的器皿也是越来越多,花式也越来越多,一般的小型零食盒已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
但是日常生活中的零食盒,零食放在零食盒中各种零食混杂在一起容易影响品尝口味,零食打开之后易空气中的水分导致零食变软甚至变质,而且当箱中存放大量零食时,箱体笨重无法跟随人移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彩箱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收纳零食的彩箱。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收纳零食的彩箱,包括箱体和箱盖,所述箱体顶面设置铰接连接的箱盖,所述箱体包括第一面板、第二面板、第三面板和第四面板,所述箱体内设置有横板和竖板,所述竖板设置在第一面板中部和第三面板中部之间,所述竖板上设置有用于卡嵌物品的卡槽,所述横板一端和第二面板中部连接,另一端和竖板中部连接,所述横板和竖板将箱体分隔为存放区一、存放区二和存放区三,所述存放区一内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设置有至少一个凹槽,存放区上方设置有密封盖,所述密封盖通过磁扣和箱体连接,所述箱体底部设置滚轮,所述箱体侧面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内设置有拉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竖板上部均匀设置有五个卡槽。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底座上均匀设置有四个凹槽,凹槽为直径减小的阶梯状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磁扣包括设置在箱体上的磁条和设置在密封盖上吸附条,磁条包括设置在横板上的磁条一、第二面板顶面的磁条二、第三面板上的磁条三、竖板上的磁条四和横板侧面上部的磁条五,吸附条设置密封盖周边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密封盖面积大于存放区二底面的面积,密封盖上设置有用于翻折的断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竖板和横板将箱体分隔为三个存放区,在存放区一内设置有带有凹槽的底座能够放置已经打开的零食便于抓取,存放区二能够放置一些气味重的零食并且使用密封盖防止气味飘散影响其他零食和室内环境,存放区三能够存放大量零食,未吃完的零食能够通过卡槽卡嵌袋口防止长时间接触到空气中的水分导致零食变软甚至变质,通过滚轮和拉杆使得箱体便于移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密封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箱盖,3、第一面板,4、第二面板,5、第三面板,6、第四面板,7、横板,8、竖板,9、卡槽,10、存放区一,11、存放区二,12、存放区三,13、底座,14、凹槽,15、密封盖,16、滚轮,17、安装板,18、拉杆,19、磁条一,20、磁条二,21、磁条三、22、磁条四,23、磁条五,24、吸附条。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种收纳零食的彩箱,包括箱体1和箱盖2,所述箱体1顶面设置铰接连接的箱盖2,其特征是,所述箱体1包括第一面板3、第二面板4、第三面板5和第四面板6,所述箱体1内设置有横板7和竖板8,所述竖板8设置在第一面板3中部和第三面板5中部之间,所述竖板8上设置有用于卡嵌物品的卡槽9,所述横板7一端和第二面板4中部连接,另一端和竖板8中部连接,所述横板7和竖板8将箱体1分隔为存放区一10、存放区二11和存放区三12,所述存放区一10内设置有底座13,所述底座13设置有至少一个凹槽14,存放区上方设置有密封盖15,所述密封盖15通过磁扣和箱体1连接,所述箱体1底部设置滚轮16,所述箱体1侧面设置有安装板17,所述安装板17内设置有拉杆18,本实用新型通过竖板8和横板7将箱体1分隔为三个存放区,在存放区一11内设置有带有凹槽14的底座13能够放置已经打开的零食便于抓取,存放区二11能够放置一些气味重的零食并且使用密封盖15防止气味飘散影响其他零食和室内环境,存放区三12能够存放大量零食,通过滚轮16和拉杆18使得箱体便于移动。。
如图2所示,所述竖板8上部均匀设置有五个卡槽9,未吃完的零食能够通过卡槽9卡嵌袋口防止长时间接触到空气中的水分导致零食变软甚至变质。
如图3所示,所述底座13上均匀设置有四个凹槽14,凹槽14为直径减小的阶梯状结构,所述磁扣包括设置在箱体1上的磁条和设置在密封盖15上吸附条24,磁条包括设置在横板7上的磁条一19、第二面板4顶面的磁条二20、第三面板5上的磁条三21、竖板8上的磁条四22和横板7侧面上部的磁条五23,吸附条24设置密封盖15周边上,所述密封盖15面积大于存放区二11底面的面积,密封盖15上设置有用于翻折的断口,使得密封盖15能够完全遮盖住存放区二11避免泄漏。
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做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