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机,具体涉及一种钢片自动包装机。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数钢片的生产厂家,一般采用手工包装,因此包装效率特别低,而且无法对钢片一些外形尺寸进行检测,从而无法保证产品的合格率,而少数采用自动包装机的,设备集成度不高,无法稳定快速完成对钢片的检测和包装,例如有些设备没有添加检测装置,有的加工检测通道过长,还存在适用产品单一造成设备通用性不佳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钢片自动包装机。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钢片自动包装机,包括机柜,所述机柜台面一侧设有料盘支架,所述料盘支架上设有料盘,位于所述料盘支架前端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一侧设有滑台,所述滑台与吸取结构连接,所述吸取结构包括气缸与两组吸头,远离所述气缸的一组吸头下端设有冲切模块,所述冲切模块下端设有冲切气缸,所述冲切模块一侧设有送料组件,所述送料组件中设有步进电机A,所述送料组件远离所述冲切模块的另一侧设有弧形管道,位于所述弧形管道在所述机柜下方还设有切断机构,靠近所述气缸的所述吸头下端设有产品滑道,所述产品滑道前端设有步进电机B,所述步进电机B一端设有同步轮,远离所述步进电机B在所述产品滑道后端设有挡板,所述挡板一侧设有热封模块安装板,所述热封模块安装板下端设有下刀,所述下刀上方设有封刀,所述封刀与加热块连接,所述加热块上方还设有二级气缸C与一级气缸D,所述热封模块安装板顶端设有CCD检测相机,所述产品滑道尾端设有同步轴所述同步轴一端设有同步轮。
优选的,所述冲切模块位置可调整。
优选的,所述封刀位置可调节。
优选的,所述封刀为一体多刃型封刀。
优选的,所述下刀两端高度可调节。
优选的,所述挡板位置可根据不同类型弹片调整。
优选的,两组所述吸头为多位吸头。
优选的,所述步进电机B一端设置的同步轮与所述同步轴一端设置的所述同步轮之间通过皮带连接传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加入了冲切模块,将冲切与包装集于一体,省去不少人工和成本,而且加入了CCD检测模块对钢片进行检测和封装,极大效率的提高了检测包装效率,同时弧形轨道及时将废料收集,而且防止影响其他部件的运行,同时将切废料模块放到了机台的内部,大大减小了安全隐患,同时适用于多种尺寸的钢片包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机柜,2、料盘支架,3、料盘,4、控制面板,10、滑台,20、吸取机构,21、气缸,22、吸头,30、冲切模块,31、冲切气缸,40、送料组件,41、步进电机A,50、弧形管道,51、切断机构,60产品滑道,61、步进电机B,62、挡板,63、同步轴,64、同步轮,70、热封模块安装板,71、下刀,72、封刀,73、加热块,74、二级气缸C,75、一级气缸D,80、CCD检测相机。
具体实施方式
设备启动,送料组件将料送到冲切模具上冲切,由吸取机构吸取,再通过平移机构送到包装模块进行包装,CCD模块进行检测,热封模块进行热封,从而实现钢片的自动包装。
实施例
如图1-3所示,一种钢片自动包装机,包括机柜1,机柜1台面一侧设有料盘支架2,料盘支架2上设有料盘3,位于料盘支架2前端设有控制面板4,控制面板4一侧设有滑台10,滑台10与吸取结构20连接,吸取结构20包括气缸21与两组吸头22,远离气缸21的一组吸头22下端设有冲切模块30,冲切模块30下端设有冲切气缸31,冲切模块30一侧设有送料组件40,送料组件40中设有步进电机A41,送料组件40远离冲切模块30的另一侧设有弧形管道50,位于弧形管道50在机柜1下方还设有切断机构51,靠近气缸21的吸头22下端设有产品滑道60,产品滑道60前端设有步进电机B61,步进电机B61一端设有同步轮64,远离步进电机B61在产品滑道60后端设有挡板62,挡板62一侧设有热封模块安装板70,热封模块安装板70下端设有下刀71,下刀71上方设有封刀72,封刀72与加热块73连接,加热块73上方还设有二级气缸C74与一级气缸D75,热封模块安装板70顶端设有CCD检测相机80,产品滑道60尾端设有同步轴63,同步轴63一端设有同步轮64。
优选的,冲切模块30位置可调整。
优选的,封刀72位置可调节。
优选的,封刀72为一体多刃型封刀。
优选的,下刀71两端高度可调节。
优选的,挡板62位置可根据不同类型弹片调整。
优选的,两组吸头22为多位吸头。
优选的,步进电机B61一端设置的同步轮64与同步轴63一端设置的同步轮64之间通过皮带连接传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性的保护范围之内的实用新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