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料吊装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49233发布日期:2021-04-20 23:23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废料吊装夹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废料吊装夹具。


背景技术:

2.在日常的工厂生产中,经常会有一些缠绕状或者废块状的物体需要吊运,目前,传统的方法是通过人工穿过吊带等工具,然后将该物体吊起来,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人员浪费:需要专门的人员去穿吊带;2.不方便操作:一般情况下,这些部位都是工况较差的地方,如废料积坑,废打包块积坑等;3.效率低下:需要人工穿吊带,吊运完毕后,需要人工再将吊带拆除。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废料吊装夹具,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有效改善吊装废料的效率以及工作环境。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废料吊装夹具,包括第一支臂、第二支臂、第三支臂以及第四支臂;所述的第一支臂的一端与第二支臂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的第一支臂的另一端与第三支臂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的第三支臂的另一端设有用于抓紧废料的夹紧机构;所述的第二支臂的另一端与第四支臂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的第四支臂的另一端也设有用于抓紧废料的夹紧机构;所述的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的中部转动连接。在使用时,通过吊车将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吊起,本实用新型第一支臂与第二支臂连接处与吊车连接,然后,将装置吊至废料处,使废料位于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之间,即位于两个夹紧机构的之间,使两个夹紧机构仅仅的夹住废料,吊车将装置吊起,由于各个支臂之间均是转动连接,在吊起装置的同时,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逐渐相向运动,这样更进一步的夹紧废料,实现将废料夹住,然后移动废料;不需要人工去捆绑废料,操作简单,方便。
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夹紧机构为顶针,第三支臂上的顶针与第四支臂上的顶针相向设置。在使用时,两个顶针插入至废料中,一方面通过顶针防治废料在上升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重力而下落,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紧紧夹住废料,增加对废料的作用力,防止废料因自身的重力而滑落。
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支臂与第二支臂连接处还设有挂钩。设置挂钩,便于装置与吊车连接。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的结构相同,均包括第一直段、弧段以及第二直段;第一直段的一端与弧段的一端连接,弧段的另一端与第二直段连接;第三支臂的第一直段的另一端与第一支臂连接,第四支臂的第一直段的另一端与第二支臂连接;第三支臂的弧段与第四支臂的弧段相向设置,以使第三支臂的第二直段与第四支臂的第二直段平行设置;所述的顶针设于第二直段上。两个第二支臂竖向平行设置,以保证顶针能够紧紧的插入至废料中,以实现夹紧动作。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设有限位机构,所述的限位机构包括定型钩和定位柱,所
述的定位柱设于第四支臂的第一直段上,且位于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连接处与弧段之间的位置;所述的定型钩的一端与第一支臂或第三支臂连接,且靠近于第一支臂与第三支臂连接处的位置;定型钩的另一端勾住定位柱与定位柱可拆卸连接。作为优选的,定位柱设有多个,多个定位柱沿着第四支臂的第一直段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设置限位机构,可以固定整个装置,使各个支臂之间保持一定的角度而不能转动;在操作时,可以首先将定型钩与定位柱连接,使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保持一定的夹角,即保证两个第二直段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要大于废料的直径值,才能保证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能够将废料夹住,当装置移动当废料处时,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分别位于废料的两侧后,再松开定型钩,吊起装置,当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将废料紧紧夹紧后,再将定型钩与定位柱连接,以使装置保持夹紧的角度不再变动。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定型钩的一端与第一支臂与第三支臂连接处转动连接。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设有限位机构,所述的限位机构包括定型钩和定位柱,所述的定位柱设于第三支臂的第一直段上,且位于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连接处与弧段之间的位置;所述的定型钩的一端与第二支臂或第四支臂连接,且靠近于第二支臂与第四支臂连接处的位置;定型钩的另一端勾住定位柱与定位柱可拆卸连接。作为优选的,定位柱设有多个,多个定位柱沿着第三支臂的第一直段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定型钩与第二支臂与第四支臂连接处转动连接。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支臂与第二支臂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所述的第一支臂与第三支臂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所述的第二支臂与第四支臂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所述的第三支臂与第四支臂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废料吊装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有效提高装吊废料的效率,改善工人的操作环境。
附图说明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6.实施例1:
17.如图1所示,一种废料吊装夹具,包括第一支臂1、第二支臂2、第三支臂3以及第四支臂4;第一支臂1的一端与第二支臂2的一端转动连接;第一支臂1的另一端与第三支臂3的一端转动连接;第三支臂3的另一端设有用于抓紧废料的夹紧机构;第二支臂2的另一端与第四支臂4的一端转动连接;第四支臂4的另一端也设有用于抓紧废料的夹紧机构;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的中部转动连接。在使用时,通过吊车将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吊起,本实用新
型第一支臂1与第二支臂2连接处与吊车连接,然后,将装置吊至废料处,使废料位于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之间,即位于两个夹紧机构的之间,使两个夹紧机构仅仅的夹住废料,吊车将装置吊起,由于各个支臂之间均是转动连接,在吊起装置的同时,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逐渐相向运动,这样更进一步的夹紧废料,实现将废料夹住,然后移动废料;不需要人工去捆绑废料,操作简单,方便。
18.在一些实施例中,夹紧机构为顶针5,第三支臂3上的顶针5与第四支臂4上的顶针5相向设置。在使用时,两个顶针5插入至废料中,一方面通过顶针5防治废料在上升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重力而下落,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紧紧夹住废料,增加对废料的作用力,防止废料因自身的重力而滑落。
1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支臂1与第二支臂2连接处还设有挂钩6。设置挂钩6,便于装置与吊车连接。
20.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的结构相同,均包括第一直段31、弧段32以及第二直段33;第一直段31的一端与弧段32的一端连接,弧段32的另一端与第二直段33连接;第三支臂3的第一直段31的另一端与第一支臂1连接,第四支臂4的第一直段31的另一端与第二支臂2连接;第三支臂3的弧段32与第四支臂4的弧段32相向设置,以使第三支臂3的第二直段33与第四支臂4的第二直段33平行设置;顶针5设于第二直段33上。两个第二支臂2竖向平行设置,以保证顶针5能够紧紧的插入至废料中,以实现夹紧动作。
2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设有限位机构,限位机构包括定型钩7和定位柱8,定位柱8设于第四支臂4的第一直段31上,且位于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连接处与弧段32之间的位置;定型钩7的一端与第一支臂1与第三支臂连接处转动连接;定型钩7的另一端勾住定位柱8与定位柱8可拆卸连接。作为优选的,定位柱8设有多个,多个定位柱8沿着第四支臂4的第一直段31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设置限位机构,可以固定整个装置,使各个支臂之间保持一定的角度而不能转动;在操作时,可以首先将定型钩7与定位柱8连接,使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保持一定的夹角,即保证两个第二直段33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要大于废料的直径值,才能保证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能够将废料夹住,当装置移动当废料处时,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分别位于废料的两侧后,再松开定型钩7,吊起装置,当第三支臂3和第四支臂4将废料紧紧夹紧后,再将定型钩7与定位柱8连接,以使装置保持夹紧的角度不再变动。
22.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还设有限位机构,限位机构包括定型钩7和定位柱8,定位柱8设于第三支臂3的第一直段31上,且位于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连接处与弧段32之间的位置;定型钩7与第二支臂2与第四支臂4连接处转动连接;定型钩7的另一端勾住定位柱8与定位柱8可拆卸连接。作为优选的,定位柱8设有多个,多个定位柱8沿着第三支臂3的第一直段31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
2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支臂1与第二支臂2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第一支臂1与第三支臂3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第二支臂2与第四支臂4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第三支臂3与第四支臂4通过转动轴或者转动销转动连接。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
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2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30.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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