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09704发布日期:2020-09-04 14:17阅读:5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施工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工程建设中吊装作业是一项最基本的施工作业,也是一项高危作业,目前的吊装作业,安全控制都集中在吊装装置本身,由操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对起重机械进行操作。吊装物体是否会与周围障碍物发生碰撞,完全依靠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的目测判断。

发明人认为,传统吊装方法容易由于视线障碍或者观察角度错位,无法清晰判断吊装物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另外,由于施工工期等原因,夜间吊装很难避免,夜间吊装,尤其是在半空中,人的有效视线进一步降低,被吊装物体距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判断会产生误差,这种情况,极易造成被吊装物与周围障碍物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传统的吊装方法易误判、安全性低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其通过被吊装物体上安装防撞报警装置,当起吊作业时,被吊装物安装的防撞报警装置发出灯光信号,当被吊装物与周围障碍物距离小于某设定值时,蜂鸣器发出声音信号,当安全距离小于某极限值时,可停止某作业。从而有效克服上述缺陷,保证吊装作业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下述技术方案:

首先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包括报警器、控制器和通讯器,报警器能够安装于被吊装物体,控制器能够安装于起重装置操作室内,通讯器包括无线发射器和无线接收器,无线发射器安装于被吊装物体上,无线接收器安装于起重装置操作室内,无线发射器电连接报警器,无线接收器电连接控制器;其中,报警器至少包括视觉报警模块和听觉报警模块,听觉报警模块能够发出声音,听觉报警模块所发出的声音能够随被吊装物体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而变化。

进一步,所述报警其还包括微处理器、雷达、陀螺仪,所述视觉报警模块、所述听觉报警模块、雷达、陀螺仪均电连接微处理器。

进一步,所述报警器还包括电源,所述微处理器连接电源。

进一步,所述视觉报警为led灯带或荧光灯,所述听觉报警模块为蜂鸣器。

进一步,所述控制器还连接安装于起重装置的灯光报警器和声音报警器。

进一步,所述报警器通过绑带或者胶黏剂安装于被吊装物体。

进一步,所述无线发射器和无线接收器通过无线高保真协议或紫蜂协议或超宽带协议进行通讯。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及原理是,在被吊装物体上安装报警器,以便于光线较暗时方便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观察被吊装物体的位置。在被吊装物体上安装导波雷达和蜂鸣器,报警器实时检测被吊装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并将检测信号a送入微处理器,当被装置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设定值时,微处理器控制听觉报警模块启动,从而起到被吊装物体位置提醒和防碰撞报警功能,听觉报警模块的声音可随着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而变化;

同时微处理器通过无线发射器发出信号b,安装于操作室的无线接收器收到信号b,控制器控制安装于起重装置上的灯光报警器和声音报警器,发出灯光和声音信号,使操作人员实时掌握被吊装物体的位置信息。

当被吊装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达到极限值时,报警器发出停止起重装置向危险方向运行或停机的指令p,无线接收器收到指令p后,控制器发出保护输出指令q,从而保护起重装置的安全。

报警器的陀螺仪能够采集被吊装物体的角度变化信号s,当被吊装物体角度变化大于设定值时,微处理器发出角度变化指令r,听觉报警模块发出声音信号r′,同时微处理器通讯器将角度变化信号s传递给操作室,操作人员根据信号进行判断,以保证吊装作业安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取得了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通过被吊装物体上安装防撞报警装置,当起吊作业时,被吊装物安装的防撞报警装置发出灯光信号,当被吊装物与周围障碍物距离小于某设定值时,蜂鸣器发出声音信号,当安全距离小于某极限值时,可停止某作业。从而有效克服上述缺陷,保证吊装作业安全。

2)本实用新型中,利用了声学原理,对被吊装物体与可能碰撞的物体之间的距离进行探测,充分利用了报警器的功能。

3)本实用新型中,使用声光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警,并且通过无线通讯的信号传输,可实现声光信后可实现被吊装物体和操作室同步发出,可操作性枪,适用场合广泛。

4)本实用新型中,被吊装物体与障碍物距离达到设定极限值时,可实现停止起重装置向危险方向运行或停机,当被吊装物体偏斜角度超过设定值时,可发出报警,有效保证现场安全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报警器,10、微处理器,11、电源,12、雷达,13、陀螺仪,14、视觉报警模块,15、听觉报警模块,2、控制器,21、声音报警器,22、灯光报警器,23、保护控制输出,3、通讯器,31、无线发射器,32、无线接收器。

具体实施方式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实用新型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正如背景技术所述,针对传统的吊装方法易误判、安全性低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其通过被吊装物体上安装防撞报警装置,当起吊作业时,被吊装物安装的防撞报警装置发出灯光信号,当被吊装物与周围障碍物距离小于某设定值时,蜂鸣器发出声音信号,当安全距离小于某极限值时,可停止某作业。从而有效克服上述缺陷,保证吊装作业安全,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进行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装置,包括报警器1、控制器2和通讯器3,报警器1能够安装于被吊装物体,控制器2能够安装于起重装置操作室内,通讯器3包括无线发射器31和无线接收器32,无线发射器31安装于被吊装物体上,无线接收器32安装于起重装置操作室内,无线发射器31电连接报警器1,无线接收器32电连接控制器2;其中,报警器1至少包括视觉报警模块14和听觉报警模块15,听觉报警模块15能够发出声音,听觉报警模块15所发出的声音能够随被吊装物体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而变化。

所述报警其还包括微处理器10、雷达12、陀螺仪13,所述视觉报警模块14、所述听觉报警模块15、雷达12、陀螺仪13均电连接微处理器10。

可以理解的是,雷达12为导波雷达12。

所述报警器1还包括电源11,所述微处理器10连接电源11。

可以理解的是,电源11为锂电池电源11。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所述报警器1可以为一个整体装置,也可以为多个分别安装的装置。报警器1不仅具有报警功能,还具有一定的测量功能,能使用陀螺仪13测定自身角度偏移,使用雷达12测定其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当报警器1鼓安装于被吊装物体时,则可以直接测定被吊装物体的角度偏移和被吊装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

所述视觉报警为led灯带或荧光灯,所述听觉报警模块15为蜂鸣器。

所述控制器2还连接安装于起重装置的灯光报警器22和声音报警器21。

所述报警器1通过绑带或者胶黏剂安装于被吊装物体。

所述无线发射器31和无线接收器32通过无线高保真协议或紫蜂协议或超宽带协议进行通讯。

实施例2

一种吊装防碰撞报警方法,在被吊装物体上安装报警器1,以便于光线较暗时方便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观察被吊装物体的位置。在被吊装物体上安装导波雷达12和蜂鸣器,报警器1实时检测被吊装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并将检测信号a送入微处理器10,当被装置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设定值时,微处理器10控制听觉报警模块15启动,从而起到被吊装物体位置提醒和防碰撞报警功能,听觉报警模块15的声音可随着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而变化;

同时微处理器10通过无线发射器31发出信号b,安装于操作室的无线接收器32收到信号b,控制器2控制安装于起重装置上的灯光报警器22和声音报警器21,发出灯光和声音信号,使操作人员实时掌握被吊装物体的位置信息。

当被吊装物体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达到极限值时,报警器1发出停止起重装置向危险方向运行或停机的指令p,无线接收器32收到指令p后,控制器2发出保护输出指令q,从而保护起重装置的安全。

报警器1的陀螺仪13能够采集被吊装物体的角度变化信号s,当被吊装物体角度变化大于设定值时,微处理器10发出角度变化指令r,听觉报警模块15发出声音信号r′,同时微处理器10通讯器3将角度变化信号s传递给操作室,操作人员根据信号进行判断,以保证吊装作业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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