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排线器,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
背景技术:[0002]
现阶段,电动葫芦卷放钢丝绳用的排线器为倾斜设置的斜槽,斜槽的基座为5个连接段,生产、安装均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0003]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
[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5]
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包括呈圆圈型的器体,所述器体同轴的套设于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卷轴的外圈;
[0006]
沿纵向中线,器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上导轨和下导轨,
[0007]
所述上导轨为滚珠丝杆结构,包括与卷轴平行的上螺杆和上螺母,上螺母的底壁固接器体的顶部;
[0008]
所述下导轨包括匹配的滑套和与卷轴平行的滑杆;滑套的顶壁固接器体的底部;
[0009]
所述上螺杆由卷轴通过齿盘组件联动,齿盘组件包括设于上螺杆端部的第一齿盘、设于卷轴端部的第二齿盘、及同时与第一齿盘和第二齿盘齿接的第三齿盘,
[0010]
所述上螺杆的螺纹为交叉的双螺纹;
[0011]
所述器体侧面设有排线口和引线口,排线口正对卷轴的顶部设置,引线口置于排线口的底部。
[0012]
上述第一齿盘和第三齿盘的半径和齿数相同。
[0013]
上述下导轨还可为与上导轨相同的滚珠丝杆结构,包括通过下螺杆和下螺母;所述下螺杆由卷轴通过齿盘组件联动;
[0014]
所述下螺杆的螺纹为交叉的双螺纹,且螺纹方向与上螺杆的螺纹相反。
[0015]
上述排线口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导线滑轮。
[0016]
上述引线口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导线滑轮。
[0017]
上述引线口包括沿纵向正对的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
[0018]
进一步的,上述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导线滑轮。
[0019]
本发明的有益之处在于:
[0020]
本发明的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通过钢丝绳的卷轴经两组齿盘组件同时联动排线器顶部和底部的滚珠丝杆结构,使得排线器同步于卷轴外圈水平移动,通过排线口导引排列钢丝绳,通过正对的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保持悬挂重物的钢丝绳始终保持垂直状态,通过导线滑轮降低对钢丝绳的磨损。
[0021]
本发明的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其结构简单,由物理机械结构联动,且动力源源于联动卷轴的电机,无需增设电路和动力装置,使用方便,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广泛
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0022]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的结构示意图。
[0023]
图2为本发明的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的结构示意图的侧视图。
[0024]
图3为本发明的上螺杆的螺纹的结构示意图。
[0025]
附图中标记的含义如下:1、卷轴,2、上螺杆,3、上螺母,4、排线口,5、上引线口,6、下引线口,7、下螺杆,8、下螺母,9、第一齿盘,10、第三齿盘,11、第二齿盘,12、导线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具体的介绍。
[0027]
如图1所示,一种适用于电动葫芦的排线器,由呈圆圈型的器体、导轨组件和齿盘组件组成。
[0028]
器体同轴的套设于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卷轴的外圈;导轨装置包括上导轨和下导轨,优选的,分别为滚珠丝杆结构,分别设于器体的顶部和底部。上导轨和下导轨的端部分别通过齿盘组件由卷轴联动。
[0029]
器体侧面设有排线口和引线口,排线口正对卷轴的顶部设置,排线口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导线滑轮;引线口置于排线口的底部,包括沿纵向正对的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且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有导线滑轮。
[0030]
上导轨包括与卷轴平行的上螺杆和上螺母,上螺母的底壁固接器体的顶部;齿盘组件包括设于上螺杆端部的第一齿盘、设于卷轴端部的第二齿盘、及同时与第一齿盘和第二齿盘齿接的第三齿盘,且第一齿盘和第三齿盘的半径和齿数相同。上螺杆的螺纹为交叉的双螺纹结构。
[0031]
下导轨与上导轨的结构相同, 但,下螺杆的双螺纹的方向与上螺杆的螺纹相反。
[0032]
若电动葫芦的称重较轻,可将下导轨的滚珠丝杆结构,更替为滑轨结构,即将下螺母替换为滑套,下螺杆替换为滑杆。
[0033]
使用时,
[0034]
通过卷轴卷放的钢丝绳,穿过排线口,依次经过上引线口和下引线口,端部悬挂吊钩。
[0035]
电动葫芦的电机转动,电机轴联动卷轴转动,收放钢丝绳。
[0036]
卷轴转动的时候,联动上导轨和下导轨转动,因半径和齿数相同,则转动为同步同频率转动,即卷轴转动的时候,联动排线器的器体水平移动,通过移动的排线口导引钢丝绳于卷轴横向卷收;移动的同时,引线口使得悬挂重物的钢丝绳始终保持垂直状态。
[0037]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上述实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发明,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