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98829发布日期:2019-11-25 22:10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砖坯夹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机械化作业进程的加快,人工搬运砖坯的作业形式被机械化逐渐取代,现有的砖坯夹运夹具在使用时,用于夹砖坯的夹板插入砖坯间隙后夹紧砖坯,将砖坯夹运至目的地夹板复位后离开砖坯,此种砖坯夹运夹具由于没有旋转功能,使得下一次砖坯夹运后砖坯的码垛只能按照砖坯的长宽面向上叠加,这样的叠加方式,堆垛后的砖坯之间无间隙,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生产,另一方面,外侧的砖坯容易掉落,影响砖坯的生产质量,若需消除上述叠加方式带来的弊端,在砖坯堆垛时,需要人工对砖坯旋转后向上叠加堆垛,从而消除上述直接向上堆垛的弊端,这样,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工人的劳动强度,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采用旋转支撑装置将夹坯杆与连接梁连接,由连接梁之间的直线模组驱动与夹坯杆连接的连接杆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实现夹坯杆和由夹持装置夹紧的砖坯同步旋转,在不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同时实现砖坯堆垛的机械化操作,无须人工向上叠加堆垛,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砖坯生产质量和效率。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包括连接梁、夹坯杆和设于夹坯杆上的夹持装置,所述连接梁下方的若干个夹坯杆与连接梁垂直设置,且夹坯杆通过旋转支撑装置与连接梁连接,直线模组设于两个连接梁之间并通过折弯连板与连接梁固定连接,所述直线模组下方的连接杆与直线模组中的直线模组滑块固连,位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内侧通过同步件与连接杆连接,所述直线模组驱动连接杆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带动夹坯杆和由夹持装置夹紧的砖坯同步旋转。

其中,所述旋转支撑装置包括旋转轴套和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上端固定于连接梁底面上且旋转轴与旋转轴套通过双金属镶嵌自润滑轴承和位于双金属镶嵌自润滑轴承下端的推力球轴承转动连接,所述旋转轴套内设有与旋转轴下端适配并抵紧于推力球轴承下端面的全金属六角法兰面锁紧螺母,所述旋转轴套下端固定于夹坯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同步件包括同步臂ⅰ、同步臂ⅱ和同步轴,所述同步臂ⅰ和同步臂ⅱ分别固定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内侧顶面上,且同步轴依次穿过同步臂ⅰ和同步臂ⅱ交汇端上下位置对应的通孔后与连接杆固连,所述直线模组驱动连接杆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带动夹坯杆以旋转支撑装置为中心逆时针或顺时针旋转,且夹坯杆旋转的角度范围为9°~15°。

进一步地,所述夹持装置包括伸缩气缸、夹板座、直线轴、外夹板和固定夹板,所述伸缩气缸与夹坯杆平行设置并通过气缸固定座安装于夹坯杆外侧顶面上,所述夹板座中部适配连接于夹坯杆滑槽内且夹板座上端与伸缩气缸活塞杆固连,所述直线轴设于夹坯杆下方且夹板座和上端固连于夹板座外壁上的外夹板通过直线轴承与直线轴连接,所述固定夹板上端固定于夹坯杆内侧底面上,所述伸缩气缸驱动夹板座沿夹坯杆长度方向向内或向外移动后实现外夹板和固定夹板将其之间的砖坯夹紧或松开。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两端顶面上设有直线滑轨且直线滑轨中的滑块通过连接板与连接梁固连。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

1、本技术方案采用旋转支撑装置将夹坯杆与连接梁连接,由连接梁之间的直线模组驱动与夹坯杆连接的连接杆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实现夹坯杆和由夹持装置夹紧的砖坯同步旋转,解决了现有砖坯夹运夹具将砖坯夹运堆垛后上下砖坯无间隙的而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问题;

2、本技术方案通过同步件将位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内侧与连接杆连接,并由直线模组驱动连接杆移动后实现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的同步旋转,保证连接杆下方两侧的砖坯旋转角度的一致性;

3、本技术方案在不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同时,实现砖坯堆垛的机械化操作,无须人工向上叠加堆垛,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砖坯生产质量和效率;

4、本技术方案通过在连接杆两端设置与连接梁连接的直线滑轨,保证直线模组驱动连接杆沿其长度方向移动时的稳定性,结构简单,设计新颖,操作方便,使用价值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上移时夹坯杆旋转角度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下移时夹坯杆旋转角度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夹运砖坯后砖坯堆垛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6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从而对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具有旋转功能的砖坯夹运用夹具装置,包括连接梁1、夹坯杆2和设于夹坯杆2上的夹持装置,所述连接梁1下方的若干个夹坯杆2与连接梁1垂直设置,且夹坯杆2通过旋转支撑装置与连接梁1连接,直线模组3设于两个连接梁1之间并通过折弯连板4与连接梁1固定连接,所述直线模组3下方的连接杆5与直线模组3中的直线模组滑块6固连,位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2内侧通过同步件与连接杆5连接,所述直线模组3驱动连接杆5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带动夹坯杆2和由夹持装置夹紧的砖坯7同步旋转;具体的,所述旋转支撑装置包括旋转轴套8和旋转轴9,所述旋转轴9上端固定于连接梁1底面上且旋转轴9与旋转轴套8通过双金属镶嵌自润滑轴承10和位于双金属镶嵌自润滑轴承10下端的推力球轴承11转动连接,所述旋转轴套8内设有与旋转轴9下端适配并抵紧于推力球轴承11下端面的全金属六角法兰面锁紧螺母12,所述旋转轴套8下端固定于夹坯杆2上;具体的,所述同步件包括同步臂ⅰ13、同步臂ⅱ14和同步轴15,所述同步臂ⅰ13和同步臂ⅱ14分别固定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2内侧顶面上,且同步轴15依次穿过同步臂ⅰ13和同步臂ⅱ14交汇端上下位置对应的通孔后与连接杆5固连,所述直线模组3驱动连接杆5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带动夹坯杆2以旋转支撑装置为中心逆时针或顺时针旋转,且夹坯杆旋转的角度范围为12°;具体的,所述夹持装置包括伸缩气缸16、夹板座17、直线轴18、外夹板19和固定夹板20,所述伸缩气缸16与夹坯杆2平行设置并通过气缸固定座21安装于夹坯杆2外侧顶面上,所述夹板座17中部适配连接于夹坯杆2滑槽内且夹板座17上端与伸缩气缸16活塞杆固连,所述直线轴18设于夹坯杆2下方且夹板座17和上端固连于夹板座17外壁上的外夹板19通过直线轴承22与直线轴18连接,所述固定夹板20上端固定于夹坯杆2内侧底面上,所述伸缩气缸16驱动夹板座17沿夹坯杆2长度方向向内或向外移动后实现外夹板19和固定夹板20将其之间的砖坯7夹紧或松开;具体的,所述连接杆5两端顶面上设有直线滑轨23且直线滑轨23中的滑块通过连接板与连接梁1固连。

第一组夹坯前,夹具处于未工作状态下,伸缩气缸16处于收紧状态,砖坯编组后,夹具开始工作,机器人提升夹具,使外夹板19和固定夹板20插入按一定规格排列的砖坯7中,伸缩气缸16活塞杆带动外夹板19沿夹坯杆2长度方向分别向中心移动,同时,直线轴承22连接外夹板19沿直线轴18的长度方向向中心滑动,外夹板19与砖坯7接触后推着砖坯7向中心移动,砖坯7由外夹板19和固定夹板20夹紧,完成夹坯动作;此夹具设计两组夹坯杆2,且能同步顺时针或者逆时针旋转,每组夹坯杆2以旋转轴9和旋转轴套8为支点,在直线模组3的驱动下同步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两组夹坯杆2设计有同步结构,即同步臂ⅰ13和同步臂ⅱ14分别安装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1内侧,由同步轴15与同步臂ⅰ13和同步臂ⅱ14连接后固定在连接杆5上,连接杆5两端安装两组直线滑轨23起到同步作用,夹具完成夹坯动作后,在直线模组3的正向(向上)驱动下,每组夹坯杆2旋转12°,如图4所示,机器人提升夹具使砖坯7夹运至履带托板上,夹具完成夹坯、旋转、夹运后,外夹板19在伸缩气缸16的作用下向外滑动至初始位置,夹具上移后离开砖坯7,完成第一组夹运。

第二组夹坯:如上所述夹具完成夹坯动作后,在直线模组3的反向(向下)驱动下,每组夹坯杆2旋转12°如图5所示,机器人提升夹具使砖坯7夹运放至第一组砖坯上,如图6所示,夹具完成夹坯、旋转、夹运后,外夹板19在伸缩气缸16的作用下向外滑动至初始位置,夹具上移后离开砖坯7完成第二组夹运。

本技术方案采用旋转支撑装置将夹坯杆2与连接梁1连接,由连接梁1之间的直线模组3驱动与夹坯杆2连接的连接杆5沿其长度方向移动后,实现夹坯杆2和由夹持装置夹紧的砖坯7同步旋转,解决了现有砖坯夹运夹具将砖坯7夹运堆垛后上下砖坯7无间隙的而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问题,通过同步件将位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2内侧与连接杆5连接,并由直线模组3驱动连接杆5移动后实现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夹坯杆2的同步旋转,保证连接杆5下方两侧的砖坯7旋转角度的一致性,在不影响后续工艺步骤的同时,实现砖坯堆垛的机械化操作,无须人工向上叠加堆垛,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砖坯7生产质量和效率,通过在连接杆5两端设置与连接梁1连接的直线滑轨23,保证直线模组3驱动连接杆5沿其长度方向移动时的稳定性,结构简单,设计新颖,操作方便,使用价值高。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故凡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述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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